一、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金克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洁民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1,251,145,909.82 | 59,051,072,296.91 | 3.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8,610,413,103.81 | 17,985,682,024.63 | 3.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7726 | 3.6460 | 3.47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29,824,478.93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7 | 不适用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20,013,442.49 | 620,013,442.49 | 47.9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3 | 47.9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2 | 54.6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3 | 47.9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9 | 3.39 | 增加24.93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4 | 3.34 | 增加23.6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324,403.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33,316.31 |
| 债务重组损益 | 47,5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204,943.49 |
| 所得税影响额 | 1,750,011.8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209.59 |
| 合计 | 13,056,965.35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6,63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 3,290,56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3,0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124,456,12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113,4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30,922,6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 21,891,53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929,1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083,71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16,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15,986,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不适用)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控投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1.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截止2013年1月7日,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已于1月7日解禁。
2. 与解决同业竞争相关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现存业务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本公司与东华科技签署了《业务划分协议》,双方确认了各自业务领域,同时,股份公司对东华科技做出了自协议签署日起至股份公司对东华科技不具有控制权之日止,股份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东华科技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承诺与保证。
上述承诺事项均属于发行时所作承诺,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方案。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克宁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