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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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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项 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增减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220,592,612.78150,657,217.6646.42%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75,507,228.5837,490,218.13101.41%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所致
短期借款1,661,000,000.001,168,000,000.0042.21%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所需营运资金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19,432,808.427,519,675.24158.43%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及工资上涨所致
应付利息33,767,741.2423,104,383.5746.15%主要系公司增加应付债券计提利息所致
长期借款279,440,000.00504,680,000.00-44.63%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到期所致
营业外收入25,276,040.3577,513,718.66-67.39%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款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74,813.5527,910,458.23-99.73%主要系用本期利润弥补上年度亏损所致

公司负责人王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廷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栾尚运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姓名王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曹廷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栾尚运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8,526,484,943.748,013,908,095.736.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071,457,120.084,114,924,514.37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862.831.0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6,621,845.04143.1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8143.12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0,832,078.2240,832,078.22444.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3474.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1-136.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474.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1.01增加0.8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90.39增加1.49个百分点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012,4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3,756.15
合计25,156,156.15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7,90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天银投资有限公司25,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5,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2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14,964,970人民币普通股
林碧华14,413,400人民币普通股
胡柏君14,1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欧鹏12,039,5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9,329,850人民币普通股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8,9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承诺所持公司股份二级市场价格减持不低于9.95元/股,目前正在履行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现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山东监管局《关于转发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鲁证监发[2012]18号)的要求,经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对现行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内容详见2012年8月31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及相关附件)。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在保持稳健发展的同时,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制定了科学、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努力建立健全与投资者的长效沟通机制,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意见。董事会和管理层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今后,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执行利润分配方案,不断提高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利润分配更加切合投资者预期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切实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刚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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