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青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文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立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1,294,433.00 | 45,303,709.93 | -8.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832,321.51 | 15,471,214.44 | -17.0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832,011.89 | 15,469,373.72 | -17.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693,688.64 | 23,896,514.03 | -38.5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69 | 0.1289 | -17.0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69 | 0.1289 | -17.0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6% | 2.00% | -0.44% |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56,443,531.69 | 1,005,653,753.92 | -4.8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12,853,437.45 | 818,021,686.49 | -0.6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7,471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 | 数量 |
| 状态 |
| 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25% | 60,300,000 | 60,300,000 | 质押 | 30,150,000 |
| 上海科固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7% | 5,600,000 | 0 | -- | -- |
| 珠海天拓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5% | 2,700,000 | 0 | -- | -- |
| 金安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67% | 800,000 | 0 | -- | -- |
| 王文义 | 境内自然人 | 0.58% | 698,099 | 0 | -- | -- |
| 乌鲁木齐新永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6% | 666,600 | 0 | -- | -- |
| 崔克明 | 境内自然人 | 0.29% | 351,690 | 0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5% | 303,599 | 0 | -- | --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3% | 273,800 | 0 | -- | -- |
| 黄辉 | 境内自然人 | 0.22% | 258,200 | 0 |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上海科固投资有限公司 | 5,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0,000 |
| 珠海天拓实业有限公司 | 2,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0,000 |
| 金安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 |
| 王文义 | 698,099 | 人民币普通股 | 698,099 |
| 乌鲁木齐新永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6,600 |
| 崔克明 | 351,6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1,69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303,599 | 人民币普通股 | 303,599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7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800 |
| 黄辉 | 25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8,200 |
| 周帮灿 | 210,07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07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新永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5.00 |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5.38 | -- |
| 合计 | 309.62 |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内,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79,730.00元,增幅为50.27%。主要系公司批量购入原材料所致。
2、报告期内,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9,836,316.50元,减幅为54.73%。主要系公司支付珠海三期项目工程款所致。
3、报告期内,应付股利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9,562,912.65元。主要系公司应支付的2012年度现金股利尚未支付完毕所致。
4、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1,390,000.00元。主要系公司归还到期银行贷款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1,929,239.66元,减幅94.79%。主要系公司2012年11月1日开始执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政策所致。
6、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202,825.39元,减幅38.51%。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增加,提供劳务收回的现金减少所致。
7、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930,626.00元,减幅424.57%。主要系公司偿还到期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21,390,000.00元及分配股利8,437,087.35元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11月02日 | 2010年11月02日至2013年11月01日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内容。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青运女士 | 2、承诺人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
3、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未被遵守,承诺人将向发行人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09年1月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内容。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否 |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0% | 至 | 0%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862.88 | 至 | 3,725.76 |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725.76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市场因素影响,母公司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预计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 |
注:1、“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指净利润的预计区间,而非净利润变化幅度的区间;
2、公司应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要求填报此表;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公司应说明不确定因素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程度;
3、公司预计2013年1-6月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情形的,应在业绩预告中披露年预计变动幅度范围以及对应的净利润变动区间。公司披露的业绩变动幅度范围上下限之差不得超过50%;
4、公司预计2013年1-6月净利润为负值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的,应在业绩预告中披露盈利或亏损金额的合理预计范围。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青运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3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3-022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24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朱振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朱振华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朱振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其辞职请求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朱振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3-023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3年4月24日上午9:00在珠海市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有叶伟明、翟占江,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青运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3年4月26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市场情况,加大公司招商力度及调整招商方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议,拟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将公司原有商务部分为商务部和储运部。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13年4月26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内容详见2013年4月26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全文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八、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全文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九、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全文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全文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3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章程修订对照表
| 公司章程原条文 |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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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Legend Power Limited(奇力有限责任公司)、毅美投资有限公司(Actmax Investments Limited)、珠海天拓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市新永鑫企业策划有限公司、珠海新恒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金安亚洲投资有限公司(Jolmo Partners Asia Limited),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6030万股、1620万股、450万股、270万股、256.5万股、193.5万股、180万股。各发起人均以其持有的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权益作为发起人出资。截止2008年3月28日,上述出资已到位。 |
|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000万股,其他种类股0万股。 |
|
3、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发送期限清偿通知,执行对相关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时告知当事董事,并起草相关处分文件、办理相应手续。
4、若控股股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到期后30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冻结股份变现以偿还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 3、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发送期限清偿通知,执行对相关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时告知当事董事,并起草相关处分文件、办理相应手续。
4、若控股股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到期后30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冻结股份变现以偿还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
| 原第六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 第六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若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会议,在保证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上述人员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网络等方式参与股东大会,公司应为其提供便利。 |
| 原第六十九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 第六十九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在与选举董事相关的股东大会上,董事侯选人应当发言介绍自身情况、工作履历和上任后工作计划。 |
| 原第七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 第七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公司应邀请年审会计师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对投资者关心和质疑的公司年报和审计等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 (六)应主动通过多种渠道获知上市公司信息,特别是应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并在审议相关议案、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与诉求。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
| 原九十八条后增加 | 建立董事问询和回复机制。董事可随时联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提供详细资料、解释或进行讨论。董事可以要求公司及时回复其提出的问题,及时提供需要的资料。
建立董事学习和培训机制。公司为新任董事提供参加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机会,敦促董事尽快熟悉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 |
| 原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个工作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
| 原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 独立董事除可行使、享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本章程赋予董事的一般职权外,还应行使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权、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与事先认可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权、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提议权、召开仅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的提议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就特定关注事项独立聘请中介服务机构、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特别职权。
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支出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行使各项职权遭遇阻碍时,可向公司董事会说明情况,要求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予以配合;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事项相关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公司补充材料或作进一步说明,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审议事项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议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独立董事有权要求公司披露其提出但未被公司采纳的提案情况及不予采纳的理由。 |
| 原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应对董事会的运作负主要责任,确保建立完善的治理机制,确保及时将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的议题列入董事会议程,确保董事及时、充分、完整地获取公司经营情况和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确保董事会运作符合公司最佳利益。 |
原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原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 原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3-024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3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珠海市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绍丹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3年4月26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3-026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担保概述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恒基达鑫”)为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英文名称为“WINBASE?(HONG?KONG) NTERNATIONAL LIMITED”。为配合香港恒基达鑫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香港恒基达鑫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担保,最高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 2010年12月20日
3、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94-200号东新商业中心5楼502室
4、注册资本: 10,000港币
5、主营业务: 码头仓储设施建设与经营;石化产品贸易
6、经营状况: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香港恒基达鑫资产总额7,001.54万元,负债0万元,净资产7,001.54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10万元,净利润-3.10万元。
7、本公司持有香港恒基达鑫100%股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境内银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融资性保函,境外银行凭该保函给予香港恒基达鑫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董事长王青运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负责签署担保的相关文件。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9,000万元,占2012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1%。
本次担保额度占2012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4.67%。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次担保事项如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6.8亿元,占2012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83.1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3-027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时。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 截止2013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7、会议地点:珠海市吉大水湾路368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9、《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3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3-9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代码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到处。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海花、王明怡
联系电话:0756-3226242、3359588
传 真:0756-3359588
2、会议费用: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2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4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6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7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8 |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 9 |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的议案》 | | | |
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