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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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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邓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巩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巩君

公司负责人邓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巩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巩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千元)30,270,102.0031,106,399.00-2.6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3,714,908.004,173,976.00-1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142.41-11.2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1,475,990.00-360.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85-357.58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458,990.00-458,990.00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5-0.265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6-0.266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5-0.265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36-11.636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80-11.680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1,9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90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827
所得税影响额-359
合计1,70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00,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HKSCC NOMINEES LIMITED527,092,870境外上市外资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3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白计平2,310,000人民币普通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689,100人民币普通股
周勇1,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537,597人民币普通股
辛渝1,073,600人民币普通股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960,1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837,107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为保证本集团生产经营稳定顺行,一季度预付大宗原料款有所增加,因此预付账款较年初有所增加,且一季度本集团现金支付力度较大,从而使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本集团2012年购买价值537,271千元的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准则确认无形资产。

2、一季度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274,798千元,主要原因(1)钢材市场持续低迷,本集团一季度产品售价低位运行,售价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5,247千元,主要是财政补贴到位后,本集团期票贴现、借款利息及融资租赁利息减少;(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178,963千元,主要是自2012年4月1日起重钢集团不再授权本公司无偿使用新区钢铁冶炼生产线及相关辅助公用设施。

3、因本集团持续亏损,加之连续备料资金占用较大,一季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较去年同期净减少2,043,679千元;投资活动较去年同期净减少117,524千元;借款等筹资活动现金流净减少44,610千元;三项活动共使本集团一季度现金流较去年同期净减少2,205,813千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全面收购重钢集团在长寿新区投建的钢铁生产相关资产及配套公辅设施。有关方案已于2012年12月上报中国证监会。公司已就收到的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和《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22133号),完成相关反馈回复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虽努力开展对标挖潜、产品结构调整等降本增效工作。但钢材市场未出现根本性好转,预计在下一报告期末累计净利润仍为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本集团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集团利润分配决策及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渝证监发[2012]1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分红规划》并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改。本次章程修改对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作了详细的规定。鉴于本集团2012年度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当期生产经营仍然出现大额亏损,且后续资金需求依然较大,董事会建议: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强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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