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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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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丁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否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41,900,134.96246,068,402.6438.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076,247.402,952,691.5638.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457,691.98-1,991,874.76-24.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7,864,170.73-113,708,410.95-57.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420.003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420.003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9%0.21%增0.08个百分点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435,220,655.582,400,677,539.361.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00,494,022.621,396,416,220.480.2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59,309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9.74%193,061,4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56%5,464,400   
中国建设银行-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3%4,224,682   
吴烈光境内自然人0.37%3,600,000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30%2,889,000   
中国农业银行-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7%2,643,68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26%2,542,280   
王亚霆境内自然人0.26%2,520,000   
彭士学境内自然人0.21%2,096,626   
吴汉兴境内自然人0.21%2,050,977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93,061,426人民币普通股193,061,4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5,464,400人民币普通股5,464,400
中国建设银行-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4,224,682人民币普通股4,224,682
吴烈光3,600,000人民币普通股3,600,000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889,000人民币普通股2,889,000
中国农业银行-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643,682人民币普通股2,643,68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542,280人民币普通股2,542,280
王亚霆2,520,000人民币普通股2,520,000
彭士学2,096,626人民币普通股2,096,626
吴汉兴2,050,977人民币普通股2,050,97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86,507.4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6,094,520.46 
债务重组损益-76,8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7,934.75 
所得税影响额1,051,684.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74,883.61 
合计5,579,725.21--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下降51.48%,主要原因是预提的职工绩效工资在当期支付所致;

2、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75.72%,主要原因是上缴期初增值税所致;

3、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8.9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4、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39.69%,主要原因是收入增长所致;

5、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50.96%,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值税实现的附加税增加所致;

6、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8.8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销售投入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979.10%,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减少、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122.51%,主要原因是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69.6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收到的软件退税增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58.8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57.91%,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款同比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5236.21%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智赢2号基金集合信托计划”投资本金5,000万元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去年同期的负数转为本期的正数,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净额增加所致。

二、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不适用

董事长:丁振华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301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9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变压器分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在烟台高新区设立东方电子变压器分公司。营业场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东方智能科技园内;经营范围: 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高低压开关柜元器件、箱式变电站、特种变压器及辅助设备、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电器机械及器材、进出口业务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前述公司名称及营业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投资购买中信民生3号重庆合川城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投资期限三年,预期年化收益率10%/年(含认购费)(详见编号为201301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方天宏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购买中信民生3号重庆合川城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投资期限三年,预期年化收益率10%/年(含认购费)(详见编号为2013012-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投诉与举报制度的议案》(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投诉与举报制度》全文)。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3011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达成初步意向,本公司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的低风险信托产品。

该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CITIC TRUST CO.,LTD.”(简称“中信信托”)是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成立于1988 年3 月5 日。公司股东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华东(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亿元(其中,外汇2,300万美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民生3号重庆合川城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人: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人将其享有的对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在重庆市合川保障房二期工程项目项下已完工的项目回购款的债权作为一项独立的债权交付给受托人作为本信托的信托财产。

2、产品类型:优先级受益权。

3、投资期限:3年。

4、预期年化收益率:10%/年。

5、投资方向:合川钓鱼城景点修复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该工程项目总投资57143万元,其中业主自筹27143万元,资金比例占总投资的48%,拟通过信托公司筹集30000万元,资金比例占总投资的52%。

6、担保措施:本信托项目的第一还款来源是合川区的财政收入;若合川区政府出现逾期还款的,则由委托人合川城投回购全部未偿债权;合川城投同时以其持有的评估价值为【63,591】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期间信托利益的支付时间:除另有规定外,中信信托应在信托利益分配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向受益人指定的信托受益账户进行划付。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认购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委托人: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中信民生3号合川城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2)信托目的:委托人为实现基础资产财产价值的流动化,以其合法拥有的基础资产设定信托,由受托人将优先级受益权份额化发行给合格投资者,并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信托文件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3)信托财产:委托人将其享有的对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在重庆市合川保障房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保障房二期项目”)项下已完工的项目回购款的债权作为一项独立的债权交付给受托人作为本信托的信托财产。

(4)信托的期限:自信托成立之日起36个月。

五、风险控制:

此次投资事项面临的风险揭示:① 信用风险:本信托项目的资金来源依赖于《协议书》的债务人即区政府、承担回购义务的委托人及担保人的信用,如果其均不承担付款义务,则会造成本信托项目的信用风险。如发生上述风险情况,受托人将采取处置抵押物、向第三方转让债权等方式变现信托财产,保护受益人利益。② 债务人偿付能力风险:标的债权为对区政府的债权,如果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主张其权利,则会减弱债务人偿付本信托项下债务的能力。如发生上述风险情况,受托人将采取收取违约金、提前终止本信托项目、处置信托财产等方式,最大限度内追偿并变现信托财产,保护受益人利益。③ 市场风险:经济形势变化、利率调整等市场变化而产生的风险;本项目优先级受益权预期收益率为固定利率,不随市场变化而调整。④ 操作风险:项目后期操作中各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运作、未履行其应尽义务或操作失误及差错而产生的风险;或因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使得交易无法进行,受托人、保管人经营状况或资质发生变化等引发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此次投资事项经过充分论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运作,负责人为公司总会计师邓发。

六、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投资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中信民生3号重庆合川城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

2、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防范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信托合同

2、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 24日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301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方天宏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天宏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达成初步意向,东方天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的低风险信托产品。

该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CITIC TRUST CO.,LTD.”(简称“中信信托”)是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成立于1988 年3 月5 日。公司股东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华东(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亿元(其中,外汇2,300万美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民生3号重庆合川城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人: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人将其享有的对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在重庆市合川保障房二期工程项目项下已完工的项目回购款的债权作为一项独立的债权交付给受托人作为本信托的信托财产。

2、产品类型:优先级受益权。

3、投资期限:3年。

4、预期年化收益率:10%/年。

5、投资方向:合川钓鱼城景点修复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该工程项目总投资57143万元,其中业主自筹27143万元,资金比例占总投资的48%,拟通过信托公司筹集30000万元,资金比例占总投资的52%。

6、担保措施:本信托项目的第一还款来源是合川区的财政收入;若合川区政府出现逾期还款的,则由委托人合川城投回购全部未偿债权;合川城投同时以其持有的评估价值为【63,591】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期间信托利益的支付时间:除另有规定外,中信信托应在信托利益分配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向受益人指定的信托受益账户进行划付。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认购人:北京东方天宏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委托人: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中信民生3号合川城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2)信托目的:委托人为实现基础资产财产价值的流动化,以其合法拥有的基础资产设定信托,由受托人将优先级受益权份额化发行给合格投资者,并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信托文件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3)信托财产:委托人将其享有的对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在重庆市合川保障房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保障房二期项目”)项下已完工的项目回购款的债权作为一项独立的债权交付给受托人作为本信托的信托财产。

(4)信托的期限:自信托成立之日起36个月。

五、风险控制:

此次投资事项面临的风险揭示:① 信用风险:本信托项目的资金来源依赖于《协议书》的债务人即区政府、承担回购义务的委托人及担保人的信用,如果其均不承担付款义务,则会造成本信托项目的信用风险。如发生上述风险情况,受托人将采取处置抵押物、向第三方转让债权等方式变现信托财产,保护受益人利益。② 债务人偿付能力风险:标的债权为对区政府的债权,如果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主张其权利,则会减弱债务人偿付本信托项下债务的能力。如发生上述风险情况,受托人将采取收取违约金、提前终止本信托项目、处置信托财产等方式,最大限度内追偿并变现信托财产,保护受益人利益。③ 市场风险:经济形势变化、利率调整等市场变化而产生的风险;本项目优先级受益权预期收益率为固定利率,不随市场变化而调整。④ 操作风险:项目后期操作中各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运作、未履行其应尽义务或操作失误及差错而产生的风险;或因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使得交易无法进行,受托人、保管人经营状况或资质发生变化等引发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此次投资事项经过充分论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东方天宏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运作,负责人为东方天宏公司总经理余钦。

六、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投资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方天宏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中信民生3号重庆合川城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

2、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防范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信托合同

2、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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