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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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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岳慧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杨松柏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孟长舒

公司负责人岳慧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松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长舒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63,921,412.66367,892,849.36-1.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311,551,174.92314,349,132.36-0.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5380.543-0.9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22,271.37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012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97,957.44-2,797,957.44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48-0.0048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68-0.0068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48-0.0048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9-0.89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1.26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152,022.4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20
合计1,152,004.27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5,00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109,799,224人民币普通股109,799,224
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106,667,219人民币普通股106,667,219
兰州铁路局45,587,789人民币普通股45,587,789
上海华山康健医疗有限公司11,569,302人民币普通股11,569,302
巨化集团公司3,146,507人民币普通股3,146,507
黄俊林2,900,000人民币普通股2,900,000
上海华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2,504,093人民币普通股2,504,093
广州市宇华商业配送有限公司2,313,190人民币普通股2,313,190
上海东来科技有限公司2,131,800人民币普通股2,131,800
吴鸣霄1,501,973人民币普通股1,501,973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是由于本报告期内收回了上一报告期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100.23万元所致;

2、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是由于本报告期内上缴了上一报告期计提的各项税费所致;

3、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租金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计提的税金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内收回了武汉证券破产管理人分配的货币资金115.23万元冲回原计提的坏账损失所致;

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收回了原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100.23万元以及收回了武汉证券破产管理人分配的货币资金115.20万元所致;

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支付了以前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所致;

8、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支付的上年度计提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公司累计经营亏损较大,且公司无后续在建项目,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非标意见作了专项说明。

因大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18.96%股权,公司股票自2013年1月8日停牌。目前协议受让意向方为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订。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大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1、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所持股票获得流通权后12个月)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在上述承诺的禁售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上述股东持有的251,054,232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月5日,上述股东还将继续履行股改时做出的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的承诺。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1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慧欣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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