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南京港”)已于2012年12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65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45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于2013年4月25日9:00 - 15:00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6.1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3年4月26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9”,简称为“12南港债”),于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3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13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