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东吴鼎利) |
| 基金主代码 | 165807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4月25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鼎利优先 | 鼎利进取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5808 | 150120 |
2 基金募集情况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2】1609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3年3月25日
至2013年4月19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3年4月24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 4,435 |
| 份额级别 | 鼎利优先 | 鼎利进取 | 合计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 696,092,476.56 | 424,162,500.00 | 1,120,254,976.56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 157,403.28 | 254,220.09 | 411,623.37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 有效认购份额 | 696,092,476.56 | 424,162,500.00 | 1,120,254,976.56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57,403.28 | 254,220.09 | 411,623.37 |
| 合计 | 696,249,879.84 | 424,416,720.09 | 1,120,666,599.93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0 | 45,026,325.00 | 45,026,325.0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10.61% | 4.02%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0 | 0 | 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0 | 0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3年4月25日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s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鼎利优先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鼎利优先约定年收益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0.7+6个月Shibor×0.5。其中,计算鼎利优先首个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6个月Shibor利率为发行当月第一个交易日6M Shibor利率,即2013年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0%,和2013年3月1日6M Shibor利率计算,故:鼎利优先约定年收益率=3.0%×0.7+4.1024%×0.5=4.15%
鼎利优先的约定收益采用单利计算,鼎利优先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4、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 年内,鼎利优先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接受申购、赎回,第六个开放日只接受赎回,不接受申购;鼎利进取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鼎利优先和鼎利进取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基金分级运作周期届满后,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鼎利优先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但第六个开放日只接受赎回,不接受申购。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鼎利优先的开放日以及开放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6、鼎利进取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个月内,在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下,鼎利进取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于上市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