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金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建华、刘宪 | 李建华承诺:1、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2、“本人作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董事长,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地位或以其他身份进行损害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行,在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觉回避。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向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作出赔偿。”3、“本人作为持有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48.01%股份的股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人在持有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5%及以上股份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刘宪承诺:1、“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2、“本人作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总经理,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地位或以其他身份进行损害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行,在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觉回避。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向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作出赔偿。”3、“本人作为持有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58%股份的股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人在持有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5%及以上股份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 2008年05月23日 | 1、李建华承诺期限:在其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其作为公司的股东、董事、董事长期间;2、刘宪承诺期限:在其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其作为公司的股东、董事、总经理期间。 | 正在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持续有效 |
| 解决方式 |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正在严格履行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53,348,234.49 | 386,989,308.27 | -8.6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804,489.73 | -32,436,175.43 | 72.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296,420.94 | -34,931,493.86 | 73.3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26,315.37 | 118,437,672.48 | -97.5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7 | 71.4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7 | 71.4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7% | -1.95% | 1.38% |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019,490,515.17 | 3,052,534,462.31 | -1.0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53,310,159.11 | 1,562,114,648.84 | -0.56%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6,54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6,616.13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01,404.35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9.43 | |
| 合计 | 491,931.21 |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说明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减少了60.62%,主要是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到期解付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增加了224.93%,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调整销售政策增加了应收票据所致。
3、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了30.42%,主要是由于公司调整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了72.68%,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解付到期票据所致。
5、预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了72.67%,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客户货款所致。
6、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减少了34.5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缴纳上年期末增值税所致。
7、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增加了180.54%,主要是由于收到保证金所致。
(二)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说明
1、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0.80%,主要是由于管理费用同比减少614万元,财务费用同比减少70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转回1447万元所致。
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9.51%,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增值税退税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861万元所致。
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4.42%,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减少了对外捐赠所致。
4、利润总额、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1.59%,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期间费用减少,冲减上年期末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及增值税退税收入增加所致。
(三)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1、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15.58%,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的增值税退税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861万元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7.5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8.85%所致。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67.2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工程款同比增加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74.09%,主要是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到期解付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8,733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建华 | 境内自然人 | 36.01% | 176,693,600 | 132,580,800 | 质押 | 176,693,600 |
| 刘 宪 | 境内自然人 | 12.66% | 62,102,273 | 52,206,400 | 质押 | 57,206,400 |
| 迟晓屹 | 境内自然人 | 0.71% | 3,505,610 | 0 | | |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浦江之星12号集合资金信托 | 其他 | 0.51% | 2,520,000 | 0 | | |
| 许 磊 | 境内自然人 | 0.45% | 2,220,100 | 0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7% | 1,809,121 | 0 | | |
| 天津淳嘉利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3% | 1,599,600 | 0 | | |
| 李 艳 | 境内自然人 | 0.31% | 1,499,900 | 0 | | |
| 陈 素 | 境内自然人 | 0.29% | 1,446,900 | 0 | | |
| 迟晓光 | 境内自然人 | 0.29% | 1,404,637 | 0 | |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李建华 | 44,11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112,800 |
| 刘 宪 | 9,895,873 | 人民币普通股 | 9,895,873 |
| 迟晓屹 | 3,505,61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5,610 |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浦江之星12号集合资金信托 | 2,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0,000 |
| 许 磊 | 2,22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0,100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809,1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9,121 |
| 天津淳嘉利实业有限公司 | 1,59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9,600 |
| 李 艳 | 1,49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9,900 |
| 陈 素 | 1,44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6,900 |
| 迟晓光 | 1,404,6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4,63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主要股东-李建华与刘宪为夫妻关系,构成关联股东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承诺事项 | 500 | 至 | 1,000 |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258.1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继续强化内部经营管理,继续稳步提升产销量,控制产品各项成本,继续节约费用开支,毛利率与一季度相比大约增加2%-4%左右。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万元)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万元)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万元) | 期末数(万元)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万元)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 合计 | 0 | 0 | 0 | 0 | -- | 0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 0% |
六、证券投资情况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 合计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