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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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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3-01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79,520,60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27%,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文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关于放弃认购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表决结果
1,201,2161,201,216100%通过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涉及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二)关于向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表决结果
1,201,2161,201,216100%通过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涉及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公司法律顾问现场见证并由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次大会的审议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国声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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