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4月22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galaxyasset.com)发布了《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利债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简称“《开放公告》”)、《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利债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和《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利债B份额(150079)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简称“《交易风险提示公告》”)。2013年4月24日为通利债A的第2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通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3年4月24日,通利债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939344元,据此计算的通利债A的折算比例为1.01939344,折算后,通利债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通利债A相应增加至1.01939344份。折算前,通利债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67,577,943.96份,折算后,通利债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82,463,919.77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通利债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3年4月24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通利债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通利债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通利债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通利债A赎回总份额为473,740,419.96份。
通利债B的份额数为761,100,833.29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通利债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通利债B的份额余额(即1,775,901,944.34份,下同)。
对于通利债A 的申购申请,如果对通利债A 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通利债A 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7/3 倍通利债B 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通利债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通利债A 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通利债A的份额余额大于7/3 倍通利债B 的份额余额,则在经确认后的通利债A 份额余额不超过7/3 倍通利债B 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2013年4月24日,通利债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272,450,347.29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473,740,419.96份。本次通利债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通利债A的份额余额将小于7/3倍通利债B的份额余额,因此,基金管理人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3年4月25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通利债A的全部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3年4月26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未获成交确认的申购资金将于2013年4月25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3年4月25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通利债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1,342,274,680.39份,其中,通利债A总份额为581,173,847.10份,通利债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761,100,833.29份。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通利债A自2013年4月25日起(含该日)的年收益率(单利)根据通利债A的本次开放日,即2013年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00%的1.3倍进行计算,故:
通利债A的年收益率(单利)=1.3×3.00%=3.90%
通利债A的年收益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以百分比计算的小数点后第2位。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4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银河银富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15000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4年12月20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幕说明书> |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3-05-02 |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 2013-04-01
至 2013-05-01 止 |
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基金名称 |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投资者账户当前未付收益)/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
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当日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发行在外的总份额)*10000。当日基金发行在外的总份额包含未付收益。 |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3年5月3日 |
| 收益支付对象 | 登记日在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A、B级基金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限于红利再投资方式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注:1、2013年4月26日登记在册的投资者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支付,若当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2013年4月26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2013年5月2日起享受基金收益。
2、今后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上一个公历月度,特殊情况将另行提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渠道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568999,免费服务热线400-820-0860
网站www.galaxyasset.com
2、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长量基金销售顾问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