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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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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或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必要、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的有关规定,追溯调整程合法合规。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调整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对本次差错进行更正。

四、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对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专项说明

中瑞岳华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报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报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3-027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对公司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董事会前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参股股东关联交易的议案》征询了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并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孙树声、谭新良回避表决,《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白贤、孙岩回避表决,《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子公司参股股东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无董事需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三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政策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3 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与关联方关系上年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潍坊市滨海盐业有限公司公司大股东全资子公司未预计531万元公司大股东山东盐业于2012年9月19日通过协议收购公司17.5%的股权,公司在年初未预计与其关联交易额。
昌邑盐业公司公司大股东参股子公司未预计1,802万元
LOTTE CHEMICAL CORP.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股东未预计26,944万元本年按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增加为关联方,年初未预计。
小计  29,277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辅助材料、修理用备件、动力电、蒸汽等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大股东7,500万元6,343万元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医疗服务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大股东500万元256万元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机械加工及劳务、备品备件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大股东1,500万元807万元 
合计  4,000万元36,683万元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3年度,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潍坊市滨海盐业有限公司600万元531万元 
昌邑盐业公司3,500万元1,802万元因公司老厂区搬迁停产,公司主产品生产量下降,导致原材料采购量下降。
LOTTE CHEMICAL CORP.80,000万元26,944万元因公司老厂区搬迁停产,公司主产品生产量下降,导致原材料采购量下降。
小计84,100万元29,277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辅助材料、修理用备件、动力电、蒸汽等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7,000万元6,343万元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医疗服务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300万元256万元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机械加工及劳务、备品备件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900万元807万元 
合计 92,300万元36,683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集团),公司第一大股东、相对控股股东。

公司注册地址: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899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希波

经营范围包括: 制造、销售氯化聚乙烯、烧碱、盐酸、液氯、废硫酸、氢气、水合肼、ADC发泡剂、化工设备、化工机械及其它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25日);建筑材料的国内批发;检验焊接汽瓶;化工新技术、新材料的科研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压力容器(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汽车普通货运、危险品货物运输(仅限2类3项、4类3项、8类)及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7月5日)(许可证管理商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除外)。

潍坊市滨海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盐业),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盐业)全资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央赣路以西、新沙路以南

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寿华

经营范围包括: 工业盐生产;批发:食盐、畜牧用盐、小工业盐;收取:原盐过磅费、原盐销售监管服务费;销售:化工产品、融雪剂、水泥添加剂、盐业机械、水泵、盐膜、浮板、钢丝绳。

昌邑盐业公司(以下简称昌邑盐业),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盐业持有该公司45.9%的股权。

公司注册地址:昌邑市北海路78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秋

经营范围包括: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批发预包装食品(食盐、畜牧用盐、小工业盐)。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工业盐,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盐业机械,日用百货,五金,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

LOTTE CHEMICAL CORP.(原韩国湖南石油化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乐天化学),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亚星湖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湖石)25%股权。

公司注册地址:首尔市铜雀区新大方2洞 395-67 乐天大厦

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寿永

经营范围包括:制造石油化学产品。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亚星集团向本公司销售备品备件、提供劳务、服务等2012年实际发生1063万元,预计2013年不超过1,200万元。其中:

(1)亚星集团向本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医疗服务,本类关联交易2012年实际发生256万元;预计2013年不超过300万元;

(2)亚星集团向本公司提供机械加工及劳务、销售辅料备件等业务,本类关联交易2012年实际发生807万元;预计2012年不超过900万元;

2、本公司向亚星集团销售辅助材料、修理用备件、动力电、蒸汽等,本类关联交易2012年实际发生6,343万元。预计2013年不超过7,000万元。

3、我公司2012年从滨海盐业采购工业盐实际发生531万元,其中滨海盐业成为本公司关联户后发生67万元,预计2013年不超过600万元。

4、我公司2012年从昌邑盐业采购工业盐实际发生1,802万元,其中昌邑盐业成为本公司关联户后发生718万元,预计2013年不超过3,500万元。

四、以上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a.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b.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则根据公平交易的原则,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具体如下:

1、机械加工及劳务:根据公平交易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

2、进口原材料及备品备件:根据公平交易的原则,按照亚星集团实际取得的综合成本确定交易价格;

3、运输服务:根据公平交易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

4、医疗服务:由亚星集团按照行业规定计价,并依据亚星化学职员实际发生的费用额确定交易额;

5、氯化聚乙烯:根据公平交易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

6、备品备件、辅助材料:根据公平交易的原则,按照本公司实际取得的成本确定交易价格;

7、水、电、汽:根据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成本确定交易价格。

8、工业盐:根据公平交易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

9、HDPE:根据公平交易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亚星集团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充分利用其机械加工及劳务、运输、医疗等服务的规模优势,降低公司成本费用;同时亚星集团也可充分利用本公司成熟的物资采购网络,发挥规模采购的优势,降低节约采购成本,扩大销售,实现双方互惠互利。

与滨海盐业、昌邑盐业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按市场经营原则进行,属正常经营活动,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正常发展。

与乐天化学为本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乐天化学原材料供应优势,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实现双方共盈。原料价格按市场公允原则进行定价,属正常经营活动,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正常发展。

六、备查文件

1、与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认可函

2、与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认可函

3、与控股子公司参股股东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认可函

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与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6、与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7、与控股子公司参股股东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3-02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融资事项

提供抵押担保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2012年10月29日经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租赁融资的议案》(详见2012年10月30日公司2012-049号公告),并与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租赁)签订了《租赁融资合同》,开展租赁融资业务,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年利率7%,期限壹年。

现由于该合同中租赁物因正常折旧及公司经营原因导致部分租赁物价值大幅减值,国泰租赁为保障其合法权益,要求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物,并保留追加抵押担保物的权利。

经公司与国泰租赁协商后,公司拟以下列设备资产作为抵押担保物。

抵押担保物的基本情况:

名称:欧莱车间、氯碱车间主要设备、热电车间除已租赁物以外的其他设备资产。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省潍坊市

设备总价净值:人民币257,226,256.96元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3-02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潍坊亚星湖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湖石”)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本公司拟为其在下列银行2.5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该部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序号行 别申请金额(亿元)
中国银行1.5
恒丰银行
合 计2.5

其中中国银行1.5亿元为去年综合授信到期,本年重新申请,恒丰银行1亿元为本年新增申请。

亚星湖石是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和韩国湖南石油化学株式会社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作企业。公司现有氯化聚乙烯(CPE)生产装置两套,合计产能达10万吨/年,目前装置运行正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良好,销售形势良好。

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资金需求,亚星湖石拟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为1年。为保证对外投资获得更好的收益,公司拟为亚星湖石以上授信提供担保。

合作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亚星湖石是于2004年4月6日成立的中外合作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37,427.93万元人民币,其中: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8,070.9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韩国湖南石油化学株式会社出资9,356.98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

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唐文军,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529号。截止2012年12月31日,亚星湖石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2,036万元,负债总额为26,6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98% 。2012年1至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8,433万元,实现净利润-6,729万元。

三、担保协议

被担保人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向以上银行申请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本担保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和银行批准后,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为该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并同意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担保事项将保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使公司对外投资获得更稳定的收益;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为止,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累计达25,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底净资产的54.45%,其中,为控股子公司亚星湖石提供担保15,000万元,为公司大股东亚星集团提供担保 10,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认可函;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3-03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组成的改变及公司的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第十一条原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

变更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原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8名董事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6名董事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原为: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1-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为: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数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3-03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出召开2012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7日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9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不提供网络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坏账、资产报废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5、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度报酬的议案》;

10、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参股股东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4、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贵州朝华明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参加会议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3年5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田原 张莎

3、联系电话:(0536)8663853、8591189

4、传 真:(0536)8663853

5、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

6、邮政编码:261031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1、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2、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3、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坏账、资产报废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4、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5、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6、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7、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8、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9、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10、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11、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12、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参股股东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13、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14、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15、审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3-03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实施风险警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3年5月2日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ST亚星、股票代码600319、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

股票简称由“亚星化学”变更为“*ST亚星”;

3、股票代码仍为“600319”

4、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3年5月2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二节13.2.1第一条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二节13.2.1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4月26日停牌1天,5月2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提示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加强职工形势政策教育,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公司保持高度一致。

2、抓好生产装置的安全高效运行,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3、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在节能降耗上再有新突破。

4、细化物流管理,降低“三项资金”占用。

5、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努力做到产销平衡。

6、抓好资本运作,降低融资成本。

7、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产品结构调整。

8、实施人才兴企战略,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

证券办联系人:田原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

电话:0536-8591189

传真:0536-8663853

邮政编码:261031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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