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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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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丁欣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红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丁欣欣、张杏娟、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张伟良、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1)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和张杏娟夫妇于2008年2月16日做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2)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和张杏娟控股的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完成截止2009年12月22日的开发项目外,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除此以外,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和张杏娟同时承诺不通过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控股的其它企业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3)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丁欣欣和张杏娟夫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亚厦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2008年02月16日长期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亚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亚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窗口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过计划增持限额,不减持其持有的股份。2012年11月28日2012年11月28日—2013年3月28日严格履行
 股东张伟良、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股东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追加承诺:自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分别减持不超过所持首发限售股份的10%,股东张伟良追加承诺:自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减持不超过所持首发限售股份的25%,上述股东追加承诺后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调整为8,383,500股。2013年03月26日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严格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不适用
解决方式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严格履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093,925,646.431,742,788,687.5020.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6,437,583.72100,583,507.3435.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36,106,416.82101,227,171.8834.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83,776,756.42-370,305,222.98-57.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163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0.1631.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2%3.49%0.33%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9,403,408,900.899,888,506,964.73-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641,617,793.383,499,962,209.664.05%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股东追加承诺2013年03月25日2013-008
控股股东增持完成2013年03月30日2013-018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余额减少36.1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以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支付总部大楼土地款,以及与供应商结算较多所致;

2、应收利息较年初余额增长58.75%,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未收的未到期定期存单利息增加所致;

3、无形资产较年初余额增长59.72%,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认无形资产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增长83.5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以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支付总部大楼土地款,相关权属证书尚在办理中;

5、应付票据较年初余额增长67.8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与供应商结算材料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余额减少49.8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相应的职工薪酬所致;

7、应付利息较年初余额增长52.2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提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8、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40.0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预提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1.95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与投资项目相关的财政补助。

1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74.86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11、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0.0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较多,成本费用控制较好所致;

1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1.7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较多,成本费用控制较好所致;

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5.6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较多,成本费用控制较好;

14、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8.78%,主要原因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子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1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49.8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加大及春节前工程款结算高峰,工程款回收较多导致;

1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56.1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材料采购和工程量增加及春节前结算高峰,与供应商结算支付款项增长较多所致;

1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89.8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员工人数增加和工资水平有所提高所致;

18、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5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对外投资款,去年同期无发生额;

19、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8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少数股东同比例增资所致,去年同期无发生额;

2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3.48%,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收回的票据保证金较少所致;

2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44.52%,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支付的票据保证金较多所致;

22、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上年同期减少47.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较多的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也大幅增加,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以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支付总部大楼土地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按《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相关承诺,股东张伟良、严建耀、谭承平、王震、丁海富和王文广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55,890,000股,按规定在解禁期结束后可全部解除限售。现股东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追加承诺:自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分别减持不超过所持首发限售股份的10%,股东张伟良追加承诺:自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减持不超过所持首发限售股份的25%,上述股东追加承诺后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调整为8,383,500股。

2、截至2013年3月28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72%,完成增持计划。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0,75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5.88%228,000,000227,700,000质押142,120,000
张杏娟境内自然人13.03%82,800,00082,800,000  
丁欣欣境内自然人7.49%47,610,00047,610,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3.34%21,200,000   
张伟良境内自然人2.93%18,630,000 质押16,5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2.49%15,803,861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26%8,014,238   
中国农业银行-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14%7,259,674   
王文广境内自然人1.01%6,397,5004,798,125  
丁海富境内自然人1.01%6,397,5004,798,125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21,200,000
张伟良18,630,000人民币普通股18,630,0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803,861人民币普通股15,803,861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014,238人民币普通股8,014,238
中国农业银行-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259,674人民币普通股7,259,674
中国农业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67,017人民币普通股5,167,017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03,941人民币普通股5,003,941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4,300,589人民币普通股4,300,589
挪威中央银行4,178,863人民币普通股4,178,863
中国农业银行-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159,261人民币普通股4,159,26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丁欣欣和张杏娟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亚厦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2、张伟良先生为张杏娟女士的弟弟;3、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均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19,476.4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9,751.51 
所得税影响额58,483.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74.45 
合计331,166.90--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30%4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33,469.5536,044.13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5,745.8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公司业务拓展较快,工程施工顺利进行;2、成本管理较好,毛利率保持稳定。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数(万元)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万元)报告期偿还总金额(万元)期末数(万元)预计偿还方式预计偿还金额(万元)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合计----
期末合计值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0%

六、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合计0.00----0.000.00----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欣欣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4月1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欣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亚厦木业制造有限公司合并的议案》;

随着装饰部品部件(木制品)工厂化项目投产,为了进一步有效整合资产,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对市场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发挥资产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的协调发展,实现两公司的优势互补。公司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亚厦木业制造有限公司将予以合并。由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吸收浙江亚厦木业制造有限公司,合并完成后,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合并方,继续经营。浙江亚厦木业制造有限公司作为被合并方,予以撤销并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将在两全资子公司合并完成后公告相关内容,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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