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是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是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4月25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4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3年4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李学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0,935,19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412,300,000股的48.74%。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2,406,3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836%。
(3)、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股东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合计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95人,代表股份203,341,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2%。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股东李学峰先生和激励对象李安东先生为父子关系,为关联股东,对以下子议案已回避表决。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70,184,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2,046,26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2%;209,78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0,184,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2,094,97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9%;161,08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3)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0,184,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2,046,26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2%;209,78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相关限售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0,184,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2,051,06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3%;204,98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70,165,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2,242,25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07%;32,6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0,184,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2,046,26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2%;209,78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7)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70,184,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2,046,26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2%;209,78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8)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70,184,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2,046,26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2%;209,78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9)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0,184,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2,046,26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2%;209,78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10)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0,184,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2,046,26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2%;209,78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11)回购注销的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70,184,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2,046,26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2%;209,78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2、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181,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2,046,26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3%;209,78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股东李学峰先生和激励对象李安东先生为父子关系,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1,082,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2,046,26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1%;212,78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4、审议通过《关于李安东先生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181,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2,074,06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6%;184,98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股东李学峰先生和激励对象李安东先生为父子关系,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就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出了说明。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阎登洪律师、刘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