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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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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3-00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

2、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层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

4、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世春先生

6、会议的召开

股东(含代理人)35人,代表股份991,268,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746682%,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监事及经理班子出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相关中介机构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含代理人)35人,代表股份991,268,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74668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2012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991,268,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2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991,268,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991,265,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93%。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991,233,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449%;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5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027,079,80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五)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991,132,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62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371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六)审议关于2013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991,265,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93%。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2013年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3亿,其中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8亿。本决议有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期限授权经理班子与资金出借方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持股比例资产负债率需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业有限公司100%104%10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50%87%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100%88%15
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100%92%20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91.28%90%15
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100%96%10
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100%76%10
小计  88
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100%35%10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100%37%
金融街融展(天津)置业有限公司100%42%10
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100%69.96%10
 小计  35
合计  123

注:公司在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要求其提供反担保等措施。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七)审议关于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991,268,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13年度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230万元。

(八)审议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991,268,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选举高靓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观意字(2013)第0088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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