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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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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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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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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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03,556.12万元,比上年同期210,613.21万元增长44.13%,主要是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以及产品线丰富所致;实现利润总额21,968.07万元,比上年同期14,389.96万元增长52.66%;实现净利润18,091.29万元,比上年同期11,763.82万元增长5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31.10万元,比上年同期10,725.75万元增长52.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6.70万元,与上年同期的-2,236.99万元相比,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高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37,838.1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2,611.74万元,增幅为73.05%,主要是2012年4月收到配股资金6.02亿元、实现净利润1.8亿元以及增加贷款所致。负债总额175,355.3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7,246.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91%,比上年末55.38%降低3.47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147,833万元,比上年78,895.75万元增加68,937.25万元,增幅为187.38%,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实现净利润和配股所致。
2、公司围绕健康产业,一方面通过加快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步伐,另一方面加大资本运营的力度,丰富检验仪器及试剂产品线,不断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3、公司产品营销模式正在由提供单一产品向提供包括硬件、软件、工程整体解决方案发展,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了公司整体营销规模。
4、公司未来发展领域继续定位在"健康产业",持续做好医疗器械、制药装备和医疗医药服务三大板块。
(二)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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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
(1)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医疗器械产品收入为24.08亿元,比2011年增长46.78%,环保设备收入为3023.1万元,比2011年增长12.97%,药品及器械经营收入为55991.65万元,比2011年增长38.82%,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扩大,调整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线,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所致。
(2)新产品及新服务的影响分析
不适用。
(3)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211,947,174.71元,占销售总额的6.98%。
3、成本
(1)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741,368,533.01元,占采购金额的26.22%。
4、费用
(1)管理费用:报告期管理费用18,175.81万元,比上年同期11,757.74万元增长54.59%,主要原因是激励奖金、研发费及咨询设计费增加。
(2)财务费用:报告期财务费用1,781.06万元,比上年同期700.39万元增长154.29%。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额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报告期销售费用25,728.63万元,比上年同期20,137.96万元增长27.76%.
5、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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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0.32%。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医疗器械及制药装备新产品的研发,公司研发及产品系列化项目包括:冻干机系列产品、生物制药装备、制药过程信息系统、医院智能一体化感染控制系统、基于电子直线加速器的快速调强与影像引导放疗系统、中能加速管、全自动血型分析仪、神经再生导管等。
6、现金流
(1)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351,295.03万元,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350,208.32万元,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086.7万元,与去年同期-2,236.99万元相比,现金流量增长。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20,235.46万元,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75,714.15万元,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133,817.49万元,主要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为43,119.26万元,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其它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605.35万元,主要原因是:
a、完善对各事业部、厂、分厂及子公司以利润为主体的绩效考核体系。
b、并购项目的业绩增长。丰富检验仪器及试剂产品线,积极开拓市场,提高盈利水平。
c、国际市场的开拓。在国外设立办事处,贴近市场,及时服务,提高产品占有率。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公司配股: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此后公司于2012年4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33号)。根据该核准文件,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40,318,200股新股。该事项详见公司此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2)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2013年4月10日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3)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2年度,公司计划营业收入267,400万元,实际营业收入303,556万元,比计划增长13.52%,计划营业成本206,400万元,实际营业成本234,382.88万元,比计划增长13.56%,计划营业费用25,500万元,实际营业费用25,728.63万元,比计划增长0.9%,计划管理费用15,400万元,实际管理费用18,175.81万元,比计划增长18.02%,计划财务费用900万元,实际财务费用1,781.06万元,比计划增长97.9%,利润总额预计比2011年增长30%,实际实现利润总额21,968.07万元,比2011年实际增长52.66%。
(三)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第二节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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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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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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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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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核心竞争力分析
1、研发能力。母公司员工2229人,其中技术人员484人,拥有医疗器械行业内第一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具有完善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的三级研发体系。
2、品牌影响力。新华医疗具有70年的历史,经过不断的培育和积累,在医疗卫生领域和医疗器械行业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诚信度和美誉度。消毒灭菌设备被评为同行业唯一中国名牌,现在正积极创建国际品牌。
3、快速反应能力。对用户的要求快速反应,对原有产品进行改进和开发新产品;强大的制造能力,交货期短;由200多人组成客户服务中心,为用户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
(六)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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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的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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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不持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
(2)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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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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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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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长春博迅净利润从2012年9月份合并。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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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行业竞争格局
1)中国医疗器械行业研发水平落后,产业基础薄弱
我国的医疗器械销售在世界医疗器械市场仅占不足3%的份额。这与我国轻工业品生产大国地位很不相称,医疗器械创新问题是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最大问题。我国医疗器械行业起步较晚,国内高端医疗设备的关键零部件仍依赖进口,相关配套软件开发能力不足。
2)国际大公司的竞争,抢占国内高端产品市场
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根据加入WTO的承诺,2000~2005年我国海关税目中60个医疗器械产品税号已由原税率10.5%降到4.4%,部分医疗器械实现了零关税,2003年初我国取消了大型医疗设备进口的审批权,国外医疗器械产品可以全面参与国内市场的竞争,国外高端医疗器械产品进入我国税收成本大幅降低。国外大型医疗器械制造商资金雄厚、技术先进、人才集中,在大型高端医疗器械的研发上积累数十年的经验,垄断了主要高端医疗器械产品的核心技术。此外,国际大型医疗器械制造商可以凭借其资金优势和品牌优势通过收购国内企业或由国内企业OEM的方式降低生产成本,进入基础医疗器械市场,将会给我国医疗器械制造企业带来强大的竞争压力。
2、行业发展趋势
1)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医疗器械市场潜力巨大。
2)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迅速壮大,已经成为带动全球市场增加的主要区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增强,对卫生保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随着中国城镇化和老龄化的加快,将使医疗服务、医疗器械等行业长期受益,有助于促进我国的医疗器械消费市场。
3)医院改善软硬件条件的需求将带动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近年来,国家不断巩固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同时将大病保险纳入医保范围,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采取基本药物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的指导原则,此后医院之间的竞争主要是医疗服务和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竞争。医院的医疗服务性收入将逐步成为主角,由此产生的医疗设备的需求将构成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一个持续动力。
3)医疗器械新增和更新换代潜力大。
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器械,有15%左右都是20世纪70年代前后的产品,有60%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的产品,它们更新换代的过程又是一个需求释放的过程,保证未来10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的快速增长。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已经基本明确,我国政府将逐年增加公共卫生体系和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建设,此措施的实施必将带来医疗器械的需求。
(八)公司发展战略
在"十二五"期间,新华医疗的发展战略是以三个"坚定不移"为核心,不断丰富自己的产品线,扩大市场份额。三个"坚定不移"是:坚定不移地走健康产业之路,坚定不移地走自主创新之路,坚定不移地走收购兼并之路。
1、坚定不移地走"健康产业"之路。公司在继续发展壮大医疗器械和制药装备的基础上,将向医疗服务领域扩展,公司定位于"医疗器械"、"制药装备"和"医疗服务"三个板块。
2、坚定不移地走自主创新之路,自主创新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源泉。公司重点加强中长期新产品的研发。公司根据对市场的预测和研究,研发代表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并进行战略产品的研发和储备,实现由过去中短期研发向中长期研发的转变,连续不断地推出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为企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坚定不移地走收购兼并之路。在未来发展中,公司将继续坚持内涵式发展和收购兼并并举的扩张发展模式,在国际国内选择符合自身发展战略、有潜力、与公司发展具有协同作用的目标实施并购,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九) 经营计划
2013年度,公司计划营业收入36.49亿元,计划营业成本280,700万元,计划营业费用28,300万元,计划管理费用21,500万元,计划财务费用2,655万元,利润总额预计比2012年实际约增长30%。
(十)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2013年公司将通过统筹资金调度,优化资产结构,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时严格控制公司各项费用支出,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支持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
公司维持日常业务及完成在建工程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需求约为39.50亿元,资金使用计划主要为生产经营支出、购买设备和工程建设支出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债务融资等方式解决。
(十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1、医疗器械行业市场充分竞争,竞争加剧。国外大型医疗器械企业加速进入中国市场,以及内资品牌的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压低行业利润。
2、公司制药装备基于2013年医药生产企业GMP改造即将完成,公司的大型灭菌设备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一定程度上会带来收入的降低。
董事长:赵毅新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3-01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号)等有关规定,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33号文件《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2日总股本134,394,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配售39,659,13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配股价格为1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21,062,069.76元,扣除发行费用18,850,866.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2,211,203.64元。截止2012年4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该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2)第14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1,371,868.91元,全部为2012年当年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支出,已累计取得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963,708.99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92,803,043.7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其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05年6月18日经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8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此办法进行了修订,2011年8月28日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其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账号为1603002129200114688,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其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账号为228614618379,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其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账号为379010100100004616。
3、2012年5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4、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5、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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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中,公司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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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公司配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量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3-005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赵毅新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80,912,899.1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3,311,032.8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2,949,945.70元,可分配的利润为446,260,978.5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153,039.15元,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52,056.35元,应付普通股股利17,405,313.6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5,650,569.46元。
拟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74,053,1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需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2年度激励奖金提取和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在2013年度继续聘用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其工作内容决定其审计报酬。
此议案需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新华医疗临2013-007号公告)
此议案需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新华医疗临2013-008号公告)
此议案需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关联董事赵毅新女士、许尚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7000万元,主要用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业务,扩大生产规模,公司拟将经营范围内容增加“Ⅱ、Ⅲ类软件”,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前置许可经营项目:Ⅱ类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7)、Ⅲ类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332)、Ⅲ类医用核素设备(6833)、Ⅱ、Ⅲ类医用X线设备(6830)、Ⅱ、Ⅲ类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4)、Ⅱ类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5)、Ⅱ类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3)、Ⅱ类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6)生产、销售;Ⅱ、Ⅲ类医疗器械产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助听器、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体外诊断试剂除外)销售;消毒剂、消毒器械生产及销售,Ⅱ、Ⅲ类软件(6870)。
一般经营项目:制药设备;环保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及配套软件生产;房屋建筑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及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装饰装修,医疗、制药设备安装及建筑智能化施工。”
此议案需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此议案需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详见新华医疗临2013-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配股募集资金部分项目投资额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详见新华医疗临2013-010号公告)
同意公司配股募集资金项目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工程及设备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淄博高新区北辛路以北、开发区北路以西;口腔设备及耗材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淄博高新区北辛路以北、开发区北路以西,投资额变更为2021万元。
此议案需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新华医疗临2013-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新华医疗临2013-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3-006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据此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克旭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公司2012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我们保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80,912,899.1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3,311,032.8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2,949,945.70元,可分配的利润为446,260,978.5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153,039.15元,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52,056.35元,应付普通股股利17,405,313.6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5,650,569.46元。
拟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74,053,1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需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配股募集资金部分项目投资额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3-007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疗”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美”)向银行申请的额度为38,000万元人民币的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业务等用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威泰科”)向银行申请的额度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业务等用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众生”)向银行申请的额度为12,000万元人民币的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业务等用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此议案需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江场三路223号5楼501-5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尚峰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6日
经营范围:销售三类医疗器械
2012年度,上海泰美实现净利润1,859.19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海泰美资产总额36,648.28万元,负债总额29,000.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13%。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泰美60%的股权)。
2、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43号院61号楼310室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边疆
成立日期:1995年11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销售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Ⅲ类。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致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工艺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12年度,北京威泰科实现净利润1,092.58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北京威泰科总资产为15,281.27万元,总负债为9,341.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13%。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北京威泰科65%的股权)。
3、被担保人名称: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张店区新华街17号
注册资本:271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毅新
成立日期:1994年6月26日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精神药品(限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限中药)、罂粟壳、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6815注射穿刺器械、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黏合剂、二类医疗器械产品、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8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7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预包装食品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为: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玻璃仪器(不含医疗器械)、医药化学原料(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计划生育药具、化妆品、日用百货、洗涤用品、消杀用品销售。
2012年度,淄博众生实现净利润76.29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众生医药的总资产为24,817.44万元,总负债为22,761.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72%。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众生医药6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为短期借款,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共一年;
3、担保金额:共计56,000万元。
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担保协议中不存在其他重要条款。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上海泰美、北京威泰科和淄博众生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此次担保有利于扩大控股子公司上海泰美、北京威泰科和淄博众生的经营规模,满足拓展业务的需要,提高赢利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为上海泰美向银行申请的38,000万元、为北京威泰科向银行申请的6,000万元、为淄博众生向银行申请的12,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是可行的,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担保额为56,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泰美担保额度为38,000万元人民币,为北京威泰科担保6,000万元,为淄博众生担保1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额均含已担保但未到期的额度。
公司全部对外担保额为56,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4.47%,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3-008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医药”)属于医药商业行业,主要从事向医院等机构配送药品的业务。2011年8月29日,众生医药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以下简称“淄矿医院”)签署《药品购销框架合同》,众生医药向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配送药品。
(二)淄矿医院为公司控股股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自公司于2010年7月22日完成对众生医药的收购后,众生医药与淄矿医院形成关联关系。
(三)根据众生医药连续12个月内与淄矿医院形成的关联交易额计算(包括预计数),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众生医药与淄矿医院的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金明、孟凡鑫、朱德胜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该关联交易的文件和协议后,于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在参与了董事会会议对该笔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后认为:
(一)依照有关规定,众生医药与淄矿医院的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众生医药并不参与医院与医药生产企业有关药品采购的合同谈判,而是由医药工业企业竞投标确定药品政府指导价。虽然形式上是由众生医药与医院直接签署药品采购合同,但众生医药在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只是作为药品配送企业。众生医药向淄矿医院配送药品均依照药品采购相关规定执行,配送价格依据不高于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中标价格确定。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市场竞争力,延长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毅新、许尚峰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此议案需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淄矿医院为公司控股股东股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淄矿医院持有山东省卫生厅颁发的淄卫医核准字[2001]021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地址为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133号,负责人为杨杰,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疼痛科,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的政策、交易流程、定价等情况
众生医药所属行业为医药商业行业。根据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以及山东省颁布的《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行以政府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通过各省(区、市)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药品集中采购实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
药品集中采购的基本流程是:政府公告采购招标事宜;医药工业企业竞投标;医药工业企业与具有配送资格的商业企业谈判,指定配送商;政府确定中标产品;医院对中标企业确标;医院与医药商业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医药商业企业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向工业企业订货。
医药商业企业某种药品的配送价格,是政府依据工业企业投标价格确定的,此价格一旦确认后,在一个招标采购标期内不允许改变,医药商业企业以不高于此指导价的价格向医院配送该类药品。
医药商业企业采购药品的进货价格,由医药商业企业与中标产品医药工业企业双方通过商业谈判确定,这一价格的确定以政府确认的医药企业中标产品价格为标准向下浮动。
对不同的医药商业企业,医药工业企业给予不同的供货价格。医药商业企业对该价格的议价能力取决于自身的终端市场覆盖率、付款能力、协销能力等因素。
医药工业企业希望通过尽量少的医药商业企业配送到各个终端;同时,根据各省的招投标方案,对于同一品种的药品,医药工业企业在每个地级市可选择的配送商有限。因此,医药工业企业将选择区域内配送能力强、终端覆盖率高的商业企业进行配送。由于众生医药于2011年3月8日被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药品现代物流试点企业(淄博市目前仅有两家企业获得试点企业资质),该资质的获得有利于众生医药争取基本药物的配送权,有利于在全省药品挂网招标采购中获得更多的配送授权。
众生医药并不参与医院与医药生产企业有关药品采购的合同谈判,而是由医药工业企业竞投标确定药品政府指导价。虽然形式上是由众生医药与医院直接签署药品采购合同,但众生医药在医院药品采购活动中只是作为药品配送企业。众生医药向淄矿医院配送药品均依照上述规定执行,配送价格依据不高于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中标价格确定。
(二)众生医药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及内容情况为(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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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众生医药与淄矿医院之前主要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通过无纸化方式进行下单及组织采购、配送;为规范运作,依照国家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众生医药于2011年8月29日与淄矿医院签署《药品购销框架合同》。该协议约定了配送药物价格的确定依据,每次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生产厂商、批次、数量和价格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订单形式确定及其他内容。
六、本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市场竞争力,延长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3-009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所需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4月24日,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一、具体流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公司将应付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并以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2、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并支付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备供应商、工程施工方。公司不得将前述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关的事项。
3、六个月到期后,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将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保证金产生利息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兑付完成后,公司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33号文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获准向原股东配售40,318,200新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66元,募集资金总额605,955,862.7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02,211,203.64元,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4月23日对公司配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2)第1405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告中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方式仅适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支付,不得将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关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13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了解和查验后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违反相关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因此,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1)新华医疗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符合银行票据使用的有关规定。
(2)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第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认可发表了独立意见。
(3)新华医疗已为此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3-010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配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地点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33号文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获准向原股东配售40,318,200新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66元,募集资金总额605,955,862.7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02,211,203.64元,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4月23日对公司配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2)第1405号验资报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3月18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配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配股募集资金项目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工程及设备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淄博高新区”)泰美路7号拟变更为淄博高新区北辛路以北、开发区北路以西;口腔设备及耗材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淄博高新区泰美路7号拟变更为淄博高新区北辛路以北、开发区北路以西,投资总额变更为2021万元。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情况及原因
1、因为公司配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在淄博高新区商业区规划范围之内,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工程及设备项目及口腔设备及耗材项目的实施地点,拟由原淄博高新区泰美路7号,变更为淄博高新区北辛路以北、开发区北路以西;该项土地已与淄博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用地合同,合同编号为:淄博-01-2012-0059。
2、公司此次配股拟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6.31亿元,实际到位资金为6.02亿元,鉴于配股拟募集资金净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之间存在缺口,公司拟减少口腔设备及耗材项目的总投资,募集资金项目口腔设备及耗材项目拟变更投资总额,此项目原投资总额为4,960万元,现变更为2,02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65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70万元。该项目预计年营业收入3,30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609万元。
三、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对项目实施的影响
1、公司配股募集资金项目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工程及设备项目和口腔设备及耗材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对募集资金投入、产出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配股说明书与本公告相关内容,保障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口腔设备及耗材项目原可研报告总投资4,960万元,此项目达产后,预计营业收入8,10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1,488万元。投资总额变更为2,021万元后,计划年营业收入3,30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609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意见
1、此次配股募集资金项目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工程及设备项目及口腔设备及耗材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不影响项目原有的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没有改变原定投资内容和项目,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此次配股募集资金项目口腔设备及耗材项目变更投资总额,公司在投资总额减少的情况下对此项目重新对此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产品方案合理,环境保护、消防及劳动安全卫生等措施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对配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五、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方向保持不变,不影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新华医疗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地点,是其根据公司发展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做出的决策。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新华医疗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地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第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地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地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和《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中信建投对新华医疗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地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配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3-01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丽莎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2012年度激励奖金提取和分配方案》;
8、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变更配股募集资金部分项目投资额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5、登记地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1)沪市挂牌投票代码:738587;沪市挂牌投票简称:新华投票。
(2)表决议案
■
注: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以此类推。以99.00元申报价格对全部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无需再对其他议案再行表决。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新华医疗”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预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新华医疗”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预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新华医疗”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预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
(4)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权。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邮政编码:255086
联系电话:0533—3587766
传真:0533—3587768
联系人:靳建国、李静
2、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3-01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说明与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3年4月10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会审核,根据有关规定,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说明与承诺如下: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能源集团”)作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疗”)的间接控股股东,现针对新华医疗与山东能源集团下属企业附属的矿山医院同时经营“医疗服务”业务情形,作出如下说明:
一、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和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本着服务矿区、兼顾社会的原则,主要承担为矿区内部职工及其家属提供日常的医疗服务,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从事矿难紧急救助工作,并兼顾附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矿医院、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矿医院、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矿医院及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村煤矿医院的职能定位是:为矿山内部职工及其家属提供日常的医疗服务,进行矿工职业病(如尘肺病、精神病等)防治工作,从事矿难紧急救助工作等。
三、新华医疗现在和将来的“医疗服务”业务是通过新设医院投资管理公司收购学科特色显著的专科医院。
针对以上说明,为避免与新华医疗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山东能源集团进一步作出以下承诺:
除新华医疗外,山东能源集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华医疗股份的期间内,目前不存在将来亦不会采取自营、控股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学科特色显著的专科医院,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华医疗专科医疗服务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比照前述承诺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5日
| 股票简称 | 新华医疗 | 股票代码 | 60058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季跃相 | 靳建国 |
| 电话 | 0533-3587766 | 0533-3587766 |
| 传真 | 0533-3587768 | 0533-3587768 |
| 电子信箱 | shinva@163.com | shinva@163.com |
|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0年(末) |
| 总资产 | 3,378,381,069.88 | 1,952,263,655.19 | 73.05 | 1,491,010,224.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78,329,952.28 | 788,957,491.92 | 87.38 | 697,000,080.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67,025.31 | -22,369,885.28 | 不适用 | 124,164,572.74 |
| 营业收入 | 3,035,561,225.52 | 2,106,132,062.29 | 44.13 | 1,342,233,408.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3,311,032.86 | 107,257,530.27 | 52.26 | 60,352,282.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4,609,977.42 | 98,134,388.38 | 57.55 | 57,023,416.8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13 | 14.40 | 减少1.27个百分点 | 8.9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72 | 36.11 | 0.4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72 | 36.11 | 0.45 |
| 报告期股东总数 | 5,28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6,533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 | 29.11 | 50,666,538 | 0 | 无 |
|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4.11 | 7,147,099 | 0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66 | 6,365,093 | 0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44 | 5,978,900 | 0 | 未知 |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87 | 5,000,894 | 0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74 | 4,769,275 | 0 | 未知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福麟9号信托计划 | 其他 | 2.43 | 4,229,213 | 0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82 | 3,176,085 | 0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82 | 3,162,771 | 0 | 未知 |
| 淄博市财政局 | 其他 | 1.65 | 2,875,704 | 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国家股。公司未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承诺项目名称 | 是否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产生收益情况 |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说明 | 变更原因及募集资金变更程序说明 |
| 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工程及设备 | 否 | 97,000,000.00 | 35,195,541.93 | 35,195,541.93 | 是 | 36.28 | 43,670,000 | 9,240,732.28 | 否 | 项目处于建设期 | |
| 低温灭菌设备及耗材项目 | 否 | 70,000,000.00 | 35,018,938.80 | 35,018,938.80 | 是 | 50.03 | 33,480,000 | 14,064,792.19 | 否 | 项目处于建设期 | |
| 口腔设备及耗材项目 | 否 | 49,600,000.00 | 5,919,008.00 | 5,919,008.00 | 是 | 29.29 | 36,480,000 | 3,013,204.44 | 否 | 项目处于建设期 | |
| 新华医疗研发中心创新项目 | 否 | 85,000,000.00 | 5,238,686.18 | 5,238,686.18 | 是 | 6.16 | | | | 项目处于建设期 | |
| 流动资金 | 否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是 | 100.00 | | | | | |
| 合计 | / | 631,600,000.00 | 411,372,174.91 | 411,372,174.91 | / | / | 113,630,000 | / | / | / | /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1 | 新华手术 | 中外合资 | 手术器械的生产和销售 | 9,635.46 | 6,383.18 | 520.56 |
| 2 | 医用环保 | 有限责任公司 | 医用焚烧炉、医用水处理设备、医用毁形机的生产和销售 | 2,716.86 | 1,229.97 | 225.15 |
| 3 | 上海泰美 | 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三类医疗器械。 | 36,648.28 | 7,647.52 | 1,859.19 |
| 4 | 众生医药 | 有限责任公司 | 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精神药品(限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预包装食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玻璃仪器等 | 24,817.44 | 2,055.99 | 76.29 |
| 5 | 北京威泰科 | 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Ⅲ类。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致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工艺品。 | 15,281.27 | 5,939.88 | 1,092.58 |
| 6 | 长春博迅 | 有限责任公司 | 体外诊断试剂[ABO、RhD血型定型试剂卡(单克隆抗体)]、Ⅱ类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生产、生物制品(限诊断药品)、体外诊断试剂、2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销售,生物技术、医疗器械的开发、技术转让。 | 9,059.37 | 7,341.27 | 1,554.25 |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3,035,561,225.52 | 2,106,132,062.29 | 44.13 |
| 营业成本 | 2,343,828,794.47 | 1,626,630,777.86 | 44.09 |
| 销售费用 | 257,286,290.74 | 201,379,590.32 | 27.76 |
| 管理费用 | 181,758,106.74 | 117,577,428.69 | 54.59 |
| 财务费用 | 17,810,608.78 | 7,003,937.91 | 154.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67,025.31 | -22,369,885.28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4,786,903.49 | -139,113,125.52 | 298.8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6,982,280.80 | 183,255,310.25 | 394.93 |
| 研发支出 | 102,480,163.97 | 92,889,901.94 | 10.32 |
| 本期费用化研发支出 | 57,381,181.38 |
| 本期资本化研发支出 | 45,098,982.59 |
| 研发支出合计 | 102,480,163.97 |
| 研发支出总额占净资产比例(%) | 6.31 |
| 研发支出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8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医疗器械 | 2,407,924,140.09 | 1,767,712,244.77 | 26.59 | 46.78 | 47.66 | 减少0.43个百分点 |
| 环保设备 | 30,231,025.72 | 19,716,790.13 | 34.78 | 12.97 | 1.91 | 增加7.08个百分点 |
| 药品及器械经营 | 559,916,516.65 | 534,715,138.47 | 4.50 | 38.82 | 38.75 | 增加0.05个百分点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713,185,962.33 | 21.11 | 349,975,721.28 | 17.93 | 103.7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040.00 | 0.00 | 31,280.00 | 0.00 | -32.74 |
| 应收票据 | 17,100,496.65 | 0.51 | 13,360,722.44 | 0.68 | 27.99 |
| 应收账款 | 561,801,042.71 | 16.63 | 418,381,268.21 | 21.43 | 34.28 |
| 预付款项 | 163,182,970.03 | 4.83 | 93,913,631.90 | 4.81 | 73.76 |
| 其他应收款 | 63,023,677.45 | 1.87 | 54,867,104.13 | 2.81 | 14.87 |
| 存货 | 904,275,241.39 | 26.77 | 509,880,479.44 | 26.12 | 77.35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00,000.00 | 0.36 | 20,000,000.00 | 1.02 | -4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51,141,599.53 | 1.51 | 33,787,252.80 | 1.73 | 51.36 |
| 投资性房地产 | 6,395,170.90 | 0.19 | 6,656,716.76 | 0.34 | -3.93 |
| 固定资产 | 378,079,817.28 | 11.19 | 244,723,204.36 | 12.54 | 54.49 |
| 在建工程 | 72,626,809.18 | 2.15 | 104,117,875.11 | 5.33 | -30.25 |
| 无形资产 | 145,733,594.01 | 4.31 | 70,534,958.87 | 3.61 | 106.61 |
| 商誉 | 262,991,292.42 | 7.78 | 8,130,253.72 | 0.42 | 3,134.72 |
| 长期待摊费用 | 5,935,095.49 | 0.18 | 3,829,887.00 | 0.20 | 54.9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887,260.51 | 0.62 | 20,073,299.17 | 1.03 | 4.05 |
| 短期借款 | 608,170,188.60 | 18.00 | 278,000,000.00 | 14.24 | 118.77 |
| 应付票据 | 57,299,000.00 | 1.70 | 41,717,660.43 | 2.14 | 37.35 |
| 应付账款 | 535,627,490.89 | 15.85 | 332,024,570.25 | 17.01 | 61.32 |
| 预收款项 | 427,301,910.89 | 12.65 | 344,574,528.10 | 17.65 | 24.01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774,608.68 | 0.53 | 5,670,633.28 | 0.29 | 213.45 |
| 应交税费 | 4,750,559.79 | 0.14 | -1,251,078.02 | -0.06 | 不适用 |
| 应付股利 | 5,796,640.20 | 0.17 | 8,237,268.00 | 0.42 | -29.63 |
| 其他应付款 | 58,259,393.73 | 1.72 | 40,621,394.23 | 2.08 | 43.4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 | 0.00 | 0 | 0.00 | 不适用 |
| 其他流动负债 | 5,099,249.00 | 0.15 | 2,830,000.00 | 0.14 | 80.19 |
| 长期借款 | 6,000,000.00 | 0.18 | 6,000,000.00 | 0.31 | 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507,228.47 | 0.22 | 1,469,198.51 | 0.08 | 410.9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9,867,604.17 | 0.59 | 21,195,500.00 | 1.09 | -6.26 |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 国内 | 2,931,556,459.21 | 44.66 |
| 国外 | 66,515,223.25 | 51.24 |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百分比 | 变动原因 |
| 货币资金 | 713,185,962.33 | 349,975,721.28 | 103.78% | 主要系增发股票及取得借款收到现金所致 |
| 应收账款 | 561,801,042.71 | 418,381,268.21 | 34.28%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相应应收账款增加 |
| 预付款项 | 163,182,970.03 | 93,913,631.90 | 73.76% | 主要系预付土地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
| 存货 | 904,275,241.39 | 509,880,479.44 | 77.35% | 主要系母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及子公司上海泰美增加新的代理产品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00,000.00 | 20,000,000.00 | -40.00% | 主要系本期末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51,141,599.53 | 33,787,252.80 | 51.36% | 主要系本期新增对淄博昌国医院的投资所致 |
| 固定资产 | 378,079,817.28 | 244,723,204.36 | 54.49% | 主要系上期在建工程本期完工转资及本期合并范围变更所致 |
| 在建工程 | 72,626,809.18 | 104,117,875.11 | -30.25% | 主要系上期在建工程本期完工转资所致 |
| 无形资产 | 145,733,594.01 | 70,534,958.87 | 106.61% | 主要系本期新购入土地及合并范围变更所致 |
| 商誉 | 262,991,292.42 | 8,130,253.72 | 3134.72% | 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子公司溢价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5,935,095.49 | 3,829,887.00 | 54.97% | 主要系本期预付长期租赁费所致 |
| 短期借款 | 608,170,188.60 | 278,000,000.00 | 118.77% | 主要系对外投资所需资金增加所致 |
| 应付票据 | 57,299,000.00 | 41,717,660.43 | 37.35% | 主要系本期末办理票据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535,627,490.89 | 332,024,570.25 | 61.32% | 主要系采购量增加及合并范围变更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774,608.68 | 5,670,633.28 | 213.45% | 主要系合并范围变更所致 |
| 应交税费 | 4,750,559.79 | -1,251,078.02 | 479.72% | 主要系预缴税金减少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58,259,393.73 | 40,621,394.23 | 43.42% | 主要系暂借款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5,099,249.00 | 2,830,000.00 | 80.19% | 主要系研发项目经费拨款增加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507,228.47 | 1,469,198.51 | 410.97% | 主要系本期新收购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所致 |
|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60,221.1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137.1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137.1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定收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 | 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工程及设备项目 | 否 | 9,700.00 | - | 9,700.00 | 3,519.56 | 3,519.56 | -6,180.44 | 36.28 | - | 924.07 | 否 | 否 |
| 2 | 低温灭菌设备及耗材项目 | 否 | 7,000.00 | - | 7,000.00 | 3,501.89 | 3,501.89 | -3,498.11 | 50.03 | - | 1,406.48 | 否 | 否 |
| 3 | 口腔设备及耗材项目 | 否 | 4,960.00 | - | 4,960.00 | 591.90 | 591.90 | -4,368.10 | 11.93 | - | 301.32 | 否 | 否 |
| 4 | 新华医疗研发中心创新项目 | 否 | 8,500.00 | - | 8,500.00 | 523.84 | 523.84 | -7,976.16 | 6.16 | - | - | - | 否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3,000.00 | - | 33,000.00 | 33,000.00 | 33,000.00 | - | 100.00 | - | - | - | 否 |
| 合计 | | 63,160.00 | | 63,160.00 | 41,137.19 | 41,137.19 | -22,022.81 | | | | | |
| 未到计划进度原因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92,803,043.72元,原因为募投项目尚未完工。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活动 |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的比例(%) | 投资额
(万元) |
| 上海聚力通 | 供应链管理,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咨询,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生物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的销售。 | 100 | 5,000 |
| 神思医疗 | 生产、自销:二类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1)、二类医用激光体外治疗仪器(6824)、二类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6);二、三类: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货物进出口。 | 55 | 1,833 |
| 长沙弘成 | 计算机软件、硬件、职能小区系统、教学系统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综合布线;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系统及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建筑材料经销。 | 55 | 791 |
| 北京威泰科 | 销售体外诊断试剂、许可范围内的医疗器械Ⅲ类产品经营 | 65 | 650 |
| 长春博迅 | 体外诊断试剂[ABO、RhD血型定型试剂卡(单克隆抗体)]、Ⅱ类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生产、生物制品(限诊断药品)、体外诊断试剂、2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销售,生物技术、医疗器械的开发、技术转让。 | 93.828 | 39,220 |
| 华科创智 | 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20 | 500 |
| 济南新华 | 以自有资金对医疗行业进行投资并运营管理。 | 65 | 2,843.06 |
| 报告期内投资额 | 50,837.06 |
|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 32,468.69 |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18,368.37 |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176.76 |
|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2012 | 配股 | 602,211,203.64 | 411,372,174.91 | 411,372,174.91 | 190,839,028.73 | 存放于银行 |
| 合计 | / | 602,211,203.64 | 411,372,174.91 | 411,372,174.91 | 190,839,028.73 | / |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
进度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 上海聚力通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 | 5,000 | 100% | 5,000 | 5,000 | |
| 山东神思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1,833 | 100% | 1,833 | 1,833 | |
| 长沙弘成科技有限公司 | 791 | 100% | 791 | 791 | |
| 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650 | 100% | 650 | 650 | |
| 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39,220 | 100% | 39,220 | 39,220 | |
| 济南新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843.06 | 100% | 2,843.06 | 2,843.06 | |
| 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80% | 400 | 400 | |
| 合计 | 50,837.06 | / | 50,737.06 | 50,737.06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 | 存储方式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 | 1603002129200114688 | 21,954,263.28 | 活期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 | 1603002114025109888 | 30,000,000.00 | 定期一年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 | 1603002114025109888 | 30,000,000.00 | 定期三个月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 | 1603002114025109888 | 30,000,000.00 | 定期六个月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 | 228614618379 | 1,032,272.87 | 活期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 | 379010100100004616 | 9,816,507.57 | 活期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 | 379010100200079498 | 20,000,000.00 | 定期六个月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 | 379010100200079371 | 10,000,000.00 | 定期六个月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 | 379010100200079640 | 20,000,000.00 | 定期三个月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 | 379010100200079523 | 20,000,000.00 | 定期三个月 |
| 合计 | | 192,803,043.72 | |
| 交易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期间 | 交易金额(万元) |
| 淄矿医院 | 药品配送 | 2013.1.1-2013.12.31 | 8,500(预计) |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 总议案 | | 99.00 |
| 1 | 《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00 |
| 2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 3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
| 4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 5 |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
| 6 |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6.00 |
| 7 | 《2012年度激励奖金提取和分配方案》 | 7.00 |
| 8 | 《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
| 10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0 |
| 11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11.00 |
| 1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
| 13 | 《关于变更配股募集资金部分项目投资额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 13.00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587 | 买入 | 1.00 | 1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587 | 买入 | 1.00 | 2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587 | 买入 | 1.00 | 3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