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51,535,594.78 | 631,375,858.78 | 19.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85,467,698.66 | 361,355,759.23 | 6.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23 | 2.85 | -56.84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36,536,107.04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06 | 不适用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7,872,962.14 | 57,872,962.14 | 57,264.8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4 | 0.184 | 18,297.1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7 | -0.177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4 | 0.184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50 | 15.50 | 增加15.46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92 | -14.92 | 不适用 |
公司负责人徐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双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徐建刚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黄海涛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张双梅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2,238,552.74 | 处置持有子公司89.78%股权收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080.0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17,857.78 | |
| 所得税影响额 | -37,858,943.74 | |
| 合计 | 113,576,831.22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16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刚泰集团有限公司 | 23,854,5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菊红 | 1,079,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孔兰惠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77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钟履明 | 75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童全康 | 730,042 | 人民币普通股 |
| 梁永民 | 535,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胡元明 | 49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邹明 | 4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80,973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说明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减少,主要系子公司上海鸿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7.33%,主要系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3.84%,主要系已剥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致。
(4)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0.06%,主要系已剥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致。
(5)固定资产期末余额数较期初数大幅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6)无形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46.84%,主要系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4.44%,主要系已剥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增长,主要系母公司计提资产重组相关费用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89.68%,主要系已剥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致。
(2)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大幅增长,主要系母公司资产重组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95.25%,主要系已剥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大幅减少95.55%,主要系已剥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致。
(5)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大幅增加,主要系母公司出售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89.78%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期数大幅增加,主要系母公司出售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期数大幅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1月31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发行127,626,944股股份、向兰州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7,537,336股股份、向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22,522,40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2,536,44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具体内容参见2013年2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2013-003号公告。
2013年2月4日,本次重组涉及的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等持有的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上述股权持有人已变更为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参见2013年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2013-008号公告。
2013年2月5日,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证券变更登记手续,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为187,686,682股,变更后公司合计股份数为314,575,245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126,888,563股,限售流通股为187,686,682股。具体内容参见2013年2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2013-009号公告。
2013年2月5日,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从126,888,563元变更为314,575,245元,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变。具体内容参见2013年2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2013-010号公告。
2013年3月12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毕资产出售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9.7807%已全部变更至上海刚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具体内容参见2013年3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2013-017号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序号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履行情况 |
| 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 |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未从事任何对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2、本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刚泰控股认为必要时,本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本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刚泰控股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本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3)如本人及相关企业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利益;(4)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 本次重组完成后 | 正在履行 |
| 2 | 刚泰集团、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 | 1、承诺方及承诺方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未从事任何对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2、承诺方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承诺方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刚泰控股认为必要时,承诺方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承诺方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刚泰控股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承诺方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3)如承诺方及相关企业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利益;(4)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 本次重组完成后 | 正在履行 |
| 3 | 刚泰矿业 | 1、保证甘肃金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福茂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不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2、如果甘肃金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或贵州福茂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因同业竞争而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优先考虑上市公司的利益;3、如果甘肃金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或贵州福茂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从事的业务(包括贵州福茂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铅锌矿探矿权探明储量并具备开采和生产条件后)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本公司将通过将该等业务注入上市公司或将该等业务转让给第三方的方式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 | 本次重组完成后 | 正在履行 |
| 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 | 1、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控制性影响谋求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刚泰控股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本人将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刚泰控股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本次重组完成后 | 正在履行 |
| 5 | 刚泰集团 | 1、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刚泰控股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本人将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刚泰控股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本次重组完成后 | 正在履行 |
| 6 | 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大地矿业 | 1、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刚泰控股的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刚泰控股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本公司将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刚泰控股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本次重组完成后 | 正在履行 |
| 7 |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刚泰集团、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大地矿业 | 1、保证刚泰控股人员独立(1)保证刚泰控股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2)保证刚泰控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刚泰控股工作、并在刚泰控股领取薪酬,不在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兼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人下属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中领薪。(3)保证出任刚泰控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本人不干预刚泰控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2、财务独立(1)保证刚泰控股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刚泰控股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不干涉刚泰控股的资金使用、调度。(3)保证刚泰控股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帐户,不与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刚泰控股依法独立纳税。3、机构独立(1)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机构完全分开;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与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2)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人不会超越刚泰控股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刚泰控股的决策和经营。(3)保证刚泰控股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4、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且该等资产全部处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占用刚泰控股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证刚泰控股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2)保证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避免与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与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刚泰控股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刚泰控股及其子公司向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公司、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刚泰控股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刚泰控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 本次重组完成后 | 正在履行 |
| 1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刚泰集团、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大地矿业 | 在刚泰控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本人/本公司就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和相关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将对该等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 已履行完毕 | 已履行完毕 |
| 11 | 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大地矿业 | 无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2012年度内或2013年度内实施完毕,补偿期限均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刚泰矿业、大地矿业及刚泰投资咨询承诺大冶矿业补偿期限内每年的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大冶矿业同期的预测净利润数。由于大冶矿业评估报告的预测净利润数低于大冶矿业拥有的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的矿业权评估报告的预测净利润数,为了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以矿业权评估报告的预测净利润数为大冶矿业的预测净利润数。即: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净利润数分别为1,257.02万元、15,060.21万元、22,001.44万元、28,345.79万元及33,362.25万元。 |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 | 正在履行 |
| 12 | 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大地矿业 | 1、无论刚泰控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在2012年度内或是在2013年度内实施完毕,承诺方对刚泰控股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均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2、承诺方同意于上述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每一年度对大冶矿业除大桥金矿采矿权及大桥一带探矿权外的其他16项探矿权(以下合称“追加补偿探矿权”)进行减值测试,即由刚泰控股于上述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的每一年度末,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对追加补偿探矿权进行资产评估,若追加补偿探矿权发生了减值,承诺方将追加补偿股份,具体如下: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每一年度需追加补偿的股份数量为:追加补偿探矿权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追加补偿探矿权已补偿的股份总数;追加补偿探矿权期末减值额=追加补偿探矿权当年末的评估价值-本次交易的矿权评估报告书(“本次交易的矿权评估报告书”包括矿权评估机构出具的矿权评估报告书以及相关补充说明,下同)中追加补偿探矿权的评估值。3、若在上述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大冶矿业出售了追加补偿探矿权中的某一项或多项(被出售的探矿权以下单称或合称“出售探矿权”;在此情况下,追加补偿探矿权应为其余未出售的探矿权之总称,不包括出售探矿权),且出售探矿权的出售价格低于本次交易的矿权评估报告书中的出售探矿权的评估值,则承诺方将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出售价差/每股发行价格(出售价差=出售探矿权的出售价格-本次交易的矿权评估报告书中的出售探矿权的评估值)。4、承诺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刚泰控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内不进行转让。在承诺方所持股份的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至刚泰控股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最后一个年度的股份补偿数量确定之日之间,承诺方若发生减持行为,则减持后仍持有的刚泰控股股票数量应不低于已确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应回购股份数量(如有)以及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潜在股份补偿数量上限之和。5、追加补偿探矿权和/或出售探矿权的追加补偿股份的补偿方式、回购时间及具体实施安排,与《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中的相关安排一致。6、若追加补偿探矿权发生了减值,承诺方按照本承诺应追加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计入本承诺第4条所述的“已确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应回购股份数量”,适用本承诺第4条的相关锁定安排。7、本承诺的内容与《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承诺方同意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如刚泰控股提出就本承诺的有关内容签署补充协议,承诺方将无条件予以配合。8、对于大冶矿业拥有的相关探矿权本次办理延续手续时因勘探面积缩减导致的探矿权评估值下降,承诺方承诺将根据持有的大冶矿业的股权比例以现金补足评估值下降的差额部分。 |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 | 正在履行 |
| 1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 | 大冶矿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本公司探矿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延续登记条件,不会出现任何将会导致本公司探矿权证无法正常延续登记的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探矿权证的延续登记手续。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亦特别承诺,将敦促、监督本公司切实履行上述承诺。 | 探矿权已办理延期,不需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 | 已履行完毕 |
| 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刚泰矿业 | 如大冶矿业相关12项探矿权因各种原因而未能于到期时成功延续登记,于大冶矿业100%股权过户登记至刚泰控股名下的同时,承诺方将与根据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刚泰控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目的出具的关于上述12项探矿权评估报告书中确定的评估值等额的现金,对刚泰控股进行补偿。 | 探矿权已办理延期,不需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 | 已履行完毕 |
| 8 | 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大地矿业 | 承诺方持有的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亦不涉及任何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或其他潜在的纠纷和争议。 | 已履行完毕 | 已履行完毕 |
| 9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刚泰矿业 | 1、承诺方认可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冶矿业”)现有管理层人员的专业背景以及矿业开发冶炼、地质勘探等业务的经营管理能力,对大冶矿业现有管理层人员的管理能力予以充分信任;2、于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以后,将继续维持大冶矿业现有管理层人员的稳定性,不会作出较大的调整。 | 本次重组完成后 | 正在履行 |
| 15 | 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大地矿业 | 承诺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刚泰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如果《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以下简称“补偿期限”)内第三年度的股份补偿数量确定之日晚于承诺方所持股份的上述限售期届满之日,则上述日期之间承诺方若发生减持行为,则减持后仍持有刚泰控股股票数量不得低于补偿期限内第一年度、第二年度应回购股份数量(如有)以及第三年度潜在股份补偿数量上限之和。 | 股份限售截止日为2016年2月4日 | 正在履行 |
| 16 | 公司控股股东刚泰集团有限公司 | 刚泰集团于2012年11月28日发布了增持股份计划,并承诺在增持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参照相关规定,刚泰集团应在后续增持计划完成前,不得减持其所持有股份;并且在增持计划完成后,其减持股份应自减持前最后一笔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进行。 | 正在履行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2012年度的利润分配,并已实施完毕。本次分配以公司总股本314,575,2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874,514.70元(含税)。公司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3-022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0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因本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矿山资源开发业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固定资产分类核算进行相应调整,更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分类核算的实际情况。变更日期2013年1月1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资产、负债、利润情况基本没有影响。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 序号 | 固定资产类别 | 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1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5 | 5 | 4.75—2.11 |
| 2 | 运输工具 | 12—15 | 5 | 7.92--6.33 |
| 3 | 电子设备 | 8--10 | 5 | 11.88--9.5 |
| 4 | 其他设备 | 5--15 | 5 | 19--6.33 |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 序号 | 固定资产类别 | 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1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5 | 5 | 4.75—2.11 |
| 2 | 机器设备 | 5--15 | 5 | 19--6.33 |
| 3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3--10 | 5 | 31.67--9.5 |
| 4 | 运输设备 | 5--15 | 5 | 19--6.33 |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6日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仔细审阅后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会计核算质量,变更后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苏永侃 傅强国 张龙民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3-023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0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 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经监事会审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固定资产分类核算进行相应调整,更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分类核算的实际情况。变更日期2013年1月1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资产、负债、利润情况基本没有影响。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 序号 | 固定资产类别 | 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1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5 | 5 | 4.75—2.11 |
| 2 | 运输工具 | 12—15 | 5 | 7.92--6.33 |
| 3 | 电子设备 | 8--10 | 5 | 11.88--9.5 |
| 4 | 其他设备 | 5--15 | 5 | 19--6.33 |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 序号 | 固定资产类别 | 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1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5 | 5 | 4.75—2.11 |
| 2 | 机器设备 | 5--15 | 5 | 19--6.33 |
| 3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3--10 | 5 | 31.67--9.5 |
| 4 | 运输设备 | 5--15 | 5 | 19--6.33 |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3-024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于 201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况
(一)变更日期:2013年1月1日。
(二)变更原因: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于2013年1月3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3年2月2日公告的《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2013-003号)。 2013年2月5日,公司完成了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3年2月7日公告的《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13-010号)。由此,本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矿山资源开发业务。为真实、客观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分类核算的实际情况,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固定资产分类核算进行相应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 序号 | 固定资产类别 | 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1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5 | 5 | 4.75—2.11 |
| 2 | 运输工具 | 12—15 | 5 | 7.92--6.33 |
| 3 | 电子设备 | 8--10 | 5 | 11.88--9.5 |
| 4 | 其他设备 | 5--15 | 5 | 19--6.33 |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 序号 | 固定资产类别 | 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1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5 | 5 | 4.75—2.11 |
| 2 | 机器设备 | 5--15 | 5 | 19--6.33 |
| 3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3--10 | 5 | 31.67--9.5 |
| 4 | 运输设备 | 5--15 | 5 | 19--6.33 |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资产、负债、利润情况基本没有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固定资产分类核算进行相应调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会计核算质量,变更后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变更后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