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因公司2012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为205,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户 | 股东名称 |
| 1 | 01*****989 | 黄小彪 |
| 2 | 00*****105 | 陈泳洪 |
| 3 | 01*****005 | 黄智勇 |
| 4 | 00*****548 | 黄俊民 |
| 5 | 01*****747 | 黄利兵 |
五、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公室
2、咨询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
3、咨询联系人:黄康民
4、咨询电话:0753-2321916,传真:0753-2321916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