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的
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6号文)的相关规定,现将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13年5月2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740602)19,000,000.00元,基金申购费用为0元。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并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