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4月1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04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刘宗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83号文核准,公司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42.80万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992,789.05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决定根据募投项目个数,分别在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禹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五家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做到专户专储,专款专用。
同时,公司拟连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禹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