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922,673.72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6,721,849.45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由于本公司2010年、2011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2年2月28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吉林化纤”变更为“*ST吉纤”。
二、关于撤销公司股票特别处理情况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中准审字[2013]第102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22,673.72元,2012年度实现扭亏。
公司认为,2012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版)第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情形已消除,也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于2013年2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特别处理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自2013年4月26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13 年4月25日停牌一天,于2013年4月26日起恢复正常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吉纤”变更为“吉林化纤”,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420”。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三、风险提示
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22,673.7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6,721,849.45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