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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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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姚伟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学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付??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公司董事会为消除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的影响,已制定有关措施并已在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3-005)中披露,报告期内,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伟彪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8 股票简称:昌九生化 公告编号:2013-012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昌九化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于 2012 年 12月 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订合作投资经营协议的议案》,公司决定以实物资产出资人民币 5000万元,与郑西欧、黄晓榕、赣州鸿昱化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江西昌九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化肥”),占该公司出资总额的 50%。内容详见 2012 年 12月 21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2-042)。

 2013年4月22日,昌九化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江西昌九化肥有限公司

 住 所: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江西氨厂生产区办公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浩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实收资本:贰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根据《合作投资经营协议》约定,合作各方向昌九化肥分期缴付出资,各方首期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0%,目前各方首期出资额已到位。剩余80%出资额则根据昌九化肥生产经营需要和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缴足。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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