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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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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ST铜城 公告编号:2013-23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股票简称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白银铜城商厦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高翔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72,414,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1%。经相关部门查验,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两项提案以及公司股东北京兴业玉海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三项临时提案,各提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提名俞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票72,41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提名肖家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票72,41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提名陈明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票72,41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提名赵林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票72,41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提名俞小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票72,41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提名高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票72,41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提名汪家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票72,41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提名张本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票72,41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提名孔祥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票72,41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提名赵旭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票72,41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提名吴国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票72,41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两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锡晓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2,41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2,41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2,414,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13年4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胡小明、吴钢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ST铜城 公告编号:2013-2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14:00时在甘肃兰州阳光大酒店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分别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孔祥忠委托独立董事张本照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俞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肖家祥、陈明勇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和规范治理需要,设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俞锋、肖家祥、陈明勇、赵林中、孔祥忠。

 召集人:俞锋。

 审计委员会:汪家常、孔祥忠、肖家祥。

 召集人:汪家常。

 提名委员会:孔祥忠、张本照、俞锋。

 召集人:孔祥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本照、汪家常、陈明勇。

 召集人:张本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俞锋为公司总经理(兼)。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徐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瞿辉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原高管人员在任职其间为公司发展和股票恢复上市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三、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我们一致同意选举俞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俞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聘任瞿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汪家常、孔祥忠、张本照

 2013年4月24日

 附件2: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简历

 徐虎,汉族,1956年1月出生,1976年起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作,1981年起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处先后任会计、资金科科长、副处长、财务部长,2008年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09年4月起任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上述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ST铜城 公告编号:2013-2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14:00时在甘肃兰州阳光大酒店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分别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赵旭飞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增补陈黎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黎伟,男,1968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经济师。历任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等职。现任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上述人员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上述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ST铜城 公告编号:2013-26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 月24 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4 月24 日,公司收到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公司变更通知书,自2013 年4 月24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启用新的公司全称,证券简称也随之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公司全称(中文):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英文):BAIYIN COPPER COMMERCIAL BUILDING GROUP CO., LTD

 证券简称(中文):铜城集团

 证券简称(英文):BCCCB

 变更后:

 公司全称(中文):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英文):GANSU SHANGFENG CEMENT CO., LTD

 证券简称(中文):上峰水泥

 证券简称(英文):SFSN

 二、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2012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2013年2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4号),核准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2013年4月18日,公司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公告。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原有全部资产和负债均对外出售,通过发行股份购入了水泥行业资产,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商场租赁、酒店经营及商贸类经营业务转变为水泥熟料及水泥制品的生产业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经公司申请,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 2013年4 月26 日起发生变更,并启用新的证券简称“上峰水泥”。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72。具体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3-29)。

 特此公告。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ST铜城 公告编号:2013-27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 月24 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会议同意选举俞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3 年4 月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3-23]、[2013-24]号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13 年4 月24 日,公司于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公司变更通知书,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俞锋。

 特此公告。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ST铜城 公告编号:2013-28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 月24 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向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非公开发行的总股数为598,148,124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13,619,871股。股份种类全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215,471,747元增加至813,619,871元。2013年4月12日,公司已经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托管工作,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为2013年4月26日。(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013 年4 月24 日,公司收到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公司变更通知书,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215,471,747元变更为813,619,871元。

 特此公告。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ST铜城 公告编号:2013-29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暂停上市的情况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于在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当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于2006年5月8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07年5 月9 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7]59 号《关于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因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07年5 月11 日起暂停上市。

 二、撤销本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在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3年4月16日实施完毕。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已从商场租赁、酒店经营及商贸类经营业务转变为水泥熟料及水泥制品的生产业务,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已发生了彻底转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3.2.10条规定,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重大资产重组规定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并购买其他资产且已实施完毕;

 (二)通过购买进入公司的资产是一个完整经营主体,该经营主体在进入公司前已在同一管理层之下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三)公司本次购买进入的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显示,公司完成本次重组后盈利能力增强,经营业绩明显改善;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满足上述条件,具体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公司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并购买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上峰建材”)100%股权和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上峰”)35.5%股份。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因此,本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3.2.10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上峰建材100%股权和铜陵上峰35.5%股权,该两家公司均为独立的水泥生产企业,各自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生产经营体系,均属于完整经营主体。同时,最近三年上峰建材、铜陵上峰的实际控制人和主要的董事、高管人员等经营管理层未发生变更,公司运营保持稳定。因此,本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3.2.10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3]第1696号《审计报告》,本次拟注入资产201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05,708,099.94元(合并口径)。因此,本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3.2.10条第(三)款的规定。

 (四)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2483号上市公司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2012年预计实现净利润10,496.43万元(实际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10,570.81万元),2013年预测净利润为18,386.31万元。公司完成本次重组后盈利能力得到显著增强,经营业绩也得到明显改善。因此,本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3.2.10条第(四)款的规定。

 本公司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且不存在被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因此,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本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自2013年4月26日起撤销本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自2013年4月26日起由“*ST铜城”变更为 “上峰水泥”,证券代码为“000672”,保持不变。

 公司恢复上市的首个交易日为2013年4月26日,恢复上市首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恢复上市首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

 三、本公司股票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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