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24日宣布,为有序引导各类优质资本投资保险业,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可投资入股中资保险机构。在单个险企中,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出资或持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5%,单个不得超过5%,不得成为险企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险企经营管理。
保监会解释称,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作为财务投资者,一般难以为保险公司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也缺乏参与经营管理的动力。(毛万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