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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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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王社平先生、总经理刘文富先生、总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杨海静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立鑫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华北制药1、“公司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以医药物流贸易业务(含医药物流贸易及与医药产业链相关的其他产品的物流贸易)为主,并停止煤炭、焦炭、钢铁、聚氯乙烯的贸易业务,以避免和冀中能源集团及华药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未来公司将专注于医药物流及医药产业链相关领域物流贸易发展。2、“关于公司在产的春雷霉素、未生产的噻嗪酮等2种农药产品与华药集团下属企业华北制药爱诺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农药产品构成同业竞争的问题对于上述两种农药产品,考虑到公司只有春雷霉素在产,且产量较小,公司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不再安排上述产品的生产;并进一步承诺春雷霉素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及农药登记证到期后不申请再注册;同时,考虑到噻嗪酮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已经失效,公司承诺待噻嗪酮农药登记证到期后不申请再注册。2011年做出承诺,长期有效  
解决同业竞争华药集团华药集团下属子公司华栾公司承诺:“鉴于华栾公司未在产的维生素B12、腺苷钴胺等2种原料药与华北制药下属企业中的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在相应原料药上存在同业竞争,华栾公司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生产批准文件的有效期内不会安排上述原料药的生产,并待其相关生产批准文件到期后不申请再注册。”2011年做出承诺,长期有效  
解决同业竞争冀中能源承诺冀中能源集团将不会从事与华北制药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同时,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趋势,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冀中能源集团进一步承诺将积极推动华药集团的医药业务与华北制药的医药业务的整合工作,以期尽早实现华药集团整体上市之目标,并最终使华北制药作为医药业务运营的唯一平台。2011年做出承诺,长期有效是(注)  
其他承诺其他华北制药公司承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具体指“公司承诺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日均贷款余额。2012年做出承诺,长期有效  
其他华药集团1、许可商标:华药集团将已注册并持有的许可商标(详见下表列明的13项商标)许可给华北制药及其下属公司使用。被许可人具体使用许可商标的范围以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为准。2、许可方式:华药集团普通许可华北制药及其下属公司使用许可商标。许可范围:华北制药及其下属公司。3、许可期限:华药集团承诺保证华北制药及其下属公司可基于自身业务或产品开展之需要持续使用上述许可商标。在现有许可商标的许可使用协议到期后,华药集团将与华北制药及其下属公司签署长期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许可使用期限不低于5年。4、许可商标使用费:经华药集团和华北制药协商,双方按照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除了商标证号118698“华北”牌商标为华药集团无偿许可给华北制药(仅限华北制药母公司,不含其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使用之外,华药集团每年对华北制药及其下属公司收取的许可商标使用费不高于如下标准:对华药6集团内部的销售按照年销售收入的0.5%收取,对华药集团外部的销售按照2%进行收取。一个商品同时使用两个以上商标的不重复计算费用。2012年做出承诺,长期有效  
其他华药集团本公司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北制药的股份期间,将尽可能减少与华北制药之间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华北制药的《公司章程》规定处理可能与华北制药之间的关联交易。同时,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严格遵守市场价的原则,没有市场价的交易价格将由双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平等协商确定。本公司将不会要求华北制药给予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第三者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2012年做出承诺,长期有效是(注)  
其他华药集团承诺不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不违规要求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亦不会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2012年做出承诺,长期有效  
其他冀中能源1、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主要为冀中能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2、财务公司所有业务活动均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和指导,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独立运作且运作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相关存贷款业务具有安全性。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财务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3、华北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业务将继续由华北制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进行自主决策,冀中能源集团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相关决策。4、鉴于华北制药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将继续充分尊重华北制药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华北制药的日常商业运作。2012年做出承诺,长期有效  
其他冀中能源本公司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北制药的股份期间,将尽可能减少与华北制药之间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华北制药的《公司章程》规定处理可能与华北制药之间的关联交易。同时,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严格遵守市场价的原则,没有市场价的交易价格将由双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平等协商确定。本公司将不会要求华北制药给予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第三者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2012年做出承诺,长期有效  
其他冀中能源承诺不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不违规要求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亦不会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2012年做出承诺,长期有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4,122,914,170.5913,540,907,710.884.3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077,059,256.124,072,222,164.60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962.950.3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5,095,806.09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0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837,091.524,837,091.52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40.004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9-0.029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40.00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20.12增加1.7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9-0.99增加0.90个百分点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79,532.6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5,464,400.00
债务重组损益4.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2,071.55
所得税影响额-461,292.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490.15
合计45,062,062.72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3,14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86,770,67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43,149,608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084,154人民币普通股
张人予18,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福麟1号信托计划11,800,621人民币普通股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8,789,489人民币普通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6,723,50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6,501,500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6,473,216人民币普通股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狮109号资金信托合同6,043,159人民币普通股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在美国涉及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一案进展情况:

2013年3月15日,维尔康公司收到其聘请的美国律师口头通知,陪审团作出了支持原告而不利于维尔康和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裁决,维尔康公司表示收到正式判决文件后,将启动上诉程序。2013年3月19日,美国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对维生素C反垄断案做出判决,判定维尔康公司承担惩罚性赔偿,维尔康公司声明其将"继续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截至披露日,此案正在上诉中。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法院依法驳回美国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原告对公司诉讼请求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维尔康公司涉诉事宜进展的公告》,公告号:临2012-019、临2013-004、临2013-005。)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原因
预付账款301,113,410.80178,612,935.76预付货款增加
应付利息26,932,390.8213,129,057.50尚未支付的贷款利息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81,926,752.9740,135,418.82预提费用增加
项目报告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3,356,118,359.132,604,567,572.50销售规模扩大
营业成本3,106,865,087.942,336,465,908.98销售规模扩大带动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121,893,319.88104,285,843.65销售规模扩大,销售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133,973,788.67137,427,983.90加强精细化管理,费用降低
财务费用31,348,959.6544,655,766.52偿还银行贷款费用降低
资产减值损失278,988.06705,693.36坏账损失减少
营业外收入45,928,939.044,060,585.33政府补助增加
营业外支出407,073.95245,072.22捐赠支出及罚款支出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837,091.52-20,164,513.42营业外收入增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946,886,758.931,117,947,533.29销售规模扩大,销售回款增加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5,191,218.1256,942,028.77政府补贴款项增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47,496,452.82827,089,295.64销售规模扩大相应采购材料支出增加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981.00255,500.00固定资产处置净额减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000,000.00 收产权交易中心退股权收购保证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89,374,623.97424,778,877.66新园区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37,981,787.41721,378,899.54偿还银行贷款减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62,521,965.4492,050,193.06贷款规模缩小带动利息支出减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973,261.2216,365,038.09归还融资租赁款增加

注:公司于2012年12月27日以以公开进场交易的方式收购了华药集团持有的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57%股权,有助于减少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分别于2012年12月25日和12月27日完成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摘牌收购华药集团所持有的华胜公司股权和金坦公司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华胜公司100%股权,金坦公司?75%的股权,可有效减少关联交易,同时推动华药集团医药业务与公司医药业务的整合工作。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公司按照扁平式、高效能管理的原则,进行了产业链改革,公司形成真正集约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的运营体系,专业化产业链盈利能力同比大幅增长;公司强化预算刚性管控、大力推进成本费用精细化管理,管理费用和产品成本有所降低;2012年10月非公开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到位,公司融资结构明显改善,财务费用大幅降低;同时公司继续进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进一步创新营销思路,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同步增长。综上,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正值。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3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拟以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1,378,577,558.00股为基数,以现金股利方式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51,007,369.65元,即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757,412,684.5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社平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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