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过鑫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喻海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喻海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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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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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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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动说明:
1、本期末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65.38%,主要是报告期应收出口退税及销售人员出差借款增加所致。
2、本期末在建工程余额比年初增加84.02%,主要是报告期湖州鑫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子公司”)PVB项目后续辅助工程、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子公司”)泛解酸内酯、安庆市鑫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子公司”)三氯蔗糖等项目技改投入增加所致。
3、本期末应付票据余额比年初减少32.71%,主要是报告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材料款到期支付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的变动说明:
1、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550.45%,主要是报告期内母公司、重庆子公司销售收入增加使附加税费相应增加所致。
2、本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09.69%,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利息支出相应增加,上年收取预付太湖源镇政府土地的相关利息收入净额398万元所致。
3、本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44.38%,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加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4、本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上年同期按权益法确认杭州易辰孚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简称“易辰孚特”)投资收益所致。
5、本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0.45%,主要是上年同期转让位于太湖源镇的土地等相关资产溢价收入所致。
6、本期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分别减少68.79%、69.20%,主要是减少上年同期收到太湖源镇政府土地预付款的资金利息收入和转让位于太湖源镇的土地等相关资产溢价收入所致。
7、本期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杭州鑫富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尚未盈利,使该公司净资产仍为负值,不确认少数股东损益。
(3)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动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59.17%,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使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24.06%,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转让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的股权款和处置位于太湖源镇的土地等相关资产的款项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32.25%,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贷款有所增加,上年同期归还银行贷款多于向银行借款,同比上升幅度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0年1月6日,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姜红海、马吉锋、新发药业有限公司等侵犯本公司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2012年5月2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新发药业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上述重大诉讼尚在进行过程中,该商业秘密纠纷案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公司主导产品D-泛酸钙的市场竞争环境。
2、公司主导产品泛酸系列产品和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的生产厂区于2011年6月被列入临安市搬迁企业名录。2012年3月30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临安市於潜工业功能区实施“年产8,000吨D-泛酸钙装置扩产搬迁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仍在积极进行搬迁的相关筹备工作, 协商搬迁方案,洽谈补偿标准,落实迁址地。目前,该项工作进展缓慢。
3、2012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安庆子公司在对原有装置工艺技术和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升级的基础上恢复“年产150吨三氯蔗糖项目”。目前公司正积极督促安庆子公司抓紧该项目的改造恢复工作,预计5月份能试生产。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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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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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过鑫富
201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ST鑫富 公告编号:201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