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3-16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4月21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201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公司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7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黄飞刚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判断存货中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291.9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47.62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47.62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3-18号公告)。
二、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3-19号公告,年度报告全文)。
五、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5,756,894.9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8,084,390.77元,减去本年度实施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的现金股利60,351,00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1,976,495.79元。由于公司 201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红,以2012年末总股本603,51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已回购的库存股不参与本次转增。尚余的未分配利润61,976,495.79元,结转至下年度。
同意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3-2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人民币7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3-2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飞刚、鲁仲法、黄剑鹏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与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与诸暨大东南纸包装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3-22号公告)。
十一、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黄飞刚、鲁仲法、黄剑鹏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3-2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提供担保额度、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黄飞刚、鲁仲法、黄剑鹏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3-2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通过《关于聘任赵不敏董事为北京办事处主任并确认其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3-2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3-17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4月21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13年4月11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召集人汪茂伦先生主持,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各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变更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3-18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年末在对公司及子公司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发现存货中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291.9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2012 年年度报告。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201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本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47.62万元,导致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847.6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原材料、在产品按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库存商品按照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291.90万元。公司各类存货资产2012年末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类 别 |
账面余额 |
可变现净值 |
计提跌价金额 |
备注 |
原材料 |
165,553,513.00 |
142,792,467.61 |
22,761,045.39 |
|
在产品 |
41,248,747.51 |
39,315,889.47 |
1,932,858.04 |
|
库存商品 |
152,170,555.24 |
146,475,199.01 |
5,695,356.23 |
|
合计 |
358,972,815.75 |
328,583,556.09 |
30,389,259.66 |
[注1] |
[注1]据上表公司2012年末存货资产需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合计为30,389,259.66元,因2011年末已确认存货跌价准备7,470,237.07元,故2012年实际需补提存货跌价准备22,919,022.59元。
因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2012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依规定列表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 |
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 |
账面价值 |
35,897.28万元 |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
32,858.36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及未来的销售价格,测算该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最少为32,858.36万元。 |
计提数额 |
2,291.90万元 |
计提原因 |
公司判断该资产组存在减值的迹象,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在认定期末存货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减值测试,估算相关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和减值准备金额,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认定、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不影响公司于2013 年 2 月 27 日在《2012年度业绩快报》中所披露的 2012 年度经营业绩预计。
2、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3-2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我们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在此基础上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价。现将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一直十分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结合本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董事会组织内部人员对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授权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广泛征询外部审计师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出具了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报告于2013年4月21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内部控制责任主体的声明
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本公司管理层的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的真实性负责。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要求
1.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独立性原则,确保本次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2.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1)以内部环境为基础,重点关注:治理结构、发展战略、机构设置、权责分配、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人力资源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
(2)以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重点关注:资金筹集和使用、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资产运行和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研发等环节。
(3)兼顾控制手段,重点关注:预算是否具有约束力、合同履行是否存在纠纷、信息系统是否与内部控制有机结合、内部报告是否及时传递和有效沟通等。
3.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
4.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2)评价方法:组成评价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四、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情况
(一)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目标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二)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 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框架评价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1)内部环境;(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4)信息与沟通;(5)内部监督。从这五个要素进行全面评价,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董事会由7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含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3)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4)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及生产调度会议、总经理报告制度、监督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2)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研究开发中心、办公室、证券投资部、人事部、采购部、市场部、制造部、质量部、财务部、内审部、进出口业务部和保卫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其中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设内审部经理1名,配备审计员2名,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内审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等。
同时,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其工作岗位。
(5)企业文化
本公司秉承“锲而不舍、精耕细作”的企业精神,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用户满意为目标,坚持以现代化管理为手段,以不断的技术创新、先进的技术设备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情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风险评估
公司制定了合理的控制目标,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以识别和应对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评估及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评估公司各类风险。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总经理提交报告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风险可控。
在内部风险评估上,主要关注环境风险、程序风险和战略决策信息风险,其中环境风险是指影响公司实现目标而对公司生存构成威胁的外部力量;程序风险是指影响公司内部业务程序有效实施而导致各类资产损害、流失和破坏的内部力量。战略决策信息风险是指造成决策信息失真、过时或使用不当的外部力量。在外部风险评估上,公司对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和法规监督尤为关注。经济环境方面主要包括经济形势、融资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因素;法规监督方面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因素。
3.控制活动
为保证公司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必要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已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并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执行、业务执行与审核监督、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等。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已将授权审批控制区分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对于常规授权,编制了权限指引;对于特别授权,明确规范其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并严格控制特别授权。
(3)会计系统控制
1)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法》、财政部财会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进行确认和计量、编制财务报表,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机构设置完整,会计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的要求配置,并且机构、人员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已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限制接触和处置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5)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已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及时综合地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6)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7)突发事件管理控制
公司已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1)信息收集渠道畅通。公司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2)信息传递及时。公司能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及时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能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3)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公司已建立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制度,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反舞弊机制透明。公司已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建立了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已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5.内部监督
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要求以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范围、频率。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管理层报告。
(四) 重点控制活动的实施情况
1.资金营运和管理
(1)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通过《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现金预支控制程序》规范了内部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公司从投资资金、筹资资金、营运资金三个方面,对资金支付申请、审批权限、复核和办理支付等环节进行规定。按业务的不同类别分别确定审批责任人、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并涵盖至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经营规模相一致。
报告期内本公司切实遵守已制定的规章制度,未发现违规事项,本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2)筹资管理
公司通过《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筹资的预算计划、审批核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公司对不同的借款金额设置相应的审批流程,如企业往来借款涉及关联方,则按照有关制度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在确定筹资规模和资本结构上有待完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切实遵守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未发现违规事项。公司财务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本公司筹资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0 年9月1日施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09年修订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等四方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对于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公司分别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因部分募投项目的变更,公司重新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对于募集资金使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要求,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等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2.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通过《合同管理制度》、《采购控制程序》等制度,对采购与付款环节进行规范和控制。以上制度涵盖了供应商评价程序、询价比价程序、采购合同订立、应付款项的支付,明确的描述了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与公司的规模和业务发展相匹配。
公司采购部相关岗位的员工清晰了解各自职责权限及业务审批程序。采购部按照公司月度生产计划落实,采购申请明确了采购类别、质量等级、规格、数量、标准等关键要素,请购记录真实完整,采购流程中各级审批流程执行到位。采购进度控制及时,验收入库手续完备,采购发票及时送交财务,付款程序合理。公司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3.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通过《产品报价定价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应收帐款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产品定价控制、接受订单、交货配送、退货换货、广告宣传及赊销管理进行严格规范,在岗位、权限设置上确保不相容的职位分离。
公司销售与收款环节各流程中相关岗位的员工职权分离,对信用额度赊销的填写《赊销请批单》办理审批,每月根据《信用额度表》监控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对价格谈判和合同订立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4.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
(1)生产和质量管理
公司制定了《生产车间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制造部部门管理手册》、《总工室部门管理手册》,明确不同生产岗位职责权限,制定车间标准生产流程和安全、环保制度,对生产计划的制定、下达和安排做了明确规定,确保生产的有序进行。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依据ISO90001:2000标准的要求,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从来料品质控制、生产过程品质控制、品质保证三个方面进行产品质量控制;在采购新原材料时严格检查质量证书并进行试用;原材料入库时须先经过质量部门检验;公司实行下一工序质量否决制,即下一道工序人员有权对上一道工序的质量进行评议;公司运用广大的销售网络负责产品的维修责任,并负责统计产品的质量情况;公司制定了《质量控制手册》,向全体员工传达质量要求理念。本公司对生产和质量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2)成本费用管理
公司通过《生产车间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间工资核算方案》等制度,对产品成本支出和日常费用支出进行了系统的规范,明确了成本费用支出的标准和审核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通过相应的申请手续后得到适当的授权审批,成本费用支出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本公司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3)存货与仓储管理
公司通过《财务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保安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存货的计价原则、验收入库、日常保管、换货退库、领用出库、定期盘点等环节进行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仓库管理出入库手续单证齐全,并及时交财务部门核算。公司仓库保管人员不定期地对存货进行盘点,对出现的差异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仓库管理员每月编制仓库收发存月报上交财务部,财务部门根据仓库收发存月报表与财务系统中存货进行核对,并编制存货余额调节表。本公司存货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5.资产运行和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制度》等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流程、设备管理、维护保养、出租出借、转让报废减值准备计提等方面做了详尽规定,涵盖了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总体上与公司的规模和业务发展相匹配。
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中不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的情况,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盘点、保管、维修、处置等审批流程执行基本到位,固定资产进行归口管理,维修与改良支出按照编制预算进行。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6.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在《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部门管理手册》等相关制度中,按投资金额和重要性程度的不同规定了相应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对投资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事项应按项目可行性评价要求作可行性研究,指定有关部门落实初步评估和论证。在投资项目实施以后,公司需指定相关部门及时跟进、监督和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投资项目认真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各岗位职责权限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公司有关对外投资的相关资料完好保存,未出现越权审批的情形。本公司投资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7.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包括从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执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已经制定的关联交易制度,及时收集了关联企业信息,规范企业各项关联交易相关的审批会签单、股东大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健全,未出现越权、违规等异常现象;公司已设立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财务总监为副组长,成员由财务部、内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组成,该小组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执行是基本有效的。
8.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对对外担保对象、审批权限、审查内容、合同订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以及责任人责任等方面进行描述,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的担保活动,与公司经营规模相一致。岗位职责权限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审批权限设置详尽,有效控制了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遵守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外担保遵循了合法、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都经过了必要决策程序,不存在与证监会文件和公司制度相违背的情况。本公司担保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9.对子公司的管控
为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公司建立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本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子公司应依照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向公司董事会秘书通报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以保证本公司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同时子公司应及时组织编制有关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并向公司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提交相关文件。
公司依据《公司法》、子公司章程以及《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委派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经理等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各子公司的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已按照规定在第一时间报送母公司,并定期提交财务报告。同时公司加强对子公司人员的考核,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已得到有效执行。
10.信息披露管理
本公司通过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及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披露标准、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等,对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事项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和信息披露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保密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公司秘密事项的范围、保密措施以及责任处罚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维护了公司权益。
(五)公司2012年度的内部控制改善进展情况
1.为规范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2011]30号)、《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4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关于切实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2年4月制定并公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7月制定并公布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3.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2012年7月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积极推行现金分配的方式,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三)年度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四)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五)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本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上述章程修订业经201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批准。
五、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由于内部控制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随着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随之改变,为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并使其得到有效执行,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3-2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2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138,6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2,249,999.10元,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6,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5,950,000.00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50,299,999.1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0年5月2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0]1526号《验资报告》。
(2)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5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7,795,96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8,392,282.10元,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5,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2,137,796.00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61,254,486.1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1年9月8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1]2296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6万吨新型功能性BOPET包装薄膜建设项目、年产1.2万吨生态型食品用复合膜技改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650,299,999.10元,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644,385,227.53元。
(2)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及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1,261,254,486.10元,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64,992,829.85元,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0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2年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808.9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说明。
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0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全部投入使用。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64.23万元,其中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7.52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46.71万元。
(2)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①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2年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35,629.8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说明。
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于2011年10月31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补充流动资金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截止2012年4月30日,2011年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止2012年11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下接B0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