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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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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ST漳电 公告编号:2013临─027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声明

 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及本公司其他信息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5,000万股

 2、发行价格:3.2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0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758,000,000.00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5,000万股,将于2013年4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7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均为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3年4月23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漳泽电力、发行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同煤集团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热电大同煤矿集团大唐热电有限公司
塔山发电同煤大唐塔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王坪发电同煤国电王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华发电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国际电力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省国资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交易漳泽电力向同煤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行为
本次重组漳泽电力发行股份购买同煤集团持有的塔山发电60%股权、同华发电95%股权、王坪发电60%股权、大唐热电88.98%股权的交易行为
本次募集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漳泽电力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行为
标的公司塔山发电、同华发电、王坪发电、大唐热电
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本报告书《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近三年、报告期2010年、2011年及2012年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瑞岳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装机容量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xi Zhangze Electric Power Co., 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漳电

 股票代码:000767

 法定代表人:文生元

 董事会秘书:王一峰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五一路197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五一路197号

 邮政编码:030001

 电子信箱:info@zhangzepower.com

 公司网址:www.zhangzepower.com

 电 话:0351-4268601、0351-4268602

 传 真:0351-4265168

 发行前注册资本:2,003,737,800.00元

 所属行业:电力供应

 主营业务:火力发电及热力供应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2年7月23日,漳泽电力召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有关本次发行的各项议案。

 2012年8月21日,漳泽电力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2年11月29日,漳泽电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获无条件通过。

 2012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41号),核准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2013年3月28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共计7名特定对象共发行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3.20元/股。截至2013年4月3日,主承销商已收到认购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0元,并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2013年4月3日,中瑞岳华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95号)。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4月3日,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2,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58,000,000.00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新增股份登记及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3年4月12日就本次发行新增的25,000万股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3年4月23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3年4月23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售证券的类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证券简称*ST漳电
证券代码00076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时间2013年3月28日
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发行数量25,000万股
证券面值1.00元
发行价格3.20元/股

 本次发行通过投资者竞价,共有7位投资者提交申购报价单,均为有效申购。根据价格优先、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数量优先及价格与数量均相同的情况下,以收到《申购报价单》传真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后以底价3.20元/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00.00元
发行费用42,000,00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758,000,000.00元
发行证券的锁定期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确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如下(按获配股数排序如下):

 

 

 

 

 

 

 

 

 

 

 

 

 

 

 

 

 

 

 

 

 

 

 

 

 

 

 

 

 

 

 

 

 

 

 

 

 

 

 

 

 

 

 

 

 

 

 

 

 

 

 

 

 

 

 

 

 

 

 

 

 

 

 

 

序号获配投资者发行价格

 (元/股)

获配数量

 (万股)

获配金额

 (万元)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208,00025,600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205,10016,32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202,5008,000
山东润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202,5008,000
黄荔3.202,5008,000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202,5008,000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201,9006,080
 合 计25,00080,000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叁亿柒仟壹佰贰拾叁万叁仟捌佰叁拾玖元整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不含股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2、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建斌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大楼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计算机软件研发及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叁仟捌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4、山东润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景学江

 注册地址:滨州高新区青田办事处驻地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资产经营管理(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5、黄荔

 身份证号:12010419691104****

 6、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施兵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4楼4B.4C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之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一般经营项目:(无)。

 7、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王国斌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也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四、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漳泽电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与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包括《认购邀请书》及其相关附件的发送、申购报价和申购定金的缴纳、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的确定、《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协议》的发送与签署、认购款的缴纳和验资等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真实有效、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项目主办人:金伟宁、左刚

 项目协办人:吴仲起

 电话 :010-59026662

 传真 :010-5902667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山西太原市长治路226号高新动力港20层

 负责人:孙智

 经办律师:孙智、安燕晨

 电话 :0351-8330241

 传真 :0351-8330240

 (三)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3-9层

 负责人:顾仁荣

 经办会计师:梁双才、耿凤滢

 电话 :010-88095588

 传真 :010-8809119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80,012,80033.94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99,130,00014.93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94,758,17014.71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81,606,5809.06
上海舜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200,0000.16
骆佳伟2,279,3000.11
黄秀玉2,000,0710.10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信托(金狮89号)2,000,0000.10
陈东1,803,1600.09
10王义庭1,757,8980.09
 合 计1,468,547,97973.00

 

 (二)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80,012,80030.17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99,130,00013.27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94,758,17013.08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81,606,5808.0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000,0003.55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000,0002.26
黄荔25,000,0001.11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5,000,0001.11
山东润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000,0001.11
10东证资管-工行-东方红-新睿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4,000,0000.62
 合 计1,675,507,55074.3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80,023,30933.94930,023,30941.2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23,714,49166.061,323,714,49158.73
股份总数2,003,737,8001002,253,737,8001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同煤集团,持有本公司68,001.28万股股票,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33.94%。山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本公司29,913.00万股股份,通过同煤集团和山西国际电力间接持有本公司86,161.94万股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116,074.94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比例为57.93%,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同煤集团持有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1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省国资委合计持有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50%,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财务风险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经中瑞岳华审计的本公司2011年度、2012年度财务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最近两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

 

 

 

 

 

 

 

 

 

 

 

 

 

 

 

 

 

 

 

 

 

 

项目2012年201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59
项目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每股净资产(元/股)0.600.55

 

 注:基本每股收益按照总股本132,372.50万股计算。

 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模拟计算的最近两年的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

 

 

 

 

 

 

 

 

 

 

 

 

 

 

 

 

 

 

 

 

 

 

项目2012年201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35
项目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每股净资产(元/股)0.690.66

 

 注: (1)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1年度和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2,253,737,800股)计算;(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以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2,253,737,800股)计算。

 (四)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改善发行人财务状况,提升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增强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五)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

 (六)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保持稳定;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产生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影响

 本次发行由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而且这些投资者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不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状况产生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同煤集团、实际控制人山西省国资委及关联方之间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和关联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
张文杰董事
张锋董事长
张大庆监事
叶宁华副总经理
薛爱珍监事
文生元总经理,董事3,338
王志军总工程师
王振京董事
王一峰董事会秘书6,682
王建功监事
王继军独立董事
宋晓伟监事
施光耀独立董事
秦联晋独立董事
刘占全董事
刘明胜董事
李玉敏独立董事1,651
李三杰监事
李海瑜副总经理2,343
韩志伟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
常代有副董事长
合计14,014

 

 第三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及201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瑞岳华审字【2011】第04151号、中瑞岳华审字【2012】第4714号、中瑞岳华审字【2013】第388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12.12.312011.12.312010.12.31
资产总额12,308,470,843.3212,127,667,955.4212,160,960,378.94
负债总额11,503,829,872.9611,362,397,165.8010,615,694,007.61
股东权益804,640,970.36765,270,789.621,545,266,371.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789,754,010.21728,076,795.431,508,956,708.9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营业总收入4,937,773,973.374,103,134,885.994,248,278,479.50
营业总成本5,344,520,420.154,980,532,723.035,110,772,554.48
营业利润-437,666,576.56-815,333,357.21-702,138,930.48
利润总额6,845,663.36-805,297,734.07-635,440,656.30
净利润40,570,180.74-788,795,581.71-747,464,759.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677,214.78-780,879,913.49-749,216,475.25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2,698,199.71-64,295,212.22-134,311,736.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928,155.99-298,549,261.42-869,746,852.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985,716.15506,248,994.381,217,751,925.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2,819,788.54143,027,429.21223,760,500.27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流动比率0.240.250.32
速动比率0.200.210.28
资产负债率93.46%93.69%87.2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7.608.3710.15
存货周转率(次)16.7521.7024.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59-0.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59-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0.62-0.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3%-69.81%-39.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03%-72.97%-50.2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9-0.05-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600.551.14

 

 (三)非经常性损益

 近三年,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1,113,654.24-183,516.51-735,702.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0,787,286.827,822,855.2856,951,497.3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0,323,842.4514,595,502.66114,604,737.9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15,368,126.3214,724,095.2415,468,955.3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4,738,054.35-1,697,383.1410,482,479.0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71,683,279.2835,261,553.53196,771,967.4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节内容详见与本报告书同日发布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2,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58,000,000.00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募集专项存储相关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本次证券上市的推荐意见

 受漳泽电力委托,中德证券担任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具有保荐人资格,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中德证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做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中德证券内核小组的审核。

 中德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德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25,000万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3年4月23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3年4月23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发行中,7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在发行人、独立财务顾问办公地址查询:

 1、上市申请书;

 2、独立财务顾问协议及补充协议;

 3、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4、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意见;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0、认购股东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二〇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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