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权质押情况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知,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中的8,600万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质权人”)。
本次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解除质押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集团公司此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8,6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7%,占公司总股本603,510,000股的比例为14.25%。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共229,488,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8,600万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1.05%,占公司总股本603,510,000股的比例为30.82%。
历次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2012年6月27日,集团公司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5,000万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2012年8月16日,集团公司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5,000万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4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