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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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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临2013-007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10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东8家(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77,561,77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2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华强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记名方式就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其中第一、第二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郭华强、张健、耿俊岭、朱宝文、李峰、季白杨、徐丽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童本立、李健、陈纯、吴雄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届董事任期三年。

 本议案表决情况:

 郭华强,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张健,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耿俊岭,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朱宝文,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李峰,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季白杨,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徐丽君,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童本立,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李健,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陈纯,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吴雄伟,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陈旭、张云姣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本届监事任期三年。

 本议案表决情况:

 陈旭,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张云姣,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6万元人民币(含税)。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7,561,7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吕晓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所表决的议案均为董事会公告通知事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临2013-008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4月10日,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代表表决,选举杨昌济先生、张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附简历),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职工监事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10日

 杨昌济,男,1948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1969年至1997年,在张小泉剪刀厂、集团公司从事成本会计、财务主管等工作,历任会计、财务科长等职。1997年至2007年,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分公司从事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银行保险等工作,历任财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等职。2008年至今历任杭州天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辉,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1994年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会计系,2000年至2002年期间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完成会计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2010年至今任公司流程银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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