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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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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3 -02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10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外出售下属房地产业务资产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辽宁锦港宝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锦港宝地”)50%股权转让给该公司的另一方股东辽宁宝地建设有限公司,双方约定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基础,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6,200.00万元。经审计,截至2013年3月31日,锦港宝地总资产40,959.05万元,净资产9,800.49万元,收入为0万元(因该公司2013年一季度未实现销售),净利润为-260.80万元,50%股权对应净资产评估值为6,196.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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