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2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一)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48,821,829股,占公司总股份40,162.5万股的61.9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泽义主持,列席会议的人员有公司独立董事康锐,监事会主席王金谷,监事李鹏、曹贺伟、席明强、王艳阳,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阳、见证律师柳思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48,821,82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二〇一二年度述职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48,821,82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通过。
3、《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821,82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通过。
4、《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821,82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通过。
5、《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关联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所持184,105,891股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效表决权股份为64,715,938股,同意64,692,238股,反对23,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该议案通过。
6、《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48,821,82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通过。
7、《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821,82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通过。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821,82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柳思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