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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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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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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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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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主营粘胶长丝、粘胶短纤维和氨纶纤维的生产与销售,是全国最大的粘胶纤维生产企业之一。
今年以来,从全球经济环境看,受美国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总体增速放缓。国内化纤纺织行业极度困难,粘胶短纤维市场极度疲软,下半年以来粘胶长丝市场也极度萎缩,公司产品价格下滑,产销量下降,公司经济效益较上年大幅下降,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2012年生产粘胶纤维137,185吨,其中,粘胶长丝45,317吨,粘胶短纤维91,868吨;生产氨纶纤维13,533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1,0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06%;营业利润-16,500万元,净利润-13,976万元。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3—01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3月21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4月1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同时进行表决。
3.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8人,公司董事李云生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公司副董事长宋德顺先生全权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李云生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公司副董事长宋德顺先生全权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9,762,060.05元。
报告期内由于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国际、国内对纺织品需求下降,粘胶纤维市场持续低迷,公司产品销售不畅,主要产品粘胶纤维、氨纶纤维价格下滑,2012年度经济效益大幅下滑,出现亏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用25万元。
七、审议通过《对公司高管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届高管人员就任期内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考核,通过了对公司高管人员考核结果。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高管人员考核结果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高管人员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
表决结果:同意9,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对本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向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公司拆借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本公司经与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13年向本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的无息短期拆借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不得挪为他用。
在对本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对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粘胶短纤维2012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195.95万元,报告期间计提1,155.90万元,因为产品销售而转销4,089.10万元,截止2012年11月30日余额为262.75万元。报告期末经测试粘胶短纤维发生减值640.61万元,补提存货跌价377.86万元。
粘胶长丝和氨纶纤维报告期末经测试分别计提存货跌价622.61万元和11.66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在计提时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因产品销售而转销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因存货跌价的计提和转销净增加利润总额1,921.0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三、定于201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2年年度大会)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日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3—01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13年4月1日下午1:30点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13年4月1日下午1:30点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向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公司拆借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向集团公司拆借资金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3—01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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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白鹭集团”)
1.基本情况
白鹭集团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1号;法定代表人:邵长金;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零壹佰叁拾陆万元;税务登记证号:41070017296519—1;经营范围:粘胶纤维、合成纤维制造、棉纱、制线、印染、服装、硫酸钠、玻玻璃纸制造、出口本公司产品、再生品及相关技术、进口该公司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房屋、设备和土地租赁,化纤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建筑和建筑物的修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白鹭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42,563,780股份,占总股本的41.3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2年末白鹭集团拥有总资产533212万元,净资产257079万元(未经审计)。2013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有关修理用备件,销售电等商品,租赁白鹭集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构筑物等业务。对于租赁白鹭集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构筑物等关联交易,公司已与白鹭集团签订了长期协议,协议对每一年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作了具体的规定,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2005年第4号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披露和审议程序>>的规定不予预计。白鹭集团多年来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13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配件金额为150万元,销售电等商品总额为550万元、辅助材料总额为45万元,接受劳务费用总额600万元。
(二)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包装制品厂(简称:“包装制品厂”)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荣校路;法定代表人:付 涛;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佰陆拾柒万叁仟元;经营范围:纸箱制造、纸管制造、毛纺针织品制造。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包装制品厂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2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7429万元,净资产4376万元 (未经审计)。2013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包装物,销售粘胶长丝等有关商品。该关联人与本公司拥有多年来的业务关系,重合同,守信用,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13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包装物等原材料总额为5000万元,销售粘胶长丝等有关商品总额为2000万元、销售废丝总额为150万元、销售水电汽总额为300万元
(三)新乡白鹭化纤集团配件厂(简称:“配件厂”)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264号;法定代表人:张顺利;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零陆万元;经营范围:纺织机械配件制造、纸管制造、泡沫塑料制造。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配件厂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2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1108万元,净资产443万元 (未经审计)。2013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配件及包装物,销售废丝;该关联人信誉好,履约能力较强,且向其采购原材料的总额远远大于销售商品的总额,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13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配件100万元、包装物900万元,销售废丝为150万元。
(四)新乡新纤实业公司(简称:“实业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区府路;法定代表人:樊清云;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佰玖拾陆万元;经营范围:丝织品、生活用纸、橡胶制品制造、塑料、服装加工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实业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所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2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1443万元,净资产1308万元 (未经审计)。2013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有关辅助材料,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13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辅助材料(包括:劳保用品、丙纶毡等)总额为400万元,销售废丝等有关商品30万元,接受劳务费用200万元。
(五)新乡双鹭药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新乡双鹭”)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徐明波;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万元;经营范围: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研究开发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占新乡双鹭总股本的30%,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2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6450万元,净资产6512万元 (未经审计)。2013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水电汽,公司资本金充足,且发生的交易额较小,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13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供应水电汽总额为300万元。
(六)新乡润洋化纤有限公司(简称:“润洋化纤”)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郑军平;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万元;经营范围:棉浆粕生产、销售;棉短绒加工;粘胶短丝、粘胶长丝销售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占润洋化纤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0%。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2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15444万元,净资产3168万元 (未经审计)。2013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该关联人供应水电汽,且发生的交易额较小,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13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供应水电汽总额为100万元。
(七)新乡康华精纺有限公司简称:“康华精纺”)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薛光华;注册资本:人民币2250万元;经营范围:棉、化纤纺织及精纺、纺织原料加工;化学纤维、纺织品、纺织配件,批发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占康华精纺总股本的20%。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2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23953万元,净资产10849万元 (未经审计)。2013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粘胶短纤维,公司资本金充足,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13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粘胶短丝总额为5000万元、电汽总额为900万元,接受劳务总额8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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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2013年4月1日召开的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依法予以回避,在审议与新乡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云生先生予以回避。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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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目录
(1)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已签署的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日
股票代码:000949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编号:2013—1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拆借资金事项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签定了《拆借资金协议》。白鹭集团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 2013年向本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的无息短期拆借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
鉴于白鹭集团持有本公司41.31%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白鹭集团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1号;法定代表人:邵长金;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零壹佰叁拾陆万元;税务登记证号:41070017296519—1;经营范围:粘胶纤维、合成纤维制造、棉纱、制线、印染、服装、硫酸钠、玻玻璃纸制造、出口本公司产品、再生品及相关技术、进口该公司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房屋、设备和土地租赁,化纤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建筑和建筑物的修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13年资金拆借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无息短期拆借资金。
四、进行关交易的原因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2013年期间需临时拆借集团公司的款项,本公司在较短时间内偿还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不就临时拆借资金事项向本公司收取利息,仅为帮助公司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白鹭集团的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本公司向白鹭集团《拆借资金协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949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3—01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定于2013年4月26日在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4月26日上午9:30;
3.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2日
4.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4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7.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报告及报告摘要见2013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
(2)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见2013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
(预案见2013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及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6)审议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见2013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董事会决议公告)
(7)审议公司2013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2013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8)审议向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公司拆借资金的议案
(议案见2013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董事会决议公告)
9.特别说明:
(1)上述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题,均以现场投票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上述审议事项见2013年4月3日公司第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10.登记办法:
(1)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11.登记时间:2013年4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1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3.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
(2)联系电话;(0373)3978861 3978966
(3)公司传真:(0373)3911359
(4)邮政编码:453011
(5)联 系 人:肖树彬 冀涌泉
(6)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7)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8)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凭截止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有效证件进入会场;
14.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3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2年年度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 股票简称 | 新乡化纤 | 股票代码 | 00094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文新 | 肖树彬 |
| 电话 | (0373)3978813 | (0373)3978861 |
| 传真 | (0373)3911359 | (0373)3911359 |
| 电子信箱 | xxbailu@263.net | Xiaoqj2333@163.com |
| | 2012年 | 201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0年 |
| 营业收入(元) | 3,410,659,754.61 | 3,968,552,504.44 | -14.06% | 3,560,292,725.3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9,762,060.05 | 6,181,440.76 | -2,360.99% | 146,449,069.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1,329,819.46 | 3,331,120.47 | -4,342.71% | 145,077,261.3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95,282,745.16 | -169,804,839.45 | | -112,355,374.7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85 | 0.0075 | -2,346.67% | 0.235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85 | 0.0075 | -2,346.67% | 0.235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89% | 0.33% | -8.22% | 8.64% |
|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0年末 |
| 总资产(元) | 4,421,034,991.50 | 4,756,722,341.50 | -7.06% | 4,463,743,752.3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01,970,531.11 | 1,841,732,591.16 | -7.59% | 1,873,822,894.49 |
| 报告期股东总数 | 74,30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72,358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1.31% | 342,563,780 | 0 | 质押 | 78,000,000 |
| 彭锡明 | 境内自然人 | 2.39% | 19,805,174 | 0 | | |
| 新乡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国家 | 1.57% | 13,026,000 | 0 | | |
| 安康 | 境内自然人 | 0.98% | 8,100,000 | 0 | | |
| 刘固湘 | 境内自然人 | 0.41% | 3,402,625 | 0 | | |
| 挪威中央银行 | 境外法人 | 0.38% | 3,177,184 | 0 | | |
| 宋长伟 | 境内自然人 | 0.34% | 2,842,500 | 0 | | |
| 云南建盛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3% | 2,765,323 | 0 | | |
| 陈海花 | 境内自然人 | 0.23% | 1,906,070 | 0 | | |
| 林叶 | 境内自然人 | 0.17% | 1,449,746 | 0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其他前8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8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8名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13年预计总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2012年预计总金额 | 2012年实际发生金额 |
| 采购原材料 | 包装物 | 包装制品厂 | 5000 | 6550 | 约3% | 6560 | 4705 |
| 包装物 | 配件厂 | 900 | 1,028 | 1075 |
| 配件 | 配件厂 | 100 | 110 | 57 |
| 配件 | 集团公司 | 150 | 70 | 158 |
| 辅助材料 | 实业公司 | 400 | 400 | 326 |
| 销售产品或商品 | 粘胶短纤维 | 康华精纺 | 5000 | 7525 | 约3% | 4500 | 4919 |
| 电 | 集团公司 | 550 | 300 | 593 |
| 辅助材料 | 集团公司 | 45 | 40 | 49 |
| 废丝(等) | 实业公司 | 30 | 1100 | 20 |
| 废丝 | 配件厂 | 150 | 300 | 158 |
| 废丝 | 包装制品厂 | 150 | 600 | 144 |
| 水电汽 | 包装制品厂 | 300 | 450 | 243 |
| 水电汽 | 新乡双鹭 | 300 | 300 | 24 |
| 电 汽 | 润洋化纤有限公司 | 100 | 800 | 9 |
| 电 汽 | 康华精纺 | 900 | 900 | 868 |
| 粘胶长丝 | 包装制品厂 | 2000 | 4,200 | 1848 |
| 接受劳务 | 纱加工费 | 康华精纺 | 800 | 1600 | 约50% | 800 | 788 |
| 维修费 | 集团公司 | 600 | 700 | 502 |
| 维修费 | 实业公司 | 200 | 200 | 160 |
| 关联交易类别 | 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 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 交易公允性 等 | 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 采购原材料 |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等部分原材料,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以后仍将向关联人采购 | 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 交易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 该交易占公司整个原材料采购比重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
| 销售产品或商品 |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商品,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市场销售,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以后仍将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商品。 | 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 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
| 提供劳务 | 公司拥有较完善的动力系统,向集团公司提供汽的加工劳务,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经济效益。以后仍将向关联人提供该项劳务。 | 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 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
| 接受劳务 | 公司委托关联人进行设备及房屋维修,有利于降低成本,以后仍将接受上述劳务。 | 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 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
| 关联交易类别 | 产品或劳务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价格 | 付款方式 | 签署日期 | 有效期 |
| 经营服务框架协议 | 包装物 | 包装制品厂 | 市场价格 | 按月结清 | 2013.1.20 | 2013.1.1-2013.12.31 |
| 经营服务框架协议 | 包装物、配件 | 配件厂 | 市场价格 | 按月结清 | 2013.1.20 | 2013.1.1-2013.12.31 |
| 售电服务协议 | 电 | 集团公司 | 市场价格 | 按月结清 | 2013.1.20 | 2013.1.1-2013.12.31 |
| 经营服务框架协议 | 配件、辅助材料、设备及房屋维修 | 集团公司 | 设备及房屋维修协商定价,其他均按市场价格 | 按月结清 | 2013.1.20 | 2013.1.1-2013.12.31 |
| 经营服务框架协议 | 粘胶长丝、废丝 | 包装制品厂 | 市场价格 | 按月结清 | 2013.1.20 | 2013.1.1-2013.12.31 |
| 经营服务框架协议 | 粘胶长丝、废丝 | 配件厂 | 市场价格 | 按月结清 | 2013.1.20 | 2013.1.1-2013.12.31 |
| 经营服务框架协议 | 废丝等 | 实业公司 | 市场价格 | 按月结清 | 2013.1.20 | 2013.1.1-2013.12.31 |
| 水电汽供销协议 | 水电汽 | 包装制品厂 | 市场价格 | 按月结清 | 2013.1.20 | 2013.1.1-2013.12.31 |
| 水电汽供销协议 | 水电汽 | 新乡双鹭 | 市场价格 | 按月结清 | 2013.1.20 | 2013.1.1-2013.12.31 |
| 电汽供销协议 | 电 汽 | 润洋化纤 | 市场价格 | 按月结清 | 2013.1.20 | 2013.1.1-2013.12.31 |
| 电汽供销协议 | 电 汽 | 康华精纺 | 市场价格 | 按月结清 | 2013.1.20 | 2013.1.1-2013.12.31 |
| 经营服务框架协议 | 接受劳务 | 康华精纺 | 协议价格 | 按月结清 | 2013.1.20 | 2013.1.1-2013.12.31 |
| 产品购销合同 | 粘胶短丝 | 康华精纺 | 市场价格 | 按月结清 | 2013.1.20 | 2013.1.1-2013.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