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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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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ST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3-008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2013年4月3日继续停牌一天;

 2、公司股票2013年4月8日复牌;

 3、公司股票复牌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ST前锋”变更为“S前锋”,股票代码“600733”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2年3月16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前锋”变更为“S*ST前锋”。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经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川华信审(2013)011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经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8,227,094.54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77,903.3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7,187,782.3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3,419,431.71 元。

 三、公司符合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

 截止2012年报告期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3.1相关规定对照检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形,不存在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的情形,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2.1相关规定,对照公司2012年度报告,公司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对照公司已经披露的2012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4月2日批准了公司的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4月3日继续停牌一天,2013年4月8日复牌,公司的股票简称由“S*ST前锋”变更为“S前锋”,股票代码“600733”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四、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仅因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有关规定,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发生变化。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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