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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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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3-01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股权收购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该股权收购事项的正式实施尚需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和进一步协商谈判情况确定,因此,该股权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该股权收购行为的实施等事项亦需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本《意向书》签订后涉及的各后续事宜,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权收购意向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Bycon Industry and Trade of Electricity Electronics SA) 2013年4月2日签订了《意向书》。公司有意以不超过人民币9550万元以现金收购的方式收购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收购项目”)。

本收购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收购金额预计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二、股权收购意向概述

1、股权收购方: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股权转让方: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的四位股东(含100%股权)(乙方)

住所:巴西圣波罗市

3、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巴西圣波罗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进口、组装、和销售视频监控产品。

4、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报告期
营业总收入4200
营业利润1390
利润总额1100
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800
 本报告期末
总资产2700
归属于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80
股本(万股)500

三、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本收购项目缔结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收购的标的为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但甲方在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后有权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调整收购标的和收购方式。

2、本收购项目的交易价格参考目标公司市场价值确定。

3、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乙方应将甲方作为本收购项目的唯一交易对象,不再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有关的协商谈判或意向性接触。

4、本意向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并生效。本意向书的有效期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计起为90日。

5、双方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如就本收购项目达成交易共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的,本意向书自动终止;如双方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未能达成交易共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的,本意向书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终止。

四、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收购,公司产品可借助目标公司销售网点积极融入海外市场,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和提升研发能力。

本次收购会产生部分现金流出,但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收购所需要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超募资金。

六、风险提示

本协意书需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本收购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论证,公司将在就本收购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审计与评估后根据有关结果进行谈判与协商以确定正式的交易条件,故本收购项目的实施尚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3-01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的

公告的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原内容“4、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现修改为:“4、目标公司经审计的2011年度(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本次更正公告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3-01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股权收购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该股权收购事项的正式实施尚需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和进一步协商谈判情况确定,因此,该股权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该股权收购行为的实施等事项亦需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本《意向书》签订后涉及的各后续事宜,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权收购意向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Bycon Industry and Trade of Electricity Electronics SA) 2013年4月2日签订了《意向书》。公司有意以不超过人民币9550万元以现金收购的方式收购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收购项目”)。

本收购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收购金额预计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二、股权收购意向概述

1、股权收购方: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股权转让方: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的四位股东(含100%股权)(乙方)

住所:巴西圣波罗市

3、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巴西圣波罗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进口、组装、和销售视频监控产品。

4、目标公司经审计的2011年度(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报告期
营业总收入4200
营业利润1390
利润总额1100
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800
 本报告期末
总资产2700
归属于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80
股本(万股)500

三、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本收购项目缔结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收购的标的为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但甲方在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后有权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调整收购标的和收购方式。

2、本收购项目的交易价格参考目标公司市场价值确定。

3、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乙方应将甲方作为本收购项目的唯一交易对象,不再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有关的协商谈判或意向性接触。

4、本意向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并生效。本意向书的有效期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计起为90日。

5、双方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如就本收购项目达成交易共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的,本意向书自动终止;如双方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未能达成交易共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的,本意向书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终止。

四、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收购,公司产品可借助目标公司销售网点积极融入海外市场,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和提升研发能力。

本次收购会产生部分现金流出,但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收购所需要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超募资金。

六、风险提示

本协意书需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本收购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论证,公司将在就本收购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审计与评估后根据有关结果进行谈判与协商以确定正式的交易条件,故本收购项目的实施尚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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