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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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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美的电器”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2年11月27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美的电器(代码:000527)”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美的电器股票自2013年4月1日开市起复牌。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3年4月2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美的电器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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