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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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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卖出;

(6)现金或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12)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的税后收益率。

此业绩比较基准是在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保本期限等特点的基础上制订的。本保本基金,保本期为三年,保本但不保证收益率。以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的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的投资者理性判断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的比较本基金的业绩表现,衡量保本条款的有效性。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2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8.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3其他资产构成

8.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6本报告涉及合计数相关比例的,均以合计数除以相关数据计算,而不是对不同比例进行合计。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2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2012年2月22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22日正式生效。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收益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4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100%,其中,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十四、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的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其中,在基金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保证费用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中列支。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过渡期内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同上。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按照《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收取,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基金申购金额的5%,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不高于基金赎回金额的5%,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公告。

(三)其它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3)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4)证券交易费用;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结合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近半年的投资经营情况,对2012年9月28日公告的《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及更新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明确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第三节“基金管理人”部分:

(1)在“(一)基金管理人概况”部分,对公司正式员工人数及公司旗下基金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三)主要人员情况”部分,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员变动情况及相关任职信息进行了更新;对公司高管、投委会成员变动情况进行了更新。

3、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代销机构部分,对本基金代销机构的信息进行了必要的更新。

4、第七节“ 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部分,更新了截止2013年2月22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情况。

5、第九节“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本基金2012年第4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重新调整了“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未经审计)。

6、第十节“基金的业绩”部分,修订了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规定格式要求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7、第二十二节“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汇总了本报告期内已经披露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信息。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3日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6,199,192.106.93
 其中:股票6,199,192.106.93
固定收益投资76,881,745.6085.90
 其中:债券76,881,745.6085.90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768,522.041.98
其他资产4,649,041.665.19
合计89,498,501.40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
制造业3,621,768.106.04
C0食品、饮料22,080.000.04
C1纺织、服装、皮毛73,960.000.12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1,839,008.103.06
C5电子95,640.000.16
C6金属、非金属47,600.000.08
C7机械、设备、仪表189,000.000.31
C8医药、生物制品1,354,480.002.26
C99其他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业13,230.000.02
信息技术业290,904.000.48
批发和零售贸易2,195,010.003.66
金融、保险业
房地产业
社会服务业64,720.000.11
传播与文化产业13,560.000.02
综合类
 合计6,199,192.1010.33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056中国医药91,5001,847,385.003.08
002108沧州明珠137,4501,061,114.001.77
600079人福医药26,000608,140.001.01
000423东阿阿胶14,000565,740.000.94
002408齐翔腾达30,000502,800.000.84
000861海印股份23,450330,645.000.55
002405四维图新24,800290,904.000.48
603001奥康国际9,900202,158.000.34
002073软控股份25,000189,000.000.31
10600276恒瑞医药6,000180,600.000.3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家债券4,012,342.606.69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企业债券42,677,403.0071.12
企业短期融资券30,192,000.0050.31
中期票据
可转债
其他
合计76,881,745.60128.12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4125402112利港CP001200,00020,104,000.0033.50
12213212鹏博债100,00010,301,000.0017.17
04125301212紫江CP001100,00010,088,000.0016.81
12270212海安债80,0008,408,000.0014.01
12275512潭城建50,0005,250,000.008.75

序号名称金额(元)
存出保证金
应收证券清算款1,866,933.06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2,782,108.60
应收申购款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其他
合计4,649,041.66

阶段净值增长率 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 ③②-④
20120222-201206302.90%0.07%1.80%0.01%1.10%0.06%
20120222-201212314.92%0.12%4.04%0.01%0.88%0.11%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1.2%
100万(含)- 500万1.0%
500万(含)以上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1年以下2.0%
1年(含1年)- 2年1.6%
2年(含2年)- 3年1.2%
3年以上(含3年)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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