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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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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3-005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5日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9:00在机场信息大楼8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汪洋、董事张功平、陈金祖、陈繁华、秦里钟、秦长生和独立董事袁耀辉、王彩章、张建军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3人、高管5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主要内容请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内容请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母公司)2012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857,330,136.63元,净利润727,746,743.11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2,774,674.3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098,899,482.68元,减去分配2011年度股利80,622,885.28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73,248,666.20元。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交割日为2008年1月31日,资产交割日之前本公司(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929,022,019.34元,本公司(合并)可分配利润为1,263,846,049.92元。

本公司2008年2月21日公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暨上市公告书》约定:公司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前的可分配利润,由公司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前的股权比例享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后的可分配利润,由公司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08年1月29日完成股权登记。为此,公司提请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除持有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250,560,000股法人配售股份外)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35元(含税)分配利润。对于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250,560,000股股份不享有本次现金股利分配,所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因公司发行的“深机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随时可能发生变动,若按照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计算,本次分配现金股利50,389,303.30元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2008年1月31日)之前的本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9,644,678.76元,本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974,468,709.34元,最终金额以实际分红数据为准。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2013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刊登在公司2013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汪洋、张功平、陈金祖、秦里钟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关于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考虑转场后随着公司资产规模扩大而增加审计工作量,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差旅费、住宿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专项意见。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刊登在公司2013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2013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2013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关于成立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刊登在公司2013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3-006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5日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11:00在机场信息大楼8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李明、赵青萍、应学民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明主持,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2年度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交易事项均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了审议。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对2013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必要、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2012年关联交易和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须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关于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和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及重大投资和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异常事项。公司各项制度自制订以来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规范和监督了公司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同时,管理层关注到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时,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总体来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其改进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起到了防范经营风险的作用。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一、三、四、五、六、七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3-008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关联交易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是采取剥离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公司上市后,因机场对公共资源需求量大的行业属性和深圳机场运营与发展实际需要,本公司需要利用机场集团公司所拥有的部分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运作与业务经营,同时基于降低公司资源投入和运行成本,提升深圳机场资源的整体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因此,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本公司之联营公司之间一直存在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

1、本交易事项经公司201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汪洋先生、张功平先生、陈金祖先生、秦里钟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先生、秦长生先生、独立董事袁耀辉先生、王彩章先生和张建军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关联股东-机场集团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袁耀辉先生、王彩章先生和张建军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2,5852,1961.51%
小计2,5852,1961.51%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1802120.09%
深圳天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2522420.10%
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2,5091,2100.49%
深圳民航凯亚有限公司40480.02%
深圳机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851170.05%
深圳机场商贸发展公司2192480.10%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4335210.21%
深圳广泰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32630.03%
深圳机场高速客运有限公司4304270.18%
小计4,2803,0881.27%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15,28514,3479.85%
深圳市机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4409860.66%
深圳民航凯亚有限公司1201400.10%
深圳机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102100.14%
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3503470.24%
深圳广泰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1,7001,5821.09%
小计19,10517,61212.08%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自2013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670万元。主要包括:代理结算飞机起降费、支付水电费、土地使用费、办公楼租赁费、相关配套设施租金、广告场地使用费、应急救援设备租赁等。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业务性质注册资本(万元)本企业持股比例(%)
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黄建军提供海关监管6,00050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潘校军机场地面服务125,11621
深圳广泰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秦长生空港设备维护50050
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廖造阳航空物流3,20050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深圳天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合营公司
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合营公司
深圳机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
深圳机场商贸发展公司同一控股股东
深圳市机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深圳机场高速客运有限公司子公司之联营公司
深圳民航凯亚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参股公司

上述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控股股东介绍: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市府二办一楼102-111,法人代表汪洋,成立于1989年5月11日,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库业务、航空供油及供油设施,通讯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的综合服务及旅游业务。截止报告期末:机场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22,546万元;净资产1,292,904万元;营业收入283,053万元;净利润48,756万元。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机场集团经营稳定,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能保证本日常关联交易如期履约。

三、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包括:使用相关土地;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

(一)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201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3,088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1,341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1,747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2013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13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4,280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1,269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3,011万元。

关联方类别项目金额(万元)备注
2013年预计2012年2011年2010年
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租赁费830959933899
其它439382303149 
小计1,2691,3411,2361,048 
其它关联方租赁费2,5751,3301,4171,842
其它436417452563 
小计3,0111,7471,8702,405 
合计4,2803,0883,1063,453 

1、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为:2012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959万元,预计2013年度收取物业租赁费830万元。

2、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主要为:2012年度向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1,203万元,预计2013年度该项目收取物业租赁费2,500万元。

(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201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及其他服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19,808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17,738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2,07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2013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13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21,690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19,520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2,170万元。

关联方类别项目金额(万元)备注
2013年预计2012年2011年2010年
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支付水电费7,0856,0205,8985,377
场地使用费1,6702,5911,4131,274
租赁费6,0605,7035,7645,940
油料费2,5852,1962,2941,486
其它2,1201,2282,3652,037
小计19,52017,73817,73416,114 
其它关联方租赁费 
其它2,1632,0631,9241,402
小计2,1702,0701,9311,409 
合计21,69019,80819,66617,523 

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1、支付水电费:

201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水电费6,020万元,预计2013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费用7,085万元。

2、场地使用费主要包括:

(1)深圳机场户外广告业务经营需使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场区综合配套资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广告公司”)需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综合配套资源使用费,2012年度机场广告广告公司支付的该项费用为560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该费用约为600万元。

(2)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机场国内货站场地使用协议书》,由本公司租用深圳机场海关快件监管中心以东面积为44,481平方米的场地用于航空货运打板。本公司2012年度支付的土地使用费为245万元,预计2013年度该项费用为245万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机场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物流园区土地使用费273万元,预计2013年该项费用为273万元。

(4)2012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机场集团签订《场地使用合同书》,将位于深圳机场内国际货站二期48,276.87平米的场地有偿租给本公司用作航空货运,本公司2012年度向机场集团支付土地使用费1,287万元,系补交了国际货站二期超用37,675.87平方米从2007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总计1,148万元的租金,预计2013年该项费用为290万元。

3、租赁费主要包括:

(1)为了满足深圳机场航空业务量的日益不断增长需求,增强机场地面保障能力,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南北停机坪场地租赁合同》,由本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租赁位于深圳机场A号航站楼北侧远机位(4个机位,3D1E)和位于深圳航空公司停机坪南侧机位(12个机位,6D6E)提供给本公司作飞行器停放用,南北停机坪场地总占地面积为323,703.00平方米。本公司2012年度支付的该项租赁费为2,252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该项费用2,252万元。

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南停机坪(二期)设施租赁合同》,机场集团将位于深圳机场南停机坪(二期)机位及场地提供给本公司使用。本公司2012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1,136万元,预计2013年度承担该项费用1,136万元。

(2)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机场集团公司机场信息大楼(建筑面积7,317平方米)作为办公场所。本公司2012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773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该项租金773万元。

(3)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公司一直负责深圳机场原有福永码头的经营和管理,由于机场第二跑道扩建总体规划,原有福永码头的码头功能已丧失,因此需向机场集团租用深圳机场新码头继续开展业务经营,机场码头使用期30年,依据机场港务公司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拟定30年整体租金安排,采取前期低以后分期提高的政策,本公司2012年承担新码头租金1,394万元,预计2013年度承担该项租金1,579万元。

4、油料费:

因本公司生产运作的特种车辆和设备以及生产用车的运行需要,本公司需向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购买油料,2012年度公司支付该项费用2,196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该项费用2,585万元。

5、其他劳务:

本公司接受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劳务主要包括:绿化费、物业服务费及客户服务费等,2012年度公司支付该项费用1,228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该项费用2,120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其他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6、其他劳务:

(1)深圳广泰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生产运作所需的特种车辆和设备提供的维修服务,2012年度本公司支付该项费用1,582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该项费用1,700万元。

(2)2012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支付快件处理及快件仓储费340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快件处理及快件仓储费343万元。

(3)2012年度,本公司支付深圳民航凯亚有限公司离港前端系统维护服务费计人民币140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该费用12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剥离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为保证深圳机场生产的正常运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基于机场行业的特点,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出发,向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公司租赁相关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运营效率。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公司与机场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我们作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准备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依据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我们对于公司实际经营、交易情况的核查,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2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对201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必要、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3-009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鉴于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货运公司”)业务经营方式由单一航空货代向综合物流转变,包板、包舱和包量业务逐渐增多并成为业务的主导形式。为更准确地反映机场货运公司业务经营的风险和报酬水平,提供更可靠、相关的经营成果信息,本公司决定调整原航空货代业务的收入、成本及现金流量的列报方式,将航空公司和其他合作物流公司(以下简称“其他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费用纳入主营业务收入列报,同时将其他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等外购成本纳入主营业务成本列报,并相应调整现金流量列报方式。

2.变更前列报方法:机场货运公司以取得的全部运费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计量营业收入并进行列报。

3.变更后列报方法:机场货运公司以取得的全部运费收入计量营业收入并列报,同时将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作为营业成本并进行列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业务范围为机场货运公司的营业收入、成本及现金流量的列报,能更恰当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没有影响。

对上述列报方法的变更,本公司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上述变更对本公司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影响项目变更前2012年度数据变更后2012年度数据影响金额
营业收入2,167,591,351.062,473,300,589.47305,709,238.41
营业成本1,152,258,753.111,457,967,991.52305,709,238.4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08,826,957.102,406,734,576.38297,907,619.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37,677,205.04635,584,824.32297,907,619.28

上述变更对本公司201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影响项目变更前2011年度数据变更后2011年度数据影响金额
营业收入2,023,340,374.762,333,342,192.98310,001,818.22
营业成本1,064,067,042.411,374,068,860.63310,001,818.2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68,763,934.892,376,431,404.84307,667,469.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87,374,022.89695,041,492.84307,667,469.95

上述变更对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影响项目变更前2012年半年度数据变更后2012年半年度数据影响金额
营业收入1,073,050,232.701,216,389,318.98143,339,086.28
营业成本536,881,552.09680,220,638.37143,339,086.2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55,687,489.451,091,856,591.07136,169,101.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4,438,026.74290,607,128.36136,169,101.62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规定,能更恰当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会计政策变更,严格遵循了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意见,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意见进行的,是必要的、合理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变更原航空货代业务的收入、成本及现金流量的列报方式并进行追溯调整,可以更准确地反映机场货运公司业务经营的风险和报酬水平,提供更可靠、相关的经营成果信息。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3-010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深圳机场T3转场后广告资源价值的有效实现和可持续提升,经过对国内机场广告行业经营模式的认真研究,公司选取合资经营模式,与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雅仕维”)成立合资公司。通过引入专业化经营管理能力提升深圳机场广告业务的市场化运营水平。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结合深圳机场广告业务的发展现状和行业的发展趋势,聘请专业机构对深圳机场广告业务经营模式进行了研究论证,确定合资模式作为机场广告业务的发展方向。公司通过方案比选、尽职调查、独立考察等程序,经综合、审慎评估选取上海雅仕维作为合作对象。由本公司和上海雅仕维共同出资3000万元成立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53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份;上海雅仕维以现金和其全资控制的深圳雅仕城铁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城铁”)55%股权评估合计出资1,47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份。本公司授权合资公司经营深圳机场T3航站楼户内户外广告业务,合资公司向本公司交纳广告资源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成立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已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资对方介绍

(一)投资对方: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9年4月27日;

(三)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田路129弄1号33层G室;

(四)注册号:310106000086739;

(五)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六)法定代表人:林德兴;

(七)注册资本:1650万元;

(八)控股股东:香港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雅仕维80%的股权;

(九)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凡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十)上海雅仕维及其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530万元;上海雅仕维以现金和其全资控制的雅仕城铁55%股权评估作价合计出资1,470万元。

上海雅仕维全资控制的雅仕城铁55%股权经审计评估作价出资。雅仕城铁为深圳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为上海雅仕维的全资子公司。雅仕城铁负责经营深圳市地铁三号线的户外广告媒体(授权经营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雅仕城铁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2012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697,587.63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979,089.58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718,498.05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263,148.13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813,424.60元。

(二)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公司(暂定名)

2、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凡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4、股权比例:本公司持有51%,上海雅仕维持有49%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期限:15年

7、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本公司委派3名,上海雅仕维委派2名,董事长由本公司委派担任。

8、经营层: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和副总经理1名,总经理由上海雅仕维提名担任,副总经理由本公司提名担任,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提名担任。

(三)合资公司的授权经营业务

1、合资公司依据本公司的授权经营深圳机场T3航站楼户内户外广告业务;并通过深圳雅仕城铁广告有限公司负责经营深圳市地铁三号线的户外广告媒体业务。

2、合资公司授权经营的深圳机场T3航站楼户内户外广告业务须向本公司交纳资源费;资源费按照“保底金额”或“收入提成”两者孰高的方式计收。

保底金额:为每年合资公司需向本公司缴纳的最低资源费金额;保底金额是在专业评估机构对深圳机场T3航站楼户内户外广告业务资源价值评估的基础上由合资双方协商确定。

收入提成:是按照深圳机场T3航站楼户内户外广告业务营业收入的79%计算的须向本公司交纳的资源费金额。为激励合资公司不断提升深圳机场广告业务价值,对合资公司设定超额激励机制。

3、上海雅仕维承诺对合资公司需交纳的深圳机场T3航站楼户内户外广告业务资源费的保底金额向本公司单方提供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4、合资公司通过深圳雅仕城铁广告有限公司负责经营深圳市地铁三号线的户外广告媒体业务。

(四)本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按程序与上海雅仕维签署相关协议。

四、成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成立合资公司的目的

随着深圳机场业务的持续稳健增长,机场广告资源的价值和规模也实现较快提升。但深圳机场广告业务的经营发展模式也面临着瓶颈制约,如经营管理团队专业能力不足,经营机制难以适应市场化运作要求,销售网络和客户资源有待进一步扩展和提升等等。这些都制约了深圳机场广告资源的市场价值有效实现和可持续成长。后采取承包经营模式,公司面临承包运营商违约造成的机场广告业务难以持续稳定经营的风险,承包经营的短期逐利性,不利于机场广告资源价值的长期培育和可持续提升。为此,经过对目前机场广告行业的经营模式进行对比研究,公司认为引入专业合作伙伴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是深圳机场广告业务经营发展优选模式,也是行业通行采用的主要模式之一。

通过成立合资公司,引入行业内专业的媒体运营商,迅速提升本公司机场广告专业经营能力,整合合作伙伴的客户资源和销售网络,保证深圳机场广告资源价值的有效实现和可持续提升。通过成立合资公司,引入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以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通过成立合资公司,整合合作伙伴的市场资源及开拓其他领域的广告媒体业务,逐步做强、做大机场广告业务板块。

(二)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双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

(三)风险控制

合资公司由本公司控股,从治理结构设计上本公司能够对合资公司的运营和发展进行有效的监控。合资合作方案设置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媒体规划、媒体资源定价、销售折扣审批、关联交易审批及合同审批等重要经营事项均予以了有效管控,能够控制合资公司的经营风险。合资公司向本公司交纳广告资源费且由上海雅仕维对保底金额提供单方银行保函,能够保证深圳机场广告资源收益的稳定实现,有效降低了合资公司面临的市场经营风险,切实维护本公司的广告收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广告业务的合资合作,有利于公司经营机制的转变和“专业化”战略的实现,能够持续提升深圳机场的广告资源价值,降低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和提升机场广告资源收益;合资合作方案通过引入行业内专业的媒体运营商,有利于公司共享优质的客户资源和销售网络,培育专业的管理团队,逐步提升专业的媒体运营能力;通过合资合作,共享合作方带来的机场以外其他领域的广告媒体业务资源,有助于机场广告业务板块的做强做大。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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