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武汉健民 公告编号:2013009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方医药”) 《关于增持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及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华方医药于2013年3月22日至26日,累计买入公司股份1,803,611股。在增持公司股票的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卖出5,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方医药总计增持公司股票1,798,6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7%。

 华方医药原持有公司股份32,053,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本次交易后,华方医药持有公司股份33,852,4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7%。

 二、对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华方医药在增持过程中,误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华方医药本次短线交易未获得收益。华方医药对本次发生的短线交易行为进行了认真总结,并表示将加强账户管理,强化责任,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出现,并承诺在未来6个月(即自2013年3月27至2013年9月26止)不再买入或卖出本公司股票。

 经自查,本次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公司无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今后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