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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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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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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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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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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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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泰双利债券A:

 ■

 国泰双利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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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国泰双利债券A

 (2009年3月1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11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国泰双利债券C

 (2009年3月1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11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国泰双利债券A

 ■

 注:2009年计算期间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3月1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未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国泰双利债券C

 ■

 注:2009年计算期间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3月1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未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国泰双利债券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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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泰双利债券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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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创新型封闭式),以及28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规范了公司各部门相关岗位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品种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旨在规范交易行为,严禁利益输送,保证公平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二)公司制定投资授权机制,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公司对各投资组合信息进行有效的保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四)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严格隔离投资管理职能与交易执行职能,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并在交易执行中对公平交易进行实时监控。

 (五)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六)公司相关部门定期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等进行分析,并评估是否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七)公司监察部门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对交易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易纪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95%置信度下等于0的t检验。

 (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选取T=3和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2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

 (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

 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是经济周期波动与政治周期变革叠加的一年,外需在美国经济小幅复苏、欧日经济动荡的背景下整体下滑,内需则受到地产投资下行、中游去库存以及产能过剩的压制,整体经济增速回落至7.6%的区间,通胀也有了显著下行。财政政策在换届周期中相对平淡,货币政策则在悄然发生着重大变化:利率市场化的趋势日渐明朗,上半年连续两次降息,存款利率可上浮,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下半年公开市场操作踏入舞台中央,央行市场化引导利率意图彰显。全年信贷新增8.2万亿,低于市场预期,但社会融资总额为15.76万亿,比上年多2.93万亿,其中信托贷款和企业债券净融资增幅度最大,表明传统信贷部分已经被更市场化的方式所替代。

 国内资本市场大部分时间呈现了债强股弱的格局,从大类资产的角度来看,如我们在2012年初所判断一致,中低等级的信用债成为表现最好的资产。股票市场,上半年在政策预期放松和流动性转好的刺激下出现了小幅反弹,但下半年前五个月持续调整,并于12月初创出4年来的上证综指新低1949点,主要原因在于盈利下滑显现和政策预期的落空,但12月以来市场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十八大后最高层释放强烈改革信号,加之宏观经济复苏迹象显现,在金融股的带领下沪深300指数持续大幅上行,12月单月上涨17.9%,使得全年市场涨幅转负为正,全年房地产行业领涨,金融服务和建筑建材次之,而商贸、黑色金属和信息设备等跌幅居前。债券市场,信用债出现一波牛市,利率品则波澜不兴,信用利差显著收窄。货币市场利率逐季走低,全年流动性呈现偏宽松格局。

 2012年本基金首先在宏观研判的基础上进行了大类资产的配置,重点配置中低等级的企业债(包括产业债、城投债和短融),取得了较好的收益。其次,秉持绝对收益的理念,波段运作权益类资产,目标是增强组合收益,上半年股票和可转债投资中较好地把握了波段,但在三季度市场调整中仓位控制有所偏差,给组合带来了负面影响,四季度增加了权益增仓,分享了股市上涨的收益;债券类资产也在杠杆的运用中增加了变化,有效地降低了纯债部分的波动率。上半年,高杠杆配置信用债,6月份开始控制杠杆,缩短久期,减少了三季度债市调整的负面冲击,四季度又逐步扩大杠杆,增持城投债。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国泰双利债券A在2012年的净值增长率为7.73%,国泰双利债券C在2012年净值增长率为7.4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4.0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3年全球经济可能会进入复苏共振期,美国房地产和劳工两大市场持续向好有助于经济继续回稳,不过幅度上受制于基数原因以及财政悬崖约束可能略有放缓;欧洲则有望逐步摆脱欧债危机的困扰,触底反弹,但中长期经济结构问题仍然有待解决;日本则在新一轮量化宽松效应和经济长期低迷间徘徊,不确定依然较大;新兴经济体在持续两年的刺激政策效应下有望进入新一轮经济增长期,尤其是具备多样资源禀赋优势的巴西、印度等。中国经济在新的一年面临的内外环境应好于2012年,新一届政府的执政理念逐步清晰,倡导改革鼓舞人心,不过经济层面的政策框架尚未理顺,能否推动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期需要观察。宏观调控政策中,预计财政政策可能扮演主要角色,结构性减税有望得以落实,新兴产业和民生相关型行业将受益于新政府的差别化政策扶持,传统产能过剩行业可能在中长期内继续煎熬。2013年经济运行的风险在于通胀压力的变化,CPI的水平可能在年内不会超出政府调控目标,但房价和食品价格这些民众体验类指标有可能对政府调控政策形成压力。

 股票市场展望:经济反弹,通胀短期相对低位以及企业盈利逐步改善,这对于权益市场而言是相对蜜月期。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角度来看,大消费中的优质医药企业、民生关注的环保和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优势企业将在中长期内提供较好的投资回报。

 债券市场展望:经济逐步反弹,流动性相对宽松,绝对收益处于低位,债券市场将难有表现,基于信用利差缩窄的判断,信用债继续有超额收益,但预期回报应显著放低。下半年通胀压力逐步抬高后,利率产品可能在此期间面临较大的调整压力,但国债期货等衍生品的推出可能会加剧其波动;信用债收益率可能先下后上,全年维持中性判断。

 权益运作方面,本基金将谨慎投资股票和可转债,保持灵活的权益仓位,以绝对回报为目标,重点投资优质医药股,有业绩支撑的环保类股,同时在积极财政政策带来的制度红利下,寻找未来明确受益的基建类和新兴产业类公司。固定收益运作方面,我们将重点配置控制组合久期,注意适时锁定收益,降低债券组合的波动性。

 未来,本基金将秉持绝对收益的理念,力争在复杂多变的市场中理清大类资产配置的思路,将积极依托公司内外部研究力量,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研究分析各方面因素对市场的影响和变化,完善优化投资策略,奉行国泰基金“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的投资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国泰双利债券A已于2012年实施利润分配 52,668,365.42元,国泰双利债券C已于2012年实施利润分配24,394,869.06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国泰双利债券A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668,470.72元,可供分配的份额利润为-0.0047元,国泰双利债券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47,225.71元,可供分配的份额利润为-0.0086元。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于2012年6月25日进行利润分配,国泰双利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410元,国泰双利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400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77,063,234.48元,其中A类的利润分配金额为52,668,365.42元,C类的利润分配金额为24,394,869.06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下属A类基金的份额净值1.036元,下属C类基金的份额净值1.033元,基金份额总额1,406,879,196.31份,下属A类基金的份额总额1,203,459,388.51份,下属C类基金的份额总额203,419,807.8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金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巴立康,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骏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75号《关于核准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979,957,326.3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2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1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980,213,889.0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56,562.7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申购时收取前端认/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类别,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品种,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权证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X 90%+上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X 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2年度 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2年12月31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2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X 0.40%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是公允的,均遵照本基金公告的费率执行。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国泰双利债券A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下属A类基金的情况。

 国泰双利债券C

 份额单位:份

 ■

 注: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是公允的,均遵照本基金公告的费率执行。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97,999,653.0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15,000,000.00元,于2013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930,961,016.32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824,495,1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1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288,866,866.00元,第二层级:958,039,750.00元,无第三层级)。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8.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本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国泰双利债券A:

 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国泰双利债券C:

 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2年8月2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督察长李峰女士因工作需要离职,林海中先生出任公司督察长。

 2012年11月1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田昆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周向勇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2年11月15日,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2〕961号)。聘任郑绍平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2〕1036号)。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改聘情况。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72,000元,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4年。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4.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券商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席位券商标准的,由公司研究部提出席位券商的调整意见(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并经公司批准。

 2. 本基金本报告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1、2012年1月16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自2012年1月16日起,王洪章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2012年11月15日,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更名为投资托管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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