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管理委员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管理委员会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债权代理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简称“13朝国资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3、债券期限:7年期。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的区间为0.4%-1.4%。Shibor基准利率为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5、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从第3年末开始分期还本,后5年每年各偿还本金的2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6、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7、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9、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0、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中心:指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的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发行文件:指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指《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区国资委/区国资委: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证券登记机构/托管人: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商:将负责承销本期债券的一家、或多家、或所有机构。
簿记建档:指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价格及数量意愿的程序,该程序由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共同监督。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各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以自有资金全部买入。
计息年度: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一个起息日起至下一个起息日前一个自然日止。
债券持有人:指持有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的投资者。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3937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霞光里5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远
联系人:张佩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10层
电话:010-84537969
传真:010-84537853
邮政编码:100027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黄凌、谢常刚、赵筱露、张春晖、修佰祎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电话:010-85130658、010-85130793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二)分销商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耿琳、杨婕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层
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6
邮政编码:200120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詹茂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5楼固定收益部
联系电话:010-88085128
传真:010-88085129
邮政编码:100033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纪远亮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88005083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140
三、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电话:010-88087971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3
四、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11房间
法定代表人:王全洲
联系人:郭国卫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层
电话:010-82250666-3600
传真:010-82250697
邮政编码:100029
五、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王博、朱峰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125
六、发行人律师:北京市明诚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4层1403室
负责人:梁祖杰
联系人:董春雷、王士萍、张洪海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4层1403室
电话:010-65885802/03/05/06
传真:010-65885801
邮政编码:100020
七、债权代理人/监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营业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三爱大厦2层
负责人:陈进忠
联系人:王磊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中航工业大厦
联系电话:010-65676306
传真:010-65674739
邮编:100022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二、债券名称: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简称“13朝国资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四、债券期限:7年期。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的区间为0.4%-1.4%。Shibor基准利率为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八、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九、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3年3月26日(T-1日)。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T日),即2013年3月27日。
十一、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T日至T+2日),即发行首日至2013年3月29日。
十二、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2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3年3月27日起至2020年3月26日止。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从第3年末开始分期还本,后5年每年各偿还本金的2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十五、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3月27日、2017年3月27日、2018年3月27日、2019年3月27日、2020年3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证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十二、上市交易或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三、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本期债券的具体申购配售办法请见发行前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的《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和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监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后5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至第七年,每年兑付发行总额的20%。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企业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霞光里5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远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亿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为进一步满足区域内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重点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投资需要,整合区域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提高政府对各类资源、资产的整合和管理水平,发行人于2009年5月27日正式成立。发行人肩负着融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多重职能,通过企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为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确保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和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42.3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74.04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73.55亿元。2011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40.6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亿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根据《关于组建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的决定》(朝国资文[2009]90号),发行人于2009年5月27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成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现金10,000万元和其持有的北京世奥森林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北京潘家园国际民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北京蓝岛大厦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以及北京朝阳公园开发经营公司等六家企业的全部净资产作为出资,并以其中的100亿元作为注册资金。
三、股东情况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发行人治理机制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治理机制
发行人建立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经营层为执行机构的经营管理架构。管委会成员由区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管委会主任由区国资委主任担任。经营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1、管委会负责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主要职责为: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制定管委会的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
(3)聘任或解聘企业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薪酬和奖惩;
(4)审议批准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
(5)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做出决议;
(6)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
(7)对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做出决议;
(8)对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做出决议;
(9)对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做出决议;
(10)审议批准总经理的年度工作报告;
(11)法律、法规及出资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上述第(2)、(3)、(4)、(5)、(6)、(7)、(8)、(9)项仍需上报区国资委批准决定。
2、总经理负责主持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拟订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
(2)向管委会提出副总经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任免建议;
(3)决定企业内部部室设置、职能划分及人员职数,选聘各部室负责人;
(4)拟订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
(5)拟订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的方案;
(6)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拟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制定经营层的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
(9)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0)管委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
发行人组织结构见下图:
■
其中,各职能部室的主要职责简介如下:
■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1年末,发行人拥有二级控股子公司9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投资情况
■
六、发行人下属二级子公司情况
(一)北京宝嘉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02年,为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深化本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京政发[1999]27号)和“北京市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精神,推进朝阳区建设“三化”“四区”的进程,加快朝阳区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原北京朝阳综合投资公司于2月27日正式更名组建北京宝嘉恒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宝嘉恒”)。宝嘉恒经营范围包括:经营管理基本建设基金中的经营性资金;向本市和外地建设项目投资参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建设项目咨询服务;租赁房屋;房屋拆迁;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维护。
截至2011年底,宝嘉恒资产总额为130.99亿元,负债总额为76.92亿元,所有者权益54.06亿元,资产负债率58.72%。2011年度宝嘉恒实现营业收入8.89亿元,净利润0.27亿元。
(二)北京蓝岛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蓝岛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岛大厦”)成立于2008年9月22日,前身为北京蓝岛大厦,于1993年1月18日开业。蓝岛大厦注册资本4,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商贸百货销售。
开业近十九年来,蓝岛大厦荣获各类荣誉称号600余项。近来,又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中国商业名牌企业”、“中国商业服务名牌”、“全国商业诚信企业”、“全国巾帼文明岗”、“首都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全国百货店百强企业”、“北京市著名商标(2010——2013)”资质、“朝阳区商业零售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一等奖”等多项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中国商业联合会授予“AAA 级信用企业”资质,跻身全国百货店百强企业行列。
截至 2011年底,蓝岛大厦资产总额为4.43亿元,负债总额为2.50亿元,所有者权益1.92亿元,资产负债率56.43%。2011年度蓝岛大厦实现营业收入10.51亿元,净利润0.09亿元。
(三)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朝阳综开”)成立于1981年,主要经营城市房地产开发、商品房出售、出租房屋、销售建筑材料等业务。
朝阳综开已开发建设小庄、六里屯、柳芳南里、小营、石佛营、惠新里、惠新苑、特区808、公园5号、南湖渠等小区和项目。目前,朝阳综开承担着豆各庄、东坝驹子房、七棵树三个定向安置房项目和金盏金融园区土地一级开发任务,其中定向安置房规划总建筑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计划可提供安置用房两万余套。
截至2011年底,朝阳综开资产总额为47.92亿元,负债总额为42.81亿元,所有者权益4.71亿元,资产负债率89.34%。2011年度朝阳综开实现营业收入8.04亿元,净利润0.12亿元。
(四)北京潘家园国际民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潘家园国际民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潘家园公司”)成立于 1999 年12月。潘家园公司一直着力打造潘家园品牌,围绕古玩艺术品交易、交流等文化创意产业定位,积极拓展经营领域。潘家园公司目前经营管理潘家园旧货市场,市场位于北京东三环南路潘家园桥西南,占地4.85万平方米。市场形成于1992年,是伴随着民间古玩艺术品交易的兴起和活跃逐步发展起来的,现在已成为一个拥有4,000余家经营商户,经商人员近万人,传播民间文化的大型古玩艺术品市场。
截至2011年底,潘家园公司资产总额为4.53亿元,负债合计为0.72亿元,所有者权益3.81亿元,资产负债率15.89%。2011年度潘家园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60亿元,净利润0.19亿元。
(五)北京世奥森林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北京世奥森林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奥公司”)成立于 2003年,主要运营管理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占地约680公顷,将成为一个以自然山水、植被为主,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地带,成为北京市中心地区与外围边缘组团之间的绿色屏障,对进一步改善城市的环境和气候具有举足轻重的生态战略意义。
截至2011年底,世奥公司资产总额为82.91亿元,负债总额为33.41亿元,所有者权益49.49亿元,资产负债率40.30%。2011年度世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36亿元,净利润0.00亿元。
(六)北京朝阳公园开发经营公司
北京朝阳公园开发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公园”)成立于1984年,主要运营管理北京朝阳公园。朝阳公园是一处以园林绿化为主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大型文化休憩、娱乐公园,是北京市四环以内最大的城市公园,客流量逐年稳步提高,为优化北京东部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水平起到积极作用。此外,随着朝阳公园各项品牌活动不断深入人心以及对周边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逐步推进,预计在近几年内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获益。
截至2011年底,朝阳公园公司资产总额为57.50亿元,负债总额为29.64亿元,所有者权益27.86亿元,资产负债率51.55%。2011年度朝阳公园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净利润-0.33亿元。
(七)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望京综开”)成立于1994年,被朝阳区政府定位为望京新兴产业区的开发主体。望京新兴产业区原称望京工业区,始建于1993年5月,为朝阳区属工业开发区,原规划面积为北小河两岸约5平方公里。截至2008年底,建成区达4.95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市政主次干道总长17 公里,商业及服务配套设施60万平方米。自望京综开成立以来,先后自主开发了慧谷金色家园一期、慧谷时空、慧谷金色家园二期,合作开发了慧谷根园、慧谷阳光家园等一系列慧谷品牌的房地产项目,同时建成了36#地商场和34#地综合楼等商业设施。
截至2011年底,望京综开资产总额为17.78亿元,负债总额为5.63亿元,所有者权益12.15亿元,资产负债率31.66%。2011年度望京综开实现营业收入2.27亿元,净利润0.19亿元。
(八)北京昆泰房地产开发集团
北京昆泰房地产开发集团(以下简称“昆泰集团”)成立于1992年,现有全资子公司、中外合作公司及参股企业10余家,开发项目和所属物业超过20个。
昆泰集团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北京市朝外市级商业中心的开发建设,现已建成包括昆泰大厦、泛利大厦、昆泰国际中心等在内的多项大型项目 。
截至2011年底,昆泰集团资产总额为57.57亿元,负债总额为49.83亿元,所有者权益7.74亿元,资产负债率86.56%。2011年度昆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80亿元,净利润0.21亿元。
(九)北京市朝阳副食品总公司
北京市朝阳副食品总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副食”)成立于1963年4月,原名为朝阳区菜蔬副食管理处。1993年10月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副食品总公司。2002年4月公司以京客隆商厦、朝阳副食品批发总公司等为主体,吸收社会资本,成立北京京客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朝阳副食主要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商业网点的管理及离退休人员、企业内部退休人员、内部待岗人员的管理工作,下属企业有北京市腾远兴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远公司”)和职工宿舍管理站。
目前,朝阳副食是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客隆”)的国有股东,经京客隆上市和增发新股减持,现持有京客隆股份1.67亿股,占其总股本的40.61%。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国有商业企业,2004年11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9月25日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京客隆本着“立足北京,拓展华北,辐射全国”的发展战略,倡导“顾客至上,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秉承“便民、利民、为民”的经营宗旨,推行“件件如意,天天省钱”的经营方针,凭借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的物流技术,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截至2011年底,朝阳副食资产总额为10.50亿元,负债总额为2.26亿元,所有者权益8.24亿元,资产负债率21.52%。2011年度朝阳副食实现营业收入2.41亿元,净利润0.37亿元。
七、发行人管委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管委会成员
吴金龙,男,生于1954年,现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中心管委会成员,高级政工师,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分院中文专业。1991年任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副主任,1994年任北京市朝阳区委调研室主任,1997年任北京市朝阳区副食品总公司党委书记,1999年任北京市朝阳区煤炭公司党委书记,2002年任北京蓝岛大厦党委书记,2003年任朝阳区委教育工委书记,2011年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王文远,男,生于 1962 年,现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中心管委会主任,中心法定代表人,中心总经理。高级政工师,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1991年任朝阳区园林局日坛公园主任,1993 年任朝阳区园林局副局长,1996 年任朝阳区大屯地区办事处主任(大屯乡乡长)、党委副书记,2003 年任朝阳区大屯地区工委书记,2009年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
邵建云,女,生于1965年,现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心管委会成员,北京潘家园国际民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研究员,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1992年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基础理论室主任科员,1994年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基础理论室副主任,1996年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基础理论室主任,1998年任北京市朝阳区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正处),2001年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正处),2002年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室主任,2004年任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处),2009年任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张中华,男,生于1973年,现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中心管委会成员,毕业于杭州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2001年任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乡乡长助理,2002年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干部科主任科员,2006年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2009年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副调研员、干部科科长,2011年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高孟龙,男,生于1976年,现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心管委会成员,政工师,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发动机专业。2002年任北京市朝阳区委企业工委组宣科科员,2003年任北京市朝阳区委企业工委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06年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9年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二)高级管理人员
王文远,中心总经理,简历详见(一)管委会成员。
慕英杰,女,生于1972年,现任中心副总经理。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1998年任北京国朝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同时兼任北京阳光在线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莱太花卉交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曙光国朝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勇敢者天地游乐园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绿岛白帆俱乐部有限公司监事长,2005年借调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科工作,2008年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科科长。目前任中心副总经理,北京宝嘉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从发行人主营业务看,主要分为城市建设开发、商业贸易和公园开发与管理三个板块。
■
(一)城市建设开发行业
1、我国城市建设开发行业现状及前景
城市建设开发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等有着积极作用,一直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市化率从20%左右提高到2010年底的50%左右,城镇人口达到6.7亿人左右。根据联合国的估测,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86%,我国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72.9%。城市化建设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交通堵塞、环境污染、住房拥挤、人口过多等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发展过程的阻碍,探索新的城市发展路径已成为必然选择。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强调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预防和治理“城市病”。近年来,国家在保持财政资金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的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和引导政策,改革投融资体制,引入竞争机制,有效促进了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国家开辟了城市建设的多元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并参与经营,同时转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既有观念,创新多种商业经营模式;另一方面,国家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企业改革,鼓励对外开放和对外发展,允许跨地区和规模经营。以上措施对我国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未来的5-10年间,我国城市人口将处于加速增长时期,对城市开发建设的需求非常强烈。同时,由于经济稳定发展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不断扩大。总体来看,城市基础设施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前景。
2、朝阳区城市建设开发行业发展现状和前景
朝阳区自1958年建区以来,随着首都五大工业基地、三大使馆区落户朝阳,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北京成功举办亚运会以及四环、五环等重点工程的建设,加之作为北京奥运会接待任务及场馆建设的主要承载区之一,其农村城市化在深度、广度上均得到了质的飞跃。
近年来,朝阳区通过深化结构调整,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经济总量跃居全市首位。投资、消费多年实现两位数增长,总量分别占全市的22.4%和27.9%。区级财政收入稳居全市首位,于2006年在全市率先突破100亿元的基础上,2010年突破200亿元,2011年又突破300亿元,是2006年的近3倍,万元GDP能耗比2006年降低58.2%。
此外,朝阳区加强了产业结构调整,使得经济发展协调性持续增强,2011年第三产业比重达到89%,比2006年提高4个百分点;功能区建设取得了突破,聚集辐射效应持续增强。已经形成的CBD、电子城、奥运三大功能区预计实现税收810亿元,是2006年的3倍,占全区的85%左右;同时,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中国国际期货总部等280多家金融机构相继入驻,文化创意产业的加速聚集,以及新移动通信、新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稳步发展,都为朝阳区未来的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十二五”期间,朝阳区总体目标是将朝阳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产业发展强劲、城市特色鲜明、城乡协调发展、充满活力与魅力的宜居城市,中心城区用地规模力争达到100平方公里,并形成集公路、铁路、航空为一体的“立体化”运输网络。 “十二五”期间,朝阳区将着力推进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新建道路面积534.9万平方米,新增公交线路48条,线路总长达到1,271公里,改造地下排水管道150公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整体规划中的重要地位将为区域内城市建设开发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二)商业贸易行业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0%左右,经济总量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已经位居世界第二。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国内居民收入和可支配财富也在不断增长。2003年,我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2008年上升到2400美元,之后的短短两年时间,中国的经济继续保持高速的增长,2010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4,283美元。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更是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排头兵,国家的一系列政策支持,将继续拉动内需的增长,促进消费的持续增加。
2011年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8.1%,创出了继2011年1月份以来的年内第二高月份,零售行业恢复增长势头。同时,商务部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商务发展的九大任务,并提出到2015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10年15.7万亿元上升到2015年32万亿,年均增长15%左右。近些年我国零售业将会是一个发展高峰,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和我国经济的增长,国民的消费能力提升和消费理念的改变,必将促进我国零售行业的发展。大型超市、大型百货衍生的集团式发展,更是未来零售业发展的趋势。
(三)公园开发与管理行业
公园开发与管理行业则是一个具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重效益的行业。中国园林有着悠久的历史,有一批在世界上堪称绝佳的传统园林范例和理论,以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深厚的民族文化意蕴,在世界园林史上独树一帜。同时,我国还拥有异常丰富的园林资源,被誉为“世界园林之母”。
北京市自古就为多朝帝都,包括颐和园、北海公园、景山公园等许多曾经的皇家园林在内的大大小小公园就有几百个。这些园林景区对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继承和弘扬我国的文化、陶冶人们的情操以及提高人们的文化艺术修养水平、社会行为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具有深远的意义。近些年来,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不再只是关注日常的温饱,优美的城市环境、良好的园林绿化更是逐渐受到重视。也正是因此,北京市作为我国政治文化中心,在未来城市发展建设中,改善城市居住环境也是势在必行,公园开发与管理行业也将在此基础上保持持续向好的发展趋势。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行业地位
1、城市建设开发行业
发行人下属北京宝嘉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昆泰房地产开发集团属城市建设开发行业。
发行人作为朝阳区政府最大的基础设施投资公司,肩负着做好基础设施开发建设、资本运营以及探索有效区域开发模式的重任,其下属的企业公司更是朝阳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建设的重要主体,肩负了包括CBD、电子城、金盏园区在内的朝阳区域内主要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并承担了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的职能。发行人在朝阳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一直处于核心地位,并将在未来的城市建设中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
2、商业贸易行业
发行人下属北京蓝岛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潘家园国际民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朝阳副食品总公司属商业贸易行业。
北京蓝岛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于1993年1月18日开业,是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百货商业企业,先后荣获了“全国百货店百强企业”、“北京市著名商标(2010——2013)”资质、“朝阳区商业零售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一等奖”等20余项荣誉,为全国百货店百强企业。
北京潘家园国际民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管理潘家园市场以及潘家园文化传媒公司,是全国品类最全的收藏品市场。《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4年—2008年)》的提出,再次突出了潘家园文化产业园区在全市文化产业布局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在2004年在“首届中国收藏界年度排行榜颁奖大会”上,通过社会公众投票,潘家园市场被评为“全国十大古玩市场”。“潘家园”已成为地域文化的载体,成为一种特色的文化象征,一个牵动乡土情怀的称谓,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一笔无形资产。
北京市朝阳副食品总公司是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本的出资人。2003年起京客隆进入中国500强企业,中国连锁零售企业30强,北京市百强企业。2003年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北京市守信企业”,中国商业联合会评为“全国商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2004年被中国商业联合会评为“中国商业信用企业”,2005年获得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评选的“中国零售创新奖”,2006年和2007年蝉联“北京十大商业品牌”荣誉称号。
3、公园开发与管理行业
发行人下属北京朝阳公园开发经营公司和北京世奥森林公园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属公园开发与管理行业。
朝阳公园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15日实现全园向社会开放。作为北京市四环以内最大的城市公园,朝阳公园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并于2006年7月被朝阳区授予“朝阳公园国际文化展演聚集区”的称号,以“十一·欢乐游园会”、“春节·朝阳国际风情节”等大型活动为特色,打造了朝阳公园独有的文化品牌。同时,朝阳公园紧邻使馆区,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使其成为展示异域风情的首选场所。朝阳公园的建设对改善北京市东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为各国文化的沟通交流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在贯穿北京南北的中轴线北端,位于奥林匹克公园的北区,是目前北京市规划建设中最大的城市公园,这里被称为第29届奥运会的“后花园”,赛后则将成为北京市民的自然景观游览区。此外,这个“生态森林”将成为北京城市的一块“绿肺”,适合北方地区自然气候条件的植物品种和生物群落,在森林公园内共同构建成一个北京当地的生态群落,将为众多的生物提供一个生存空间,尤其是为鸟类提供栖息地,以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提高城市的生态承载力。因此,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建成以来在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创造出了良好的生态社会效益。
(二)竞争优势
1、区位发展优势
朝阳区位于北京市的东部,西与东城区、崇文区、丰台区、海淀区相毗邻,北连昌平区、顺义区,东与通州区接壤,南与大兴区相邻,全区面积470.8平方公里。朝阳区自古以来就是北京的东行门户,现已构成公路、铁路、航空、地铁立体交通网络。
近年来,朝阳区经济总体保持了快速稳定的发展态势。2011年朝阳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193.3亿元,较2010年的2,666.5亿元增长19.76%;2011年朝阳区财政收入完成325.45亿元,同比增长34.61%,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12.79亿元,同比增长35.21%,居北京市十六区县之首;2011年朝阳区实现规模以上现价工业总产值1,161亿元,同比增长18.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1,651.9亿元,同比增长8.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77亿元,同比增长0.6%。
与此同时,朝阳区的产业结构日益优化,形成了以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业为重点的多产业综合发展区。朝阳区产业功能区建设日益完善,在全市高端功能区中,CBD、奥运、中关村电子城三大功能区聚集在朝阳。而朝阳区的垡头、定福庄、温榆河三大储备区的建设步伐也不断加快,为朝阳区未来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加大固定资产投资、保证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为了推进高端产业的快速发展,朝阳区将不断加大对主要产业功能区的投入。作为朝阳区主要的基础设施投资企业,发行人城市建设业务将依托朝阳区强大的经济实力和高速的投资增长速度,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契机,而商贸和园林业务也将在区域内整体经济环境不断向好的趋势下,得到更为广阔确定的发展空间。
2、政策资源优势
作为朝阳区资产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国有企业,发行人得到了朝阳区政府及朝阳区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和持续关注,在资产注入、财政补贴、资源配置上有着巨大的政策优势。
为确保发行人今后长远、健康的发展,保证其稳定经营及抬升整体利润水平,区国资委陆续将朝阳副食品总公司等优质企业注入中心。发行人下属宝嘉恒、世奥森林公园等企业每年均得到市财政和区财政的大力支持,以市场化模式更好地发挥其公共产品供给职能。而望京综开、朝阳综开、朝阳公园、昆泰集团等公司在承担各大功能区建设任务的同时,在土地资源配置上也获得了区政府的政策倾斜,拥有大量的优质土地和物业资源,尤其是昆泰集团拥有的写字楼物业超过50万平米,其市场价值远超过账面价值,为未来发展形成强大潜力。
3、行业稳定性优势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和业务为城市建设开发和公园开发与管理行业,为朝阳区提供了公共产品,与居民生活及环境改善等直接相关,受经济周期影响很小。
在当前宏观经济走弱,城市化道路转型发展的大环境下,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是势在必行。城市开发建设也因此成为当前的重中之重。而伴随未来经济的不断转好,城市发展的不断完善,公园开发与管理行业仍将成为政府支持的重点行业之一。
由此可见,在公共品这一弱周期行业中,发行人将保持稳定可期的现金流入和平稳增长的经营规模,并在朝阳区内保持垄断地位。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一)城市建设开发板块
发行人的城市建设开发板块主要由北京宝嘉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昆泰房地产开发集团等子公司组成,承担了包括CBD功能区、望京电子城等功能区在内的朝阳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定向安置房开发职责,业务主要包括公用设施建设、定向安置房建设和土地一级开发。
1、公用设施建设工作
北京宝嘉恒基础设施投资公司负责朝阳区主要道路的建设。2011年宝嘉恒启动60多条道路建设和微循环改造,断堵头道路23条,续、新建次干路29条,续、新拆主干路6条,前期研究次支路8条。
北京昆泰房地产开发集团负责实施CBD市政道路的建设。其中光华路东段道路工程的验收工作已经完成;东大桥东侧路道路工程建设已接近尾声;郎家园路正在进行全面的道路施工;金台路热力小室正在实施结构工程;光辉里一号路完成油面铺设。
2、定向安置房建设
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负责实施豆各庄、东坝驹子房、七棵树三个定向安置房项目。
豆各庄项目主要解决京津塘二通道农民拆迁安置和豆各庄乡农村城市化拆迁安置用房问题,现项目一、二期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工程量已完成80%。2011年期西区12.8万平方米竣工交用,提供安置用房1,142套,已实现顺利入住。二期南区14万平方米即将交付,可提供安置用房1,147套;二期北区12万平方米目前正在施工。
东坝驹子房定向安置房项目位于东坝边缘集团南区中南部,将用于金盏金融服务园区拆迁农民定向安置。2011年11月底,驹子房项目一期率先开工的A区22.7万平方米工程正式竣工交付使用,建成定向安置房2,004套及廉租房108套。此外,2011年还陆续实现了一期B、C地块,二期D、F地块共计75万平方米工程的开工建设任务。
七棵树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6栋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共22.4万平方米已全面开工,可提供定向安置用房1,896套。目前各楼正在抓紧进行主体结构施工,项目一期计划于2013年底实现竣工交付使用。
3、土地一级开发
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公司负责电子城西区的土地一级开发。其中电子城西区二、三、四期共179公顷土地的征地工作已经完成;电子城西区五环内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五环外区域主干路来广营中街等全面竣工;电子城西区总竣工面积达到90万平方米,为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基础。
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负责金盏金融园区土地一级开发任务。金盏项目投资规模大、开发周期长、建设范围广,该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40亿元,开发周期计划为5-10年,现已完成投资约90亿元。目前园区1、2号地共80公顷建设用地已完成“三通一平”施工,具备挂牌上市条件,3、4、5、7、8号地共125公顷正在组织场地平整及场地维护工作,其他地块正按照朝阳国土分局等上级单位的部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2011年9月份项目部正式启动驹子房周边大市政工程建设工作,完成了焦庄路雨污水管线及道路工程、石各庄路雨污水工程建设施工,为保障东坝驹子房项目A区顺利入住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商业贸易板块
发行人的商业贸易板块主要由北京蓝岛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潘家园国际民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朝阳副食品总公司组成。
蓝岛大厦的主要经营模式为综合百货零售,蓝岛大厦坚持现代都市百货店的经营定位,以强化高毛利产品的经营为主导方针,逐步扩大效益较好且有发展空间的部分主营产品的销售规模;继续压缩和淘汰与专业连锁店无竞争优势的部分非主营产品及低毛利产品,逐步形成了以穿戴类为主营的经营结构。近来蓝岛大厦有效利用节假日经济资源,提升特色促销活动效果,加强品类结构调整,突出品牌整体经营特色,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0.51亿元。
潘家园公司核心业务是通过租金收入,获得资金回报。2011年,潘家园公司积极推进北京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中心项目,开办北大珠宝玉石鉴定培训班,并上线新网站,加大对外拓展力度,扩大经营领域,开拓新项目,提升整体实力,实现营业收入5,979.87万元。
朝阳副食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百货销售、汽车销售、修理和租赁、房屋租赁等。朝阳副食下属京客隆确定了以连锁经营为主的经营业态,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采取新建、租赁、加盟和托管等多种形式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并依托京客隆品牌优势,形成区域购物中心、大卖场、综合超市、便利店四种经营业态统筹发展态势;朝阳副食支持下属腾远公司积极面对北京汽车限购政策下的严峻市场形势,及时调整发展方向及策略。收缩现有经营战线,调整品牌结构规模,探索开发外埠汽车市场;朝阳副食加大房产管理力度,一方面严格房屋租赁管理,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不断完善租赁合同,按时收取租金费用,采取措施解决租金拖欠问题,通过到期合同的新签续签,合理调整租金;另一方面努力为承租单位提供服务,创造良好的经营条件。
(三)公园开发与管理板块
发行人的公园开发与管理板块主要由北京世奥森林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和北京朝阳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组成。
世奥公园与朝阳区发改委、朝阳区旅游局配合,对公园整体的旅游活动、节日庆典类活动、赛后在建项目的经营方向和策划思路进行设计及开发,并依托奥运会区域体育文化的带动效应,结合公园绿色生态大背景,选择公园发展的优势产业进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1年,世奥公园活动品牌不断加强,各类大型赛事、文化体育活动亮点突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朝阳公园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挖掘经营潜力,加强业务合作,并不断扩大活动规模,举办了各类文化活动,接待了大量的游客。2011年,公园现有经营性资产创收能力逐渐提升,娱乐区创收能力大幅提高,水面资源经营性利用模式实现新突破,户外剧场经营利用打开新局面,物业租金收入稳步提高,新建羽毛球馆和足球场经营效益显著,小人国项目周边经营初具规模。
四、发行人发展规划
在“十二五”期间,发行人的主要职能定位目标是:统一化的政府融资主体,整合政府优质资源,通过多种渠道为政府募集资金,以落实重大项目的配套资金、补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实现政府的投资意图;市场化的国资管理主体,利用市场化手段对下属公司以及划入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调整,推动国有企业重组上市工作;政策性的产业投资主体,发行人将代表政府作为出资人,根据本区域产业政策,围绕重点优势产业进行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先导性的创业引导主体,在当前市场条件下,创业企业的发展有利于统筹兼顾各种类型的经济主体,有利于更好解决发展和就业保障问题,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奠定基础。
为此,发行人在未来的几年中的规划如下:
部门名称 |
主要职责 |
综合办公室 |
负责发行人的内部行政后勤、人事、工会、党办、组织、宣传、纪检和团委等职能。 |
融资管理部 |
负责按照发行人领导的安排,与资本市场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利用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开展融资工作。 |
投资管理部 |
负责发行人的投资及后续管理工作,对朝阳区重点产业实施战略性投资、收购,指导其进行产业调整、债务重组及改制上市工作。 |
财务审计部 |
负责发行人年度预决算工作以及内部的资金管理业务,对下属公司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考核,并按照发行人要求监管落实投资资金的划拨及回收工作。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金或资本(元) |
合计持股比例(%) |
类型 |
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300,000,000 |
100%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北京宝嘉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199,660,000 |
100%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副食品总公司 |
289,821,000 |
100%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北京昆泰房地产开发集团 |
100,800,000 |
100%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640,000,000 |
100%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北京朝阳公园开发经营公司 |
51,830,000 |
100%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北京蓝岛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42,000,000 |
100%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北京潘家园国际民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00%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北京世奥森林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00%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企业名称 |
所属板块 |
北京宝嘉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城市建设开发 |
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城市建设开发 |
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城市建设开发 |
北京昆泰房地产开发集团 |
城市建设开发 |
北京蓝岛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商业贸易 |
北京潘家园国际民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商业贸易 |
北京市朝阳副食品总公司 |
商业贸易 |
北京世奥森林公园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公园开发与管理 |
北京朝阳公园开发经营公司 |
公园开发与管理 |
板块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城市建设开发板块 |
166,823.90 |
90,592.92 |
81,504.58 |
商业贸易板块 |
151,377.19 |
151,704.92 |
76,752.29 |
公园开发与管理及其他板块 |
73,786.06 |
69,544.02 |
74,055.88 |
合计 |
391,987,.15 |
311,841.86 |
232,312.75 |
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发 行 人
(下转A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