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3-018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见《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13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2013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拓展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拓展的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签署相关合同。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3-019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14:30分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绍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议案》。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3-020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为方便沟通,更好地安排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决定不再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公司已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调,对方表示理解和同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后改制成为国内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年1月,总部设在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从业人员6000余名,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1400余名,拥有一批具备财务、审计、税务、金融、管理咨询等方面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为国内规模较大、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由于该所在珠海当地设有分所,因此更有利于公司审计业务的安排与执行。
公司2013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业务约定书》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另行签署。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