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平安大华行业先锋基金份额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 2013 年3月28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公司旗下的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1)49,999,000份。本公司持有上述份额期限均超过一年,但低于两年,根据《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赎回费率为0.2%。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并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