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3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3月26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4、本基金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日为2007年1月5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5%。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公允性。选择市场认同度比较高的沪深300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作为计算的基础指数。

2、可比性。基金投资业绩受到资产配置比例限制的影响,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3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5%以上。根据基金在正常市场状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来确定加权计算的权数,使业绩比较更具有合理性。

3、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65%、30%、5%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07年1月5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日为2007年1月5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长盛同智优势混合(LOF)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本基金合同第十五条(二)投资范围、(六)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日为2007年1月5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6号文件批准,于1999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目前,本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截止2012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两支封闭式基金、二十三支开放式基金,并于2002年12月,首批取得了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资格。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9月,取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并于2008年2月,取得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上表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为保证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重新修订了《公司公平交易细则》。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该细则实际执行情况,对其进行了完善。该细则从研究、投资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投资组合信息隔离、行为监控评估与分析、报告与信息披露等环节对公平交易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自主进行投资决策,超越授权范围的投资行为,需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开启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符合公平交易条件的投资指令强制执行公平交易,具体如下:

一、限价指令的执行原则:对于不同限价的同向指令,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同时均分”的原则执行;对于相同限价的同向交易指令,强制执行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按照各投资组合委托数量设置委托比例,按比例具体执行。

二、市价指令的执行原则:对于市价同向交易指令,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执行交易指令,后到达指令后按照先到指令剩余数量和新到指令数量采用公平委托系统执行;对于同时同向交易指令,强制执行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按照各投资组合委托数量设置委托比例,按比例具体执行。

三、部分限价指令与部分市价指令的执行原则:对于不同投资经理下达的不同类型的同向交易指令,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交易指令,在未满足限价执行条件时,先执行市价指令,后执行限价指令。

对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公司依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的交易,则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同时申报时要求价格差异趋于零且申购量等比分配”的原则进行。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风险管理部每日通过系统监控不同组合的反向交易等,监控分析发现异常情况时,要求相关人员作出合理性解释备查,每月度出具上月度公平交易监控分析报告,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出具公平交易专项分析报告;公司通过系统记录场内异常交易情况,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其进行分析评估,每月度出具异常交易总结报告;针对场外交易,监察稽核部每月度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场外交易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大宗交易等,每月度出具检查报告;监察稽核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分配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交易环节中,严格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事后监控分析环节中,公司定期对投资组合公平交易情况和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同时,公司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中的规定对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取最近4个季度交易记录,分别以1、3、5日为时间片段分析不同基金间以及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专户组合等大类资产间的同向交易情况。对于同向交易次数足够进行T检验的情况,以95%置信水平对其进行假设检验排查;对于同向交易次数较少的情况考察交易价差对基金净值带来的累计贡献。分析结果显示本投资组合与公司其它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未见异常。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7次,其中24次为指数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13次为长盛同庆封闭式基金转型为指数型基金前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一季度内,长盛同庆报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打开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控制,因此而产生13笔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具体原因如下:

长盛同庆于2012年5月11日结束三年封闭期,转型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为确保转型后的开放式基金保持充裕流动性,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该基金一季度制定了数量化组合投资交易策略,并申请打开与公司旗下其他投资组合交易所市场的反向交易控制。上述申请已报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打开反向交易控制期间,长盛同庆严格执行既定数量化组合投资交易策略,批量下达投资指令。公司交易部对上述指令进行严格审核,在指令分发后,通过恒生交易系统自动委托交易程序执行指令,以确保公司旗下投资组合在可能发生的反向交易中保持公平,杜绝交易执行中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组合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投资者经历了跌宕起伏的一年。在经历了2011年的经济低迷和股票市场大跌后,投资者对宽松政策的预期主导了1季度周期股行情。2季度市场虽然迎来了宽松的货币政策,但在总需求不足,外部经济不稳定的情况下,宏观经济没有止住下探的趋势,市场随之低迷。以白酒、医药为主的稳定成长类股票,重新走强。3季度,市场对政府换届前后政策的不确定性较为担忧,7-8月份延续了2季度的下跌趋势,9月初在发改委释放万亿项目后反弹,但伴随着中日争端等政治事件,加剧了市场对未来的担忧。4季度市场与3季度类似,10-11月份继续寻底,12月份后,出现了一次预期和估值修复的系统性行情。

2012年投资人的行为主要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类反复寻找周期的底部,而另一类则坚持选择稳定成长。回首2012年四个季度,两类投资行为胜负各半。而纵观全年,选择稳定成长的投资者,获取了较好的收益。同智组合以价值投资为根本出发点,不断尝试在周期和成长中选择适合的介入点,寻求周期和成长股中,具有长期价值的资产。从全年的操作来看,我们在有价值的周期股票中反复尝试,失去了一些稳定增长类资产的收益,但是在最后一个月的预期修复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收益补偿。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30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6.5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的简要展望

2013年的宏观经济同样充满变数。基建和地产投资的复苏已经逐步成为市场的一致预期。我们相信随着投资的复苏,中游产业将出现较为明显的改善,如果需求持续释放,将带来库存的回补,PPI的回升,经济有望进入库存周期的复苏。

投资的复苏也存在一定的变数,一是政策,二是货币供应。政策主要影响基建投资的需求,以及房地产的销售(间接影响投资需求)。货币供应方面,对影子银行的治理将会造成实体流动性的紧缩,信贷投放的水平和节奏也会影响到市场的资金价格。两者的综合影响下,我们认为除了进入理想的库存周期复苏的情况外,也可能出现两种不好的情形:一是投资复苏的力度不足,PPI出现一定的回升,但需求的不足使得难以出现全面的库存回补,经济增长仍低于潜在增速;另一种情形是,货币供应大幅释放,库存的过快回补,导致通胀恶化,从而引起政策的紧缩。对于后两种情形,我们将时刻保持警惕。

对于证券市场,在2012年,我们已经深切感受到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资本市场逐渐由单纯的做多市场演变全方位的多空资产配置市场。盈利手段多元化使得以往的思维方式和盈利方式已经不适应未来的证券市场的变化。在经历了2008年之后宏观经济的大幅波动,伴随着经济增长中枢下移,增长方式的转变,过去资本市场积累的传统宏观经济分析方式,也难以适应未来资本市场的需要。政府、企业、个人资产负债表变化的剧烈程度,也加剧了宏观分析的落地难度。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混业经营是否可以应对混业竞争,传统通过企业业绩提升获得资本利得的方式正在受到金融创新下零和游戏的挑战。

对于投资人而言,正如我们在对2012年的回顾中提到的,同智组合一直从价值尺度出发,不断尝试在周期和成长中选择适合的介入点,寻求周期和成长股中,具有长期价值的资产。我们认为在2013年初,将一定程度延续2012年最后一个月的估值修复行情。传统周期性行业,随着宏观经济的企稳和回升,带来估值提升的资本利得。然而对于这次行情的延续,我们认为在乐观中要保持谨慎,投资复苏的预期是否能够兑现需要持续观察。同时,我们更要清楚的认知到,这次经济回升不可能意味着全面的盈利恢复,因为在过剩的传统制造业产能面前,产能利用率是盈利回升不可能越过的障碍。我们也要认识到,库存周期带来的经济回升不意味着经济转型的成功,我们在追求估值提升的资本利得,更要把长期的注意力放到能够在经济转型中不断提升份额和盈利能力的企业上,不断的挖掘这些企业的价值提升,才可以获取长期可持续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和督察长(担任估值小组副组长)、权益投资部、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业务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金估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未签约与任何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条中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2012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53,388,093.7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75,899,726.65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729,287,820.37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李慧民、王珊珊2013年3月13日对本基金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安永华明(2013)审字第60468688_A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查看审计报告全文,应阅读本年度报告正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7302元,基金份额总额2,421,471,657.6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周 兵 杨 思 乐 戴 君 棉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60号文《关于核准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的核准,由封闭式基金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自2007年1月5日起,《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于2007年1月22日(“转换基准日”)的基金净值为人民币955,116,003.53元,于2007年1月23日(“转换日”)折合基金份额955,116,000.00份。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3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5%以上。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7月10日发布的证监许可[2012]917号《关于核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安徽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后仍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 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csfunds.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中8.4.1、8.4.2、8.4.3表中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9.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8月16日发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朱剑彪因个人原因辞职,经董事会决议解聘其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监局报告。

11.2.2 基金经理变动情况

2012年7月24日发布关于调整基金经理的公告,决定聘任王宁担任本基金经理,决定解聘丁骏担任本基金经理。

11.2.3 本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013年3月17日,根据国家金融工作需要,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17日公告上述事项。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内应支付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100,000.00元。已连续为本基金服务12年。

11.6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研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评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位的变更情况: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

(2)本基金报告期内撤销租用交易单元:

基金简称长盛同智优势混合(LOF)
基金主代码160805
交易代码1608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1月5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421,471,657.6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7年2月16日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业绩能够持续优势成长的成长型上市公司,所追求的投资目标是在尽可能地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增值和收益的最大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公司成长性及资本市场的判断,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对各类资产采取适度灵活的资产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产品,其预期收益与风险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

负责人

姓名叶金松唐州徽
联系电话010-82019988010-66594855
电子邮箱yejs@csfunds.com.cntgxxpl@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010-62350088

95566
传真010-82255988010-66594942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2012年2011年2010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379,734,000.00-78,150,361.01271,375,789.46
本期利润-52,774,534.08-649,866,410.072,474,894.1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12-0.24440.000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90%-24.81%0.47%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2012年末2011年末201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698-0.24800.005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768,083,563.911,922,546,495.362,837,661,250.0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3020.75201.0053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3.30%0.66%6.80%0.83%-3.50%-0.17%
过去六个月-4.31%0.70%2.38%0.80%-6.69%-0.10%
过去一年-2.90%0.91%6.54%0.83%-9.44%0.08%
过去三年-26.64%1.06%-16.03%0.90%-10.61%0.16%
过去五年-42.37%1.41%-30.48%1.28%-11.89%0.13%
自基金转型日起至今32.89%1.55%30.78%1.32%2.11%0.23%

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2年2012年度未分配收益
2011年0.0507,415,122.416,634,918.8314,050,041.24场外除息日:2011-1-17

场内除息日:2011-1-18

2010年0.23040,020,612.6835,696,146.0675,716,758.74场外除息日:2010-1-20

场内除息日:2010-1-21

合计0.28047,435,735.0942,331,064.8989,766,799.98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王宁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部总监。2012年7月20日14年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经理等职务。2005年8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长盛动态精选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部总监,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苏李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行业研究员。2012年7月5日6年男,1982年5月出生,英国雷丁大学硕士。2006年11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行业研究员,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丁骏本基金基金经理,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2月27日2012年7月20日11年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本外币交易员、经济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2003年6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行业研究员、组合经理助理,本基金基金经理,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目前已离任。

资 产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220,283,787.70464,985,011.25
结算备付金11,823,514.802,035,504.58
存出保证金2,456,005.931,388,549.12
交易性金融资产1,563,978,101.711,464,978,787.23
其中:股票投资1,563,978,101.711,464,978,787.23
债券投资
基金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8,8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2,335,880.78
应收利息199,455.5799,408.20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64,015.551,383.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1,877,604,881.261,935,824,524.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100,934,655.726,284,942.72
应付赎回款947,847.06396,236.80
应付管理人报酬2,150,255.502,530,150.46
应付托管费358,375.91421,691.75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2,275,181.181,290,223.25
应交税费305,932.19305,932.19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428,798.09428,798.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2,120,271.701,620,053.94
负债合计109,521,317.3513,278,029.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2,421,471,657.632,556,640,149.91
未分配利润-653,388,093.72-634,093,654.55
所有者权益合计1,768,083,563.911,922,546,495.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877,604,881.261,935,824,524.56

项 目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2011年1月1日至

2011年12月31日

一、收入-2,491,362.14-600,614,508.47
1.利息收入7,268,115.074,955,111.7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097,552.584,481,872.37
债券利息收入1,731.9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3,170,562.49471,507.40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6,728,013.64-33,899,543.0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357,577,735.70-49,265,125.64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1,036,037.9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20,849,722.0614,329,544.6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26,959,465.92-571,716,049.0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9,070.5145,971.89
减:二、费用50,283,171.9449,251,901.60
1.管理人报酬28,042,204.8536,179,988.61
2.托管费4,673,700.836,029,998.12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17,100,204.246,576,370.71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467,062.02465,544.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2,774,534.08-649,866,410.07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2,774,534.08-649,866,410.07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日期复牌开盘单价数量(股)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0002万科A2012/12/26重大事项

未公告

10.122013/01/2111.134,366,57242,839,840.2544,189,708.64 
002546新联

电子

2012/11/07重大资产

重组

15.612013/01/2217.17240,2243,949,824.773,749,896.64 

项 目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556,640,149.91-634,093,654.551,922,546,495.3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52,774,534.08-52,774,534.0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35,168,492.2833,480,094.91-101,688,397.37
其中:1.基金申购款11,993,366.01-2,948,153.939,045,212.08
2.基金赎回款-147,161,858.2936,428,248.84-110,733,609.4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421,471,657.63-653,388,093.721,768,083,563.91
项 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822,777,253.5714,883,996.442,837,661,250.0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649,866,410.07-649,866,410.0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66,137,103.6614,938,800.32-251,198,303.34
其中:1.基金申购款34,695,446.12-2,920,604.4531,774,841.67
2.基金赎回款-300,832,549.7817,859,404.77-282,973,145.0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4,050,041.24-14,050,041.2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556,640,149.91-634,093,654.551,922,546,495.36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145,365,437.523.40%

序号名称金额
存出保证金2,456,005.93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199,455.57
应收申购款64,015.55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其他
合计2,719,477.05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118,110.063.30%118,110.069.16%

项目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2011年1月1日至

2011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28,042,204.8536,179,988.61
其中: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4,535,593.355,828,589.49

项目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2011年1月1日至

2011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4,673,700.836,029,998.12

项目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2011年1月1日至

2011年12月31日

期初持有基金份额62,276,368.0062,276,368.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注)
期间因拆分变动的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期末持有基金份额62,276,368.0062,276,368.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2.57%2.44%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220,283,787.703,886,408.18464,985,011.254,444,787.64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1,563,978,101.7183.30
 其中:股票1,563,978,101.7183.30
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8,800,000.004.2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32,107,302.5012.36
其他资产2,719,477.050.14
合计1,877,604,881.26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3,060,713.600.17
采掘业235,301,346.7013.31
制造业377,348,505.6921.34
C0食品、饮料12,791,609.040.72
C1纺织、服装、皮毛2,750.000.00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1,585,097.840.09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22,358,928.911.26
C5电子4,244,150.320.24
C6金属、非金属20,391,805.401.15
C7机械、设备、仪表284,265,555.9016.08
C8医药、生物制品31,708,608.281.79
C99其他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8,727,409.773.89
建筑业31,293,754.891.77
交通运输、仓储业81,483,228.384.61
信息技术业20,493,038.841.16
批发和零售贸易9,932,332.530.56
金融、保险业293,486,762.8216.60
房地产业296,868,359.4916.79
社会服务业112,294,511.976.35
传播与文化产业20,106,492.001.14
综合类13,581,645.030.77
 合计1,563,978,101.7188.46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016民生银行10,791,54284,821,520.124.80
000069华侨城A8,495,20063,714,000.003.60
002146荣盛发展3,989,58955,814,350.113.16
601939建设银行11,620,80453,455,698.403.02
600048保利地产3,592,08948,852,410.402.76
000002万 科A4,366,57244,189,708.642.50
601398工商银行10,525,62143,681,327.152.47
600030中信证券3,242,88043,324,876.802.45
601006大秦铁路5,490,43237,115,320.322.10
10600028中国石化5,292,82336,626,335.162.07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600048保利地产101,699,041.035.29
601318中国平安90,978,594.324.73
601601中国太保89,761,874.984.67
000024招商地产81,127,399.704.22
600085同 仁 堂74,448,114.313.87
600123兰花科创69,320,057.463.61
002146荣盛发展67,437,423.193.51
600016民生银行66,296,419.303.45
601699潞安环能65,887,280.633.43
10600276恒瑞医药60,787,602.193.16
11600383金地集团56,831,218.692.96
12000937冀中能源56,802,654.922.95
13000069华侨城A56,420,759.632.93
14000002万 科A53,857,234.852.80
15601939建设银行49,633,040.862.58
16600030中信证券47,872,197.072.49
17002629仁智油服47,724,893.782.48
18000895双汇发展47,051,866.342.45
19600546山煤国际45,253,001.892.35
20600104上汽集团44,746,657.242.33
21300024机 器 人43,483,388.772.26
22000400许继电气43,246,255.142.25
23601628中国人寿42,270,300.802.20
24600837海通证券41,136,915.262.14
25601398工商银行40,771,778.592.12
26600395盘江股份40,664,239.202.12
27300115长盈精密40,503,902.912.11
28300017网宿科技39,841,562.012.07
29002042华孚色纺39,814,253.582.07
30000963华东医药38,478,159.302.00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600036招商银行163,692,583.718.51
600518康美药业125,026,201.116.50
601601中国太保119,451,580.186.21
600048保利地产103,449,211.345.38
601318中国平安96,197,282.655.00
600519贵州茅台91,026,015.374.73
000895双汇发展87,034,042.674.53
000858五 粮 液82,751,436.184.30
600009上海机场76,162,781.153.96
10600085同 仁 堂67,771,871.213.53
11601766中国南车64,808,116.323.37
12601699潞安环能64,240,209.903.34
13600383金地集团60,507,683.293.15
14600276恒瑞医药59,453,264.973.09
15600582天地科技59,256,483.383.08
16000024招商地产58,873,387.363.06
17600256广汇能源52,256,700.262.72
18000581威孚高科48,553,280.652.53
19000937冀中能源47,906,892.022.49
20002385大 北 农47,475,372.592.47
21002629仁智油服46,474,576.312.42
22600123兰花科创45,083,572.262.34
23300070碧 水 源41,003,748.382.13
24300115长盈精密40,246,638.772.09
25600546山煤国际39,968,177.372.08
26601628中国人寿39,418,790.442.05
27000963华东医药39,384,568.072.05
28000792盐湖股份38,516,515.552.00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5,739,335,227.6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5,609,717,643.38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000002万 科A44,189,708.642.50重大事项停牌

持有人

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109,99922,013.5874,124,106.993.06%2,347,347,550.6496.94%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2,276,368.0091.73%
天津开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986,564.002.93%
黄晓峰709,737.001.05%
高兆明577,298.000.85%
黄带顺540,000.000.80%
王明瑞486,832.000.72%
陈国光405,636.000.60%
陈克明387,000.000.57%
沙勤265,033.000.39%
10李萍255,750.000.38%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1月5日)基金份额总额500,000,00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556,640,149.91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11,993,366.01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147,161,858.29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421,471,657.63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

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2,196,260,633.1319.40%1,843,438.8718.77%
东北证券2,002,989,506.8217.69%1,747,778.8017.80%
招商证券1,497,159,252.1713.22%1,298,567.7113.23%
西南证券1,302,633,655.7211.50%1,153,521.3411.75%
安信证券1,220,636,296.9410.78%1,033,294.6310.52%
东兴证券701,202,728.216.19%620,496.816.32%
华福证券510,558,972.434.51%436,098.324.44%
长城证券497,050,629.734.39%439,842.444.48%
国联证券382,475,608.593.38%348,203.843.55%
华安证券363,778,215.153.21%331,185.073.37%
申银万国323,053,535.932.85%274,595.662.80%
华融证券194,383,880.751.72%176,968.021.80%
广发证券131,212,946.251.16%114,978.831.17%
长江证券
中金公司
东海证券
联合证券
国元证券
国泰君安
英大证券
国信证券
中信建投
高华证券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

总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东北证券6,350,000,000.0028.09%
招商证券
西南证券7,150,000,000.0031.62%
安信证券
东兴证券
华福证券3,600,000,000.0015.92%
长城证券
国联证券988,300,000.004.37%
华安证券1,684,800,000.007.45%
申银万国200,000,000.000.88%
华融证券86,000,000.000.38%
广发证券2,550,000,000.0011.28%
长江证券
中金公司
东海证券
联合证券
国元证券
国泰君安
英大证券
国信证券
中信建投
高华证券

序号证券公司名称交易单元所属市场数量
西南证券上海
长城证券深圳
国联证券上海
华安证券上海
东海证券上海
东兴证券深圳
华融证券上海

序号证券公司名称交易单元所属市场数量
英大证券上海

 2012年12月31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