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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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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6.96元/股调整为6.78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由71,839万股调整为73,746万股。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4日和2012年11月21日分别召开了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2年11月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6.9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71,839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2013年3月12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5,434万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3年3月15日,公司发布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3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3月21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已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根据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确定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调整方式,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6.96元/股调整为6.78元/股。调整方式如下:

 A:原定发行价格

 B: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C:每股派息额

 D: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使股本增加的比例

 P:调整后发行价格

 P=(B-C)÷(1+D)×A÷B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调整为:P=(7.73元/股-0.20元/股)÷(1+0)×6.96元/股÷7.73元/股=6.78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71,839万股调整为73,746万股。调整方式如下:

 A:原定发行价格

 N0:原定发行数量

 P:调整后发行价格

 N=N0×A÷P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N=71,839万股×6.96元/股÷6.78元/股=73,746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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