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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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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6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20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书面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3-017号)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3-017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将于2013年4月12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会议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公司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进行网络投票并统计。

(五)会议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

(五)《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增加土地储备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换届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八、议案九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议案十一为特别决议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4月08日15:00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预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1)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10日 9:00-18:00。

3)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1楼公司证券部。

4)会议登记联系人:易琳、童永秀

5)联系电话:023-89021876、89021877;传真:023-89021878

五、其他事项

3、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增加土地储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8.1贾浚   
8.2易琳   
8.3向志鹏   
8.4潘建华   
8.5但小龙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9.1崔卓敏   
9.2潘川   
10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如适用)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或其他本所认可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3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6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8之下共有8.01-8.05共5个提案,8.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8.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565迪马投票16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
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3.00
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4.00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00
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增加土地储备的议案6.00
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7.00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8.00
8.1贾浚8.01
8.2易琳8.02
8.3向志鹏8.03
8.4潘建华8.04
8.5但小龙8.05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9.00
9.1崔卓敏9.01
9.2潘川9.02
10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10.00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1.00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议案11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08日 A 股收市后,持有迪马股份A 股(股票代码600565)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65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65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65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65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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