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3月21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大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实业”)的通知,获悉以下事项:
中恒实业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的本公司8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于2013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该部分股权质押的事项已分别于2010年8月12日及2010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010年8月12日公告:中恒实业将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8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50,000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此次质押共计10,000,000股。
2010年11月27日公告:中恒实业将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0,000,000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
2010年8月至2013年3月期间本公司实施了两次涉及股权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一)2010 年8月27日实施2010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2010 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72,936,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转增8股。
(二)2011年6月22日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545,873,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5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65 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转增4.5股。
据此计算中恒实业上述质押的股权增加情况如下:
(一)2010年8月公告的原质押公司的股权10,000,000股相应增至40,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二)2010年11月公告的原质押公司的股权20,000,000股相应增至40,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中恒实业本次解除质押的本公司股权共计80,0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实业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245,880,7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52%。中恒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1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1%。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