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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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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受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主要客户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并加大自制比例、释放自身产能等因素综合影响,电容式触摸屏产品来自原主要客户的订单量及售价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该产品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同时,受销售订单大幅下降影响,亦导致设备产能利用率较低。受上述综合因素影响,公司触摸屏产品销售毛利呈较大幅度下降,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本年度增加的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的产销量与设计产能比较,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对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业绩贡献有限。针对以上情况,公司2012年度成功实现向触摸屏产业链中游延伸,在国内外知名整机客户资源开发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OGS)产品自2012 年9 月开始小批量生产供货,随着该产品产能逐步释放及良率提升,将对公司的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005.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4%;实现营业利润16,060.53万元、净利润14,092.78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69.51%、69.3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研发投入、现金流等项目的主要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1)营业收入:虽较2011年度稍减2.14%,但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带来主导产品触摸屏面板的销量、价格大幅下降、以及公司业务向产业链下游调整延伸至模组产品,综合导致2012年度产品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

触摸屏面板(CTP Sensor):其销售收入占比(即:占比=该产品当年收入/当年销售总收入,下同)由2011年67.05%下降至2012年28.74%,下降38.31%;其主要原因是该产品受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主要客户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并加大自制比例、释放自身产能等因素影响,中小尺寸产品合计销量较上年下降42.84%、小尺寸产品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34.39%。

模组产品:其销售收入占比由2011年3.62%提升至2012年34.60%,上升30.98%;其主要原因系模组项目投产后产能逐步释放,其销量较上年上升987.70%、而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14.12%。

ITO导电玻璃销售收入占比较上年提升5.14%、销量较上年增加47.84%,其主要原因根据客户需求、调整部分CTP Sensor设备用于加大导电玻璃的产能所致;CF产品及TFT—LCD空盒产品合计销售占比16.13%,较上年略下降3.94%。

OGS产品自2012 年9 月开始小批量生产供货,其销售占比为5.34%,而上年无此产品销售。

(2)营业成本:较2011年度增加46.21%,主要系2012年度根据客户需求、调整部分CTP Sensor设备用于加大导电玻璃的产能,ITO产品销量较上年增加47.84%,销售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61.13%;模组项目投产后产能逐步释放,其销量较上年上升987.70%,销售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793.08%。

(3)管理费用:较2011年度增加41.72%,主要是本期研发投入增加、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应增加人工等费用,以及莱宝光电模组项目开办费支出等综合影响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减少975.87万元,主要是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及汇兑损失减少影响所致。

(5)研发投入:较2011年增加34.60%,主要系公司历来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和创新工作,将新产品研发投入作为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2012年,公司尤其加大OGS方面的研发投入所致。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1年减少79.13%,主要是本期产销增幅较大的模组产品比产销降幅较大的触摸屏面板产品的盈利水平低,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及尚未到期货款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是: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以自主掌握核心技术为发展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产销比重,进一步巩固在平板显示上游材料产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围绕平板显示材料,大力发展相关产品,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平板显示材料专业制造企业。2012年,公司经营围绕上述发展战略,在国内外知名整机客户资源开发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OGS产品自2012 年9 月开始小批量生产供货;加速研发包括LTPS TFT、氧化物半导体TFT、柔性TFT、AMOLED等新型显示面板的试验开发力度,并积极探索和论证其产业化应用。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12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梳理和完善公司的运营体系和组织架构、加大新产品销售力度并做好市场营销工作、实施模组项目及光明二期厂房建设、重庆莱宝产业园建设、稳妥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等。2012年,公司围绕上述主要工作目标,对运营体系和管理架构进行适度调整,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效果;模组项目顺利投产并逐步释放产能,但其与Film-Film结构模组相比,由于其价格及成本不具有优势导致下半年订单不足,未能发挥其有效产能;市场营销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在国内外知名整机客户资源开发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光明二期厂房于2012年末竣工并投入使用;重庆莱宝产业园建设进展顺利,截至报告期末完成B区厂房整体框架工程;同时积极开展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申报等工作,2012年末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内,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臧卫东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境内非国有法人1.51%9,094,047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国有法人1.51%9,039,317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48%8,888,164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38%8,289,091   
李国祥境内自然人1.19%7,160,4627,160,462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19%7,159,72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李国祥构成一致行动人;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同属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股票简称莱宝高科股票代码00210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杜小华王行村
电话0755-269833830755-26983383
传真0755-269802120755-26980212
电子信箱lbgk@laibao.com.cnlbgk@laibao.com.cn

 2012年201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0年
营业收入(元)1,210,055,041.691,236,554,632.81-2.14%1,146,343,36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0,927,776.38459,468,237.77-69.33%451,102,09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24,587,257.08427,173,612.52-70.83%442,469,135.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3,179,429.69590,311,369.16-79.13%594,471,644.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77-70.13%0.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77-70.13%0.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2%20.54%-14.72%24.11%
 2012年末201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0年末
总资产(元)2,780,583,008.532,789,699,322.37-0.33%2,542,542,565.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452,529,517.902,404,880,107.531.98%2,077,106,436.47

报告期股东总数45,40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33,377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2.47%134,908,123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65%75,967,208 冻结42,525,800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3.6%21,600,595   
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41%14,492,632   

项 目2012年2011年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1,210,055,041.691,236,554,632.81-2.14%
营业成本902,923,671.45617,536,209.7746.21%
销售费用16,578,566.6716,435,505.620.87%
管理费用140,493,282.3099,135,779.4641.72%
财务费用-23,465,836.05-13,707,086.70
研发投入71,642,848.1153,226,001.2634.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179,429.69590,311,369.16-79.13%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0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03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20日在公司三楼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参加会议董事12人。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臧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12年度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该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独立董事袁桐、李淳、柳木华、屈文洲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工作报告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

 该报告详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四、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报告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2度实现净利润186,359,576.4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当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635,957.65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041,460,308.39元,减本期已分配现金股利90,059,424.0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119,124,503.21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481,978,200.00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481,980,840.00元。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于2013年3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2-02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2013年资金需求状况、以及积极回报投资者等因素,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13年3月19日总股本705,816,1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105,872,424.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2013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4)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3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报告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和《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12年度)》。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2012年度)的议案》。

 该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臧卫东、陈振龙、聂鹏、赖德明、李文成、潘橙、李绍宗、杜小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侯选人;李淳、柳木华、屈文洲、张百哲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之日止。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13年3月4日全部到账,依据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8)刊登在2013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2-027),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后续,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将另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届时另行公告。

 十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第二次修订稿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10万元/年(含税)调整为12万元/年(含税),由公司按月支付。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第二次修订稿)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第二次修订稿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鉴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建议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审计机构的报酬及市场行情、并考虑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带来审计工作量增加等因素,建议支付2013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5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须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第八次修订稿)的议案》。

 章程修订具体内容见附件2;第八次修订稿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4月17日上午9:30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见2013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附: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2、公司章程修正案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2日

 附件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臧卫东:男,1966年1月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工业企业管理处办事员、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6年1月至2001年10月,在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公司任职,历任计划财务部副经理、财务计划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1年10月至今,任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陈振龙:男,1961年1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06年5月—2009年12月,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科技项目管理主管。2009年12月至今,任神华集团科技发展部项目管理二处处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聂鹏:男,1976年2月出生,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5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河南平顶山庄选煤厂会计;1999年12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01年10月至2003年10月任北京中京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3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三部部门经理;2008年1月至2008年6月,任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2008年6月至2010年4月,兼任北京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8年6月至2011年1月,任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持有莱宝高科1,400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赖德明:男,1965年2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1994年就职于深圳市市政化学清洗公司,任副总经理;1994年—2002年就职于深圳市嘉华化工有限公司,先后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02—2004年就职于深圳市天健涂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4—2009年就职于深圳市天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9年至今,就职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清欠办主任、资产管理部总监,现任资产管理部总监。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李文成:男,1978年4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2001年7月—2005年8月,就职于中信建筑设计(深圳)研究院有限公司,任建筑设计师;2005年8月—2008年4月,就职于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4月—2009年5月,就职于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2009年5月-2011年11月,就职于龙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没有持有本公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潘橙:性别:男,1982 年10 月出生,汉族,最高学历:研究生学历。工作经历:曾任职中企国际广告公司,2004 年7 月至今任职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任该公司监事、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0 年12 月至今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 月至今任浙江益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不持有莱宝高科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李绍宗:男,1964年2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玻璃研究所真空室助理工程师,中国东方技术实业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光通发展有限公司光纤部工程师,深圳市国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市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662,124股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杜小华:男,1965年7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国投先科光盘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04年入职本公司,曾任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38,412股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李淳:男,1957年3月出生,汉族,硕士,律师。曾任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员、所长,招商局蛇口工业区首席律师,深圳产权交易所副总经理、首席律师。2003年7月至2005年1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首届委员。2006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1994年1月至今,任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国浩律师研究院执行院长;2005年12月至2010年3月,任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现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与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风险投资与私募基金法律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教授、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0、柳木华:男,1969年6月出生,汉族,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在武汉索福电脑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产业公司、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等单位工作。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3年7月至今,在深圳大学工作,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财会学院院长、教授。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1、屈文洲:男,1972年6月出生,汉族,金融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证券投资分析师。曾在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厦门市博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在清华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2005年至今任职厦门大学,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学系副主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副院长,厦门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2、张百哲:男,1943年5 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清华大学高级工程师,平板显示技术专家,2004年10月从清华大学退休。曾任职北京清华液晶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清华液晶材料公司副总经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职北京城清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清溢光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和北京清华液晶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顾问。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02号)批文,2013年2月26日,公司向包括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542万股, 由此导致公司《章程》第六条“注册资本”、第十八条中“公司股份总额”、“以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比例”发生变化。因此,需对上述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39.616万元。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581.616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0,039.616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4,606,619股,占公司总股份95.7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789,541股,占公司总股份4.30%。

 修订为: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0,581.616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8,880,172股,占公司总股份82.0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6,935,988股,占公司总股份17.98%。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0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3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荣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该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意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1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1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对该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经审核:

 (1)同意提名刘健超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同意提名卜令秋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应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之日止。候选人简历如下:

 刘健超:男,1984年12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工程师。2008年2 月—2011年12月,任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主管。2011年12月至今,任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产权管理部主管。未持有莱宝高科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卜令秋:男,1969年1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会计师。1993—1999年就职于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该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1999-2004年就职于香港迅捷建筑有限公司,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2004-2012年10月就职于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任该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兼任财务部经理;2012年10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风险控制部总监。未持有莱宝高科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2度实现净利润186,359,576.4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当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635,3957.65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041,460,308.39元,减本期已分配现金股利90,059,424.0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119,124,503.21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481,978,200.00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481,980,840.00元。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于2013年3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2-02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2013年资金需求状况、以及积极回报投资者等因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并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13年3月19日总股本705,816,1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105,872,424.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06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3月20日,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定于2013年4月17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17日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30

 5、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并投票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9号公司三楼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2日刊载的《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2、《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2日刊载。

 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2日刊载。

 4、《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2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2日刊载,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2日刊载(公告编号:2013-005)。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2日刊载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3)。

 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2日刊载。

 7、《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名臧卫东、陈振龙、聂鹏、赖德明、李文成、潘橙、李绍宗、杜小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侯选人;提名李淳、柳木华、屈文洲、张百哲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2日刊载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3)。本次会议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1 选举臧卫东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2 选举陈振龙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3 选举聂 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4 选举赖德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5 选举李文成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6 选举潘 橙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7 选举李绍宗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8 选举杜小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9 选举李 淳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10 选举柳木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11 选举屈文洲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12 选举张百哲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监事会提名刘健超、卜令秋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2日刊载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4)。本次会议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成员的具体安排如下:

 8.1 选举刘健超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8.2 选举卜令秋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9、《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2日刊载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3)。

 1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2日刊载。

 1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2日刊载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3)。

 12、《关于公司章程(第八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2日刊载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3);公司章程(第八次修订稿)全文同日刊载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规定,表决议案(七)、议案(八)应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表决议案(十二)应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异地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和下列地点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9号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57

 传真:0755-26980212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杜小华、王行村

 联系电话:0755-26983383

 传真号码:0755-26980212

 电子邮箱:lbgk@laibao.com.cn

 3、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2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对议案1-6及议案9-12:以在下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对议案7-8:在“同意票数”相应栏填写票数):

 

 

 

 

 

 

 

 

 

 

 

 

 

 

 

 

 

 

 

 

 

 

 

 

 

 

 

 

 

 

 

 

 

 

 

 

 

 

 

 

 

 

 

 

 

 

 

 

 

 

 

 

 

 

 

 

 

 

 

 

 

 

 

 

 

 

 

 

 

 

 

 

 

 

 

 

 

 

 

 

 

 

 

 

 

 

 

 

 

 

 

 

 

 

 

 

 

 

 

 

 

 

 

 

 

 

 

 

 

 

 

 

 

 

 

 

 

 

 

 

 

 

 

 

 

 

 

 

 

 

 

 

 

 

 

 

 

 

 

 

 

 

序 号议 案 名 称表 决 意 见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反对□ 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累积选举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8=[ ]票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数(票)
7.1 臧卫东 
7.2 陈振龙 
7.3 聂 鹏 
7.4 赖德明 
7.5 李文成 
7.6 潘 橙 
7.7 李绍宗 
7.8 杜小华 
累积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4=[ ]票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数(票)
7.9 李 淳 
7.10 柳木华 
7.11 屈文洲 
7.12 张百哲 
《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累积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2=[ ]票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票数(票)
8.1 刘健超 
8.2 卜令秋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1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1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12《关于公司章程(第八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内打“√”表示)。

 本次委托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签署日期:2013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经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07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举办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臧卫东先生、总经理李绍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小华先生、财务总监梁新辉先生、独立董事柳木华先生、保荐代表人刘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0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1702号文核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7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4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41,538,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99,702,212.00元。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3月4日全部到账,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5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丙方”)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称为“乙方”)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2013年3月20日,公司分别与海通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依据有关规定,现将本协议签署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1、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38040100100175740,截止2013年3月20日,专户余额为¥1,100,000,000.00。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智能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1,100,000,000.00元,甲方承诺上述智能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智能定期存款方式续存,并通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014256444308,截止2013 年3月20日,专户余额为¥603,657,632.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用于支付甲方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发行费用(含应支付的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股份登记费及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共计¥3,955,420.00元),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军、刘晴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4年12月31日)后失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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