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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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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注:在报告期内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增加,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公司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瑞琛于2013年1月22日质押700,000股股份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对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通过经营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主营业务继续呈现平稳增长,201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96%。报告期内,受全球维生素市场走势低迷及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的影响,生产企业竞争愈发激烈,产品价格持续单边下行;公司管理费用及人工成本上升,营业成本上涨;多种因素共同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和公司盈利水平下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0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也无需进行追溯重述。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5)对2013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05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3月18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斌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到九人,实到八人,董事梁传玉委托董事张兴明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7,597.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69.0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56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49,925,875.2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69,149,575.79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详见公司《2012年度报告》第四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详见公司《2012年度报告》第四节、第八节及第九节。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735,053.65元,母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7,073,505.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291,776.91元,扣除2012年度已实施2011年度的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4,000,000.00元,2012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953,325.19元。

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尚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上述独立意见、核查报告、鉴证报告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2013-008号公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2年度向下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3.9亿元人民币,其中向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向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向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向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提请董事会授权江斌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的审计,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该所的报酬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公司经营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以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确认的净利润分段按不同比例计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2013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奖励,具体为:1)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不予计提;2)5,000—10,000万元部分,按照2%的比例计提;3)10,000-15,000万元部分,按照3%的比例计提;4)1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4%比例计提。授权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各管理人员工作业绩表现制订具体方案并负责在2014年度实施分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

关联董事张兴明先生、梁传玉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201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201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2013-009号公告。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900万元投资建设“内蒙古年产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实施完成,即通过对金达威药业增资9,900.00万元,计入金达威药业的注册资本,用于该项目的投入。增资后,金达威药业的注册资本将由19,000万元增加至28,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2013-010号《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上述投资事项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江斌、张兴明、梁传玉、詹锐、陈佳良、马国清、陈旭俊、卢英华、陈守德九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其中,陈旭俊、卢英华、陈守德三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九位董事会候选人的简历另行附后。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未超过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将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3年4月10日下午2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其中,议案7、议案8、议案9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独立董事陈旭俊先生、独立董事卢英华先生、独立董事陈守德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江斌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生,工商管理硕士。1997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厦门市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曾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江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2)张兴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生,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畜牧专业,本科学历,畜牧师。2010年10月至今任中牧股份总经理、董事,2011年6月至今任中牧股份党委副书记,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曾任中牧股份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张兴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3)梁传玉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生,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高级会计师。200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9年7月至今任中牧股份总会计师。曾任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财务负责人。

梁传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4)詹锐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生,硕士学位。现任厦门万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厦门万舜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曾任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詹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5)陈佳良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生,大专学历,200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6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鑫达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陈佳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6)马国清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生,大专学历。2001年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执行监事,厦门鑫达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马国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7)陈旭俊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3年生,于2011年6月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1990年11月至今任福建首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律师,厦门仲裁委员会第四届仲裁员,厦门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陈旭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8)卢英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生,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于2011年6月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月起任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厦门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曾任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

卢英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9)陈守德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5月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于2011年4月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8月至今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09年7月至2013年3月兼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高层管理培训中心副主任,2013年3月至今兼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MBA中心主任。2011年至今担任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至今担任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守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06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3月18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为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应到三人,实到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充分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公司对 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公司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同意提名陆为中、许履中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另行附后。

最近二年内曾经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未超过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陆为中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2001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至今任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陆为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许履中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6年生。1998年至今任公司电气总负责人。许履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08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31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万股,发行价格为35.00元/股,共募集资金80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0,839,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4,161,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3562号验资报告。

(二)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公司上市后生效。并经2011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1月18日分别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海沧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12年5月24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和“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的部分实施地变更至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为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为方便和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金达威药业增设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分别将上述两个项目发酵部分项目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存放于上述账户,公司、金达威药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6月4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实施四方监管。

公司和金达威药业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严格遵照协议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1,8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10,700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1,715.8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应为47,679.07万元,实际余额为47,679.0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61.08万元,转存募集资金定期账户实际余额为45,417.99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6,500.50万元、流动资金1000.00万元,共计7,500.50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用于DHA发酵部分投入,变更实施主体为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1,000.50万元、流动资金500.00万元,共计1,500.50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9号用于DHA粉剂成品部分投入。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7,500.22万元、流动资金1,000.00万元,共计8,500.22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用于ARA发酵部分投入,变更实施主体为金达威药业;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999.78万元、流动资金500.00万元,共计1,499.78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9号用于ARA粉剂成品部分投入。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超募资金53,415.10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使用22,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1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使用7,500.00万元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2年7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使用4,300.00万元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7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管账户和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与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18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09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 2013年度将与关联方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股份”)、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牧工商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013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兴明、梁传玉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预计,2013年将向关联方中牧股份销售金额不超过4,500.00万元的产品;2013年将向关联方牧工商集团销售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产品。单位:万元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中牧股份成立于1998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张春新,注册资本39,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八区16-19号楼。中牧股份主要经营范围为:饲料原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动物保健品,畜禽制品及其相关产品的加工、生产、销售,畜牧业生产资料的销售,研究开发饲料新品种、饲料新技术。

截止2012年9月30日,中牧股份总资产320,622.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4,185.41万元。201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8,375.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721.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牧工商集团成立于1982 年,法定代表人张春新,注册资本48,708.5 万元,公司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一区20号楼。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兽药经营(具体范围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5日);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2013年05月05日)。一般经营项目:畜牧产品生产、销售;草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大宗饲料原料、宠物食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的销售;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

牧工商集团持有中牧股份本22,800万股股份,占中牧股份总股本39,000 万股的58.46%,为中牧股份控股股东。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牧股份持有本公司26.47%的股份,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牧工商集团持有中牧股份58.46%的股份,为中牧股份的控股股东;以上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牧股份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牧工商集团为中央企业,依法存续经营,盈利能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很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销售产品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市场情况,与中牧股份及牧工商集团签订有关的销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维生素是饲料中必不可少的添加成分,公司是全球重要的维生素生产厂家,中牧股份和牧工商集团是国内重要的饲料生产厂家,公司与中牧股份、牧工商集团之间的交易在中牧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之前就一直存在。中牧股份看好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为保证自身产品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成为公司股东,并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牧工商集团、中牧股份作为公司的下游客户,公司与其的关联销售预计在未来具有一定的持续性。

公司与中牧股份、牧工商集团的关联销售完全遵循市场化交易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与销售给第三方企业同类产品价格相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发表意见如下:

“金达威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2013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兴明先生、梁传玉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保荐机构对金达威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10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内蒙古60吨/年

辅酶Q10扩产项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9月22日颁发的证监许可[2011]1531号文《关于核准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300万股新股。

公司本次发行2,300万股,发行价为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0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为50,839,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54,161,000.00元,超募资金额为534,15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3562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5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7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4,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投资项目情况

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使用超募资金9,900.00万元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投资“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年产60吨辅酶Q10

3、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总资金12,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9,9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000万元、30%铺底流动资金900万元)来源于公司超募资金,债务资金即70%流动资金2,10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

4、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

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将由全资子公司金达威药业实施完成,即通过对金达威药业增资9,900万元,计入金达威药业的注册资本,用于该项目的投入。增资后,金达威药业的注册资本由19,000万元增加至28,900万元。

金达威药业成立于2004年3月1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19,000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轶,注册地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主营业务为医药原料、生物制品、有机化工品、食品添加剂、二十二碳六烯酸、食用植物油、花生四烯酸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内。托克托工业园区是国家级开发区,距呼和浩特市约65公里,是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立足托克托充裕电力能源规划建设的高起点、高科技大型工业园区,金达威药业在园区总占地面积约11.2万平方米,用于本公司系列原料的生产。

截止2012年12月31日,金达威药业总资产41,968.50万元,净资产31,753.97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23,797.25万元,净利润3,043.66万元。

5、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资金12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000万元,建设期利息0.0万元,流动资金3,000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900万元),具体内容为:单位:万元

6、主要经济指标及财务评价指标

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拓展及销售情况,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从前期工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审批至项目建成投入正式生产,总计划时间为18个月,但建设期为1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计划的适当调整,有的环节可交叉进行。

三、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辅酶Q10除了应用在医药领域外,还用于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随着近年来天然保健品热的兴起,保健品和食品行业应用辅酶Q10日益增多,辅酶Q10市场前景十分诱人。

公司辅酶Q10产品现有生产能力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鉴于辅酶Q10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进行辅酶Q10扩产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辅酶Q10的销售规模和市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四、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存在的风险

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对现有产品市场空间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但在项目的组织管理、设备供货衔接、安装调试、量产达标、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如有不当,则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及公司的预期收益。

2、投资该项目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以超募资金9,900万元投资内蒙古60吨/ 年辅酶Q10扩产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可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营运能力。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投资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中的9,900.00万元投资建设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能够解决公司存在的生产瓶颈,扩大辅酶Q10的市场占有率, 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拟由全资子公司金达威药业实施完成。公司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建设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并对金达威药业增资是合理也是必要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9,9000.00万元投资建设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并对金达威药业增资。

(三)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金达威超募资金用于“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专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在辅酶Q10产品市场的地位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保荐机构同意金达威实施该事项。

(四)其他事项

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后,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方便和加强超募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金达威药业将增设一个超募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该项目的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并对该超募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管理,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实施四方监管。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11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4月10日下午2时30分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10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4月9日-2013年4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9日15:00至2013年4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五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3年4月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其中,议案7、议案8、议案9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相关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公告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陈旭俊、卢英华、陈守德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四层证券事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6

2.投票简称:“金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金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如议案7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7.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7.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4月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 前发出,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 后发出,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公司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人,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人。

4. 查询投票结果: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 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92-6511111,0592-3781760

传真:0592-6515151

邮编:3610022

联系人: 洪彦、丁雪萍

特此通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3年4月3日,本公司持有贵公司股份 股。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贵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股东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3年4月3日,本人/本公司(即委托人)现持有贵公司股份 股。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12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3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陈佳良先生、独立董事陈守德先生、财务总监马国清先生、董事会秘书洪彦女士、保荐代表人杨涛先生、公司证券部相关人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13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维生素D3平均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下跌,预计该产品一季度对公司的利润没有贡献;

2、维生素A平均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下跌10%左右,销售量也有所减少,预计该产品一季度对公司的利润贡献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2013年一季度实际盈利情况以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金达威股票代码00262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洪彦丁雪萍
电话0592-65111110592-6511111;0592-3781760
传真0592-65151510592-6515151
电子信箱hongyan@kingdomway.comdxp@kingdomway.com

 2012年201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0年
营业收入(元)675,975,970.22577,944,959.0216.96%536,253,18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1,690,559.58132,124,839.63-23.03%141,527,51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96,331,657.68131,319,210.36-26.64%138,233,289.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1,212,869.7374,063,116.7763.66%170,548,747.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93-39.78%1.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60.93-39.78%1.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20%24.81%-16.61%46.98%
 2012年末201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0年末
总资产(元)1,349,925,875.271,435,320,578.12-5.95%528,972,97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69,149,575.791,221,459,016.213.90%368,673,176.58

报告期股东总数11,0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10,80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5.00%63,003,30463,003,304质押27,000,000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47%47,644,120  
厦门经济特区工程建设公司国有法人6.24%11,227,308质押11,220,000
俞蒙境内自然人3.38%6,081,400  
况小平境内自然人1.69%3,040,700  
陈瑞琛(注)境内自然人0.87%1,567,6761,550,756  
陈振美境内自然人0.25%445,400  
温美华境内自然人0.21%376,601  
唐爱娇境内自然人0.17%302,278  
唐武盛境内自然人0.15%268,28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013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60%-40%
2013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万元)1,526.422,289.63
2012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8,160,467.6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1、维生素D3平均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下跌,预计该产品一季度对公司的利润没有贡献;

2、维生素A平均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下跌10%左右,销售量也有所减少,预计该产品一季度对公司的利润贡献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募集资金总额75,416.1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952.8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000.7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452.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000.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1.2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9,001.00 9,001.00 2,901.092,901.0932.23%2013年10月28日 不适用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10,000.00 10,000.00 4,051.794,051.7940.52%2013年10月28日 不适用 
研发中心项目3,000.003,000.000.000.000.002013年10月28日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001.0022,001.006,952.896,952.89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10,700.0010,700.0010,700.0010,7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1,800.0011,800.004,300.0011,8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2,500.0022,500.0015,000.0022,500.00     
合计 44,501.0044,501.0021,952.8929,452.8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超募资金总额53,415.10万元,已使用的超募资金22,500.00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5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7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4,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6,500.50万元、流动资金1000.00万元,共计7,500.50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用于DHA发酵部分投入,变更实施主体为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1,000.50万元、流动资金500.00万元,共计1,500.50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9号用于DHA粉剂成品部分投入。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7,500.22万元、流动资金1,000.00万元,共计8,500.22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用于ARA发酵部分投入,变更实施主体为金达威药业;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999.78万元、流动资金500.00万元,共计1,499.78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9号用于ARA粉剂成品部分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管账户和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与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变更后的

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9,001.002,901.092,901.092,901.0932.23%2013年10月28日不适用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 10,000.004,051.794,051.794,051.7940.52%2013年10月28日 不适用  否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公司根据变更情况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信息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754,161,0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94,528,888.98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75,000,000.00
本年度金额219,528,888.98
等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459,632,111.02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7,158,632.86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657,008.79
本年度金额16,501,624.07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76,790,743.88

账户类别开户行账号余额
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59290213871080815,486.1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129680100100230131397,158.24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37510188000362603436,604.5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海沧支行352000680018170166586753,161.1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1296801001001324579,568,613.06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3751018800025653611,439,775.24
专户合计 22,610,798.41
定期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1296801002003690336,0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1296801002003691551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5929021387800048030,922,445.47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375101810011487656,000,000.00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3751018100114850410,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海沧支行352000680608510004842320,9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12968010020035246335,357,500.00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3751018100118597735,000,000.00
定期账户合计 454,179,945.47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销售维生素产品中牧股份4,500.002,683.507.66
牧工商集团1,000.00148.080.42
合计5,500.002,831.588.08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13年初至披露日累计交易金额(万元)
销售维生素产品中牧股份464.97
牧工商集团13.40
合计478.37

项目投资金额
设备购置费2,964.50
安装工程费1,009.45
建筑工程费2,493.55
其他基建费2,532.50
流动资金3,000.00
合计12,000.00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值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9,743.59
年均总成本费用万元6,584.39
年均销售税金及附加(含增值税)万元334.69
年均税后利润万元2,685.32
总投资收益率22.37
投资利税率32.42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27.12
投资回收期(税后)3.94
10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税后)31.96
11盈亏平衡点30.08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议案1《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201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4.00
议案5《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00
议案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00
议案7《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00
(1)选举江斌为董事7.01
(2)选举张兴明为董事7.02
(3)选举梁传玉为董事7.03
(4)选举詹锐为董事7.04
(5)选举陈佳良为董事7.05
(6)选举马国清为董事7.06
议案8《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8.00
(1)选举陈旭俊为独立董事8.01
(2)选举陈守德为独立董事8.02
(3)选举卢英华为独立董事8.03
议案9《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9.00
(1)选举陆为中为监事9.01
(2)选举许履中为监事9.02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X1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X2股
合 计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40% - 60%盈利:3,816.05万元
盈利:1,526.42万元-2,289.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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