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五、其他重要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3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3航天债”)。
2.发行总额:50亿元。
3.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预设发行规模为40亿;品种二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预设发行规模为10亿。两个债券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簿记建档的结果,在总发行规模内,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决定是否行使债券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4.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均采取固定利率形式。品种一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0.22%~1.22%;品种二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的区间为0.57%~1.57%。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两个品种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在其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5.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均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均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均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3494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
法定代表人:马兴瑞
联系人:兰桂红、乔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
联系电话:010-68373677
传真:010-68371574
邮政编码:100037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徐丽峰、魏志良、刘恒志、郑毅、王亚升、韩露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电话:021-22169841
传真:021-22169834
邮政编码:200040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黄凌、杜美娜、耿华、王崇赫、黄璜、刘国平、彭子源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656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二)分销商
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张璐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501室
联系电话:010-88576899-813
传真:010-88576800
邮政编码:100044
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周波、黄玮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39号2楼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
联系电话:021-54046582、021-54047096
传真:021-54046844
邮政编码:200031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詹茂军、许杨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128、010-88013865
传真:010-88085129
邮政编码:100033
三、财务顾问: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
法定代表人:吴艳华
联系人:王俊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七层
联系电话:010-66498826
传真:010-66498855
邮政编码:100035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电话:010-88170735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五、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7号楼11层1101
负责人:梁春
联系人:王宏利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9层
联系电话:010-58350070
传真:010-58350077
邮政编码:100039
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周馗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B座(PICC)17层
联系电话:010-85679696-8666
传真:010-85679228
邮政编码:100022
七、发行人律师: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7层
负责人:韩德晶
联系人:郝京梅、莫彪、王文巍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7层
联系电话:010-66578006
传真:010-66578016
邮政编码:100033
八、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黄凌、杜美娜、耿华、王崇赫、黄璜、刘国平、彭子源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656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九、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人: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
法定代表人:吴艳华
联系人:王俊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七层
联系电话:010-66498826
传真:010-66498855
邮政编码:10003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3航天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50亿元。
四、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预设发行规模为40亿;品种二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预设发行规模为10亿。两个债券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簿记建档的结果,在总发行规模内,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决定是否行使债券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五、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均采取固定利率形式。品种一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0.22%~1.22%;品种二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的区间为0.57%~1.57%。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期债券两个品种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在其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万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500万元。
七、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八、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均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九、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3年3月19日。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3年3月20日。
十一、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3年3月22日。
十二、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在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201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19日止;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2013年3月20日至2028年3月19日止。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均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五、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8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8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均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二十二、债权代理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偿债资金账户监管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账户监管人为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本期债券的具体申购配售说明请见发行前在相关媒体刊登的《2013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
二、 境内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查阅。
四、 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无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转让。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购人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债权代理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义务;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次利息随本金一起兑付。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8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到随后的第1个工作日);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8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到随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企业名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
法定代表人:马兴瑞
注册资金:1,112,069.90万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战略导弹、战术地对地导弹、防空导弹、各类运载火箭的研制、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各类卫星和卫星应用系统产品、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数控装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设备、保安器材、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的科技开发、纺织品、家具、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除外)、日用百货的销售。技术咨询;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仓储;专营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纺织品、家具、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的销售。
航天科技是我国航天科技工业的主导力量,是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拥有8个大型科研生产联合体、11家专业公司、若干直属单位以及8个区域性航天产业基地、9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科研生产基地遍及北京、上海、天津、西安、成都、内蒙古、香港(深圳)、海南等地。公司积极运用航天技术,大力发展卫星应用、信息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航天特种技术应用、特种车辆及零部件、空间生物等重点领域,形成了军民融合的发展格局。长期以来,航天科技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技术进步做出了卓越贡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240.67亿元,负债总额1,331.8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08.86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35.38亿元。201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18.08亿元,利润总额91.4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46亿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源于1956年10月8日成立的国防部第五研究院,经过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的历史沿革,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7月1日正式组建成立。
1956年10月8日,国防部第五研究院成立。
1964年12月26日,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成立第七机械工业部的决议。
1982年3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第七机械工业部改称为航天工业部。
1988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销航空工业部和航天工业部,组建航空航天工业部。
1993年3月22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撤销航空航天工业部,分别成立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和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
1993年6月,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正式成立。
1999年7月1日,根据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正式成立。
三、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系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资委代表国家对其资产运营和盈亏状况等行使监督权利。
国资委为发行人的唯一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发行人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发行人设副总经理若干人、总会计师1名,根据总经理授权履行相应的职责,对总经理负责。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由国务院管理。
发行人成立了战略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有关人员组成,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议发行人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经营计划、重大投资决策和重大改革措施等事项,审议后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发行人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作为总经理的咨询参谋机构。
(二)组织结构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
五、主要下属单位情况
(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
注: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下属四级单位。
1.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27日,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下属二级单位。航天科技对其持股比例为99.75%。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许可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通信广播卫星系统的开发、管理;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开发;与上述卫星业务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
截至2011年底,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46.31亿元,负债41.2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7.29亿元。2011年度,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8.91亿元,利润总额为6.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7亿元。
2.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2日,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下属二级单位。航天科技对其持股比例为94.44%。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1年底,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0.44亿元,负债5.9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66亿元。2011年度,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8亿元,利润总额为0.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0.27亿元。
3.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成立于1957年11月16日,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下属二级单位。航天科技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项目:长征运载火箭系列产品、计算机设备、自动控制设备、卫星接收设备、特种车辆及其上述产品的零部件、石油化工、编织、包装、能源、烟草加工机械、制药机械、食品加工机械产品、体育器械产品、电子通讯产品、仪器仪表、模具、新材料的设计、制造、开发、出口、销售、出口本院开发的产品(以上产品国家有专营规定的除外);进口本院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国家规定一类商品除外);开展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承揽软科学项目和软件的研究、开发;承接系统工程、可靠性设计的评估与论证;承办本院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
截至2011年底,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总资产654.3亿元,负债513.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30.19亿元。2011年度,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实现营业收入208.45亿元,利润总额为16.2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54亿元。
4.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8日,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下属二级单位。航天科技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通讯设备、精密电位机、测控设备、数据传输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及其他电子工程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计算机、惯性平台系统、捷联惯性系统、信号调节器、导航仪及其他电子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集成电路、电连接器、继电器、传感器、印制板、微波器件、电缆网及其他电子元器件产品的生产、销售;上述相关产品的检测与失效分析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11年底,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总资产236.43亿元,负债147.2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2.75亿元。2011年度,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61亿元,利润总额为9.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98亿元。
5.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
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0日,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下属四级单位。航天科技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微波通信设备、无线电测控及导航设备、医用X线机、X线机配套设备及部件的研制、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微波通信设备、无线电测控及导航设备、医用X线机、X线机配套设备及部件的销售;智能大厦弱点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产品及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航天技术应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截至2011年底,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3.80亿元,负债8.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77亿元。2011年度,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8亿元,利润总额为1.1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0.90亿元。
(二)发行人所属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9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1.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600118.SH)前身为199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泛旅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泛旅”)。中国泛旅是经国家体改委改生[1997]77号批准,由中国旅游商贸服务总公司(简称“中旅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北京波菲特旅游礼品有限责任公司、港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万通达储运公司、黄山昱鑫旅游实业公司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8月6日,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批准,公司名称由“中国泛旅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天地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1月6日,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间接持有中国卫星51.32%股份。
中国卫星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卫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航天技术应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综合信息服务;项目投资;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产品开发;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交流、培训;信息咨询;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
截至2011年底,中国卫星总资产46.09亿元,负债23.6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17亿元。2011年度,中国卫星实现营业收入36.11亿元,利润总额为2.8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3亿元。
2.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600151.SH)系经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天计[1997]0445号文和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8]39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发起人为上海航天工业总公司、上海舒乐电器总厂、上海新光电讯厂和上海仪表厂等4家企业。1998年5月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1998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通过上海航天工业总公司等单位持有航天机电51.07%的股份。
航天机电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卫星及卫星应用、运载火箭应用及其他民用航天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汽车空调器、传感器、电机、自动天线等汽车零部件、机械加工及设备、电子电器、通讯设备、电器等产品,经营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太阳能电池专用设备,硅材料、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零配件及辅助材料的销售及维护,电力工程设计、施工(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特种气瓶(限纤维全缠绕铝内胆气瓶),复合材料制造应用。[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2011年底,航天机电的总资产99.89亿元,负债64.3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6.31亿元。2011年度,航天机电实现营业收入23.87亿元,利润总额-0.7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0.15亿元。
3.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343.SH)由西安航天科技工业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陕西动力机械设计研究所、陕西红光机械厂(后更名为西安航天发动机厂)、陕西苍松机械厂、西安航天科技工业公司工会在1999年12月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24号文核准,公司于2003年3月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00万股,并于2003年4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通过全资子公司西安航天科技工业公司等单位持有航天动力25.11%股份。
航天动力经营业务范围涉及航天技术流体机械系列液力变矩器、特种泵的研究、设计、试验、生产、销售;智能仪器仪表系列产品、机电产品、非标准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计量器具、模具的设计、制造、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以许可证为准);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截至2011年底,航天动力总资产26.34亿元,负债11.4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0.77亿元。2011年度,航天动力实现营业收入12.33亿元,利润总额0.8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0.55亿元。
4.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0879.SH)成立于1986年11月。1995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复审通过,同年11月15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持有航天电子25.86%的股份。
航天电子营业范围包括民用航天与运载火箭及配套装备、计算机技术及软硬件、电子测量与自动控制、新材料、通信产品、记录设备、仪器仪表、卫星导航与卫星应用技术及产品、卫星电视接收和有线电视产品及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咨询和服务;本企业和所属企业产品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承揽电子系统和产品的电磁兼容、环境试验(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1年底,航天电子总资产67.95亿元,负债34.6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69亿元。2011年度,航天电子实现营业收入35.09亿元,利润总额2.1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68亿元。
5.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185.HK)于1997年8月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前身为航天科技通信有限公司,2008年5月更名为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通过子公司Astrotech Group Limited等持有中国航天万源73.12%的股份。
中国航天万源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及出售风力发电相关产品,出售电力,制造及分销升降机电机,化工材料贸易,开发、制造及分销通讯产品、智能交通系统产品、宽带系统、设备及配件。
截至2011年底,中国航天万源总资产38.51亿港元,负债19.67亿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7.24亿港元。2011年度,中国航天万源实现营业收入4.06亿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利润0.11亿港元。
6.中国航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031.HK)于1981年8月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前身为航天科技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年1月更名为中国航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间接持有航天控股38.37%的股份。航天控股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及分销注塑产品、液晶显示器、线路板、智能充电器及其他产品;物业投资及电子产品贸易。
截至2011年底,航天控股总资产59.18亿港元,负债12.98亿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9.26亿港元。2011年度,航天控股实现营业收入21.87亿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利润4.05亿港元。
7.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
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于1996年12月在香港交易所上市(1045.HK),全资拥有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亚太卫星自1992年开始营运,现拥有和经营有亚太1号、亚太1A、亚太2R、亚太5号、亚太6号及亚太7号六颗在轨卫星(亚太卫星系统),覆盖亚洲、欧洲、非洲和澳洲等全球约75%人口的地区,为这些地区的广播和电信客户提供优质的卫星转发器、卫星通信与卫星电视广播传输一站式服务。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间接持有亚太卫星51.67%的股份。
亚太卫星经营范围包括持有、经营、提供卫星转发器容量及相关服务、卫星广播及电讯服务及其他服务。
截至2011年底,亚太卫星总资产为47.68亿港元,负债20.10亿港元,所有者权益27.58亿港元。2011年度,亚太卫星实现营业收入7.58亿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利润2.81亿港元。
8.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05.SZ)由北京四维图新导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并于2010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间接持有四维图新23.57%的股份。
四维图新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开发、生产导航电子地图、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智能交通、航空航天遥感、地理信息系统、自动制图、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设备管理、测绘工程、个人数字助理的技术及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截至2011年底,四维图新总资产26.48亿元,负债2.8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3.11亿元。2011年度,四维图新实现营业收入8.67亿元,利润总额3.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1亿元。
9.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600135.SH)是由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独家发起,经国家体改委[1997]171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8年1月16日注册成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7]530号文核准,乐凯胶片于1997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00万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1998]004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1998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通过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等持有其35.61%的股份。
乐凯胶片经营范围为彩色胶卷、彩色相纸、彩色电影正片、感光材料、信息影像材料加工用药液及相关化学品、彩扩设备、与银盐产品相关的数码影像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膜及带涂层的膜类加工产品(屏蔽膜、导电膜、功能膜、保护膜、离型纸)的研制、生产、销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配套产品、零部件及相关技术的科研、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1年底,乐凯胶片总资产10.35亿元,负债0.9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29亿元。2011年度,乐凯胶片实现营业收入8.27亿元,利润总额-0.4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0.56亿元。
六、发行人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简介
马兴瑞,男,1959年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现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五院副院长,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雷凡培,男,1963年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现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曾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067基地副主任、主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六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李金生,男,1955年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纪检组组长。曾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人事劳动教育局副局长,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人事劳动部副部长、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吴艳华,男,1962年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现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曾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综合经营部部长。
吴燕生,男,1963年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俄罗斯宇航科学院荣誉院士。现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袁洁,男,1965年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现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曾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八院院长助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八院副院长、院长兼党委副书记。
张建恒,男,1961年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现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曾任中国乐凯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乐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行业现状
(一)航天行业
1、全球航天行业发展状况
自前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以来,全球步入了航天经济时代。半个世纪以来,全球航天经济整体规模急剧扩大了上千倍,是迄今发展最为迅猛的经济形态之一。美国航天基金会《太空报告2012》的数据显示,2011年,在全球经济复苏低迷、欧债危机深陷泥沼的形势下,全球航天经济增长至2,897.7亿美元,年度增长率达到了12.2%,五年增长达到41%。未来航天行业的发展将进一步加速。
航天行业保持高速增长的原因由其行业自身的特点确定。由于航天行业涉及国家太空安全,整个航天行业的发展得到了各国政府的强力支持。上世纪冷战时期,为争夺太空霸权,美苏展开太空竞赛。前苏联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宇航员加加林第一次实现了载人太空飞行。随后美国启动了载人登月的阿波罗计划,宇航员阿姆斯特朗第一次实现人类成功登月。另一方面,航天行业的发展对一国的科技和经济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航天行业是高精尖领域,属于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行业,涵盖多个学科,需要多部门协作,是一国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经济实力的综合体现。航天行业历来是各国政府在自主创新上投入的一个重要领域,诸多先进科技都是最先应用在航天军事领域,然后向民用转移,因而具有很高的外部效益。据权威部门评估,各国政府在航天领域的投入产出比为1:7至1:12之间。
航天行业的覆盖范围很广,包括了航天飞行器的研制和发射、地面设备和终端的研制生产、航天飞行器相关的运营与服务等;从广义的角度来看,由于航天科技及其应用涵盖范围广,并且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航天产业链条同时延伸到了材料、农业、医药、商业等领域。
表:广义上航天产业的划分:
■
航天产业的发展和应用催生了诸多先进的技术,这些空间技术的二次开发和推广转移,推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例如,材料、生物医药等技术应用、移动通信广播、农业育种应用以及目前最具有产业特征的以卫星为核心的产业体系应用,包括卫星研制与发射、卫星应用服务和相关地面设备和终端制造业等。其中,卫星应用服务主要包括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定位、卫星遥感等方面。上述内容构成了目前航天产业链条的主要环节。
航天技术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在发达国家已经加速由为军事和政府部门服务为主转变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主。在这个始自20世纪80年代的转变过程中,之前一直由政府主宰的航天产业出现了航天产业的商业化、民用化。
目前,商业航天在整个航天产业中所占的份额变得越来越大,航天技术商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研制的“陆地卫星”和法国研制的“地球观测卫星”,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向公众出售每张价格为数千美元的中等分辨图片,表明航天技术已经开始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商业化的速度逐渐加快。当前,航天技术商业化主要集中在卫星制造和发射、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定位、卫星遥感等方面。
美国航天基金会《太空报告2012》的数据显示,2011年,推动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全球航天经济中的商业部分。航天基础设施和配套工业增长了约22%,航天产品和服务增长了近9%。最大的增长仍然源自全球用户对两类航天衍生产品及服务的需求:GPS设备和芯片,直接到用户电视。因此可以预计,未来航天行业的进一步壮大主要推动力来自商业和民用需求。
2、我国航天行业发展状况
建国以来,我国航天产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仿制近程导弹到地地、地空、海防导弹武器系统,从研制探空火箭到具备研制发射各种卫星和载人飞船的能力,航天技术从一片空白到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
表:我国航天大事记
■
“天宫一号”和“神舟九号”对接标志着我国航天产业发展步入一个新的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国家出台了诸多支持航天产业发展的政策,如国家发改委在《关于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意见的报告》中,对加快培育包括航天产业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出了总体部署。
我国在2007年推出的《航天发展“十一五”规划》是航天领域第一个全面的发展规划,部署了包括载人航天工程、月球探测工程、卫星导航系统等九项主要任务。2011年12月推出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再次强调并着力推动实施一批关键领域重点项目,包括了航天发动机、卫星导航、卫星通讯、卫星遥感、航天新材料等等。2012年5月7日工信部公布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加强航天运输系统、应用卫星系统、地面与应用天地一体化系统建设,推进临近空间资源开发,促进卫星在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城乡建设、环保、应急、交通、气象、海洋、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行业、区域发展以及公众生活中的应用,形成航天器制造、发射服务、应用设备制造和卫星运营服务构成的完整产业链。
与全球航天产业相比,我国航天产业的规模发展正处于高成长的前期阶段。首先作为世界航天大国之一,我国航天产业规模与全球相比为1:14,占有率为7%左右,未来发展空间广阔;其次航天产业是兼具战略性和高科技性的尖端性行业,全球航天产业增长速度为10%左右,高于GDP增长1倍以上,我国航天产业近5年的增长速度为24%,也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因此,预计未来3-5年随着我国航天产业进入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行业将保持25%-30%以上的增长速度,在全球航天产业中处于领先的水平。
(二)国防行业
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的骨干力量,是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
现阶段,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正处于更新换代的关键时期。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明确提出以推动产业发展为重点,着力推进经济结构和经济方式转变,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全面实施转型升级,切实将国防科技工业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的发展方向。可见,随着国防科技工业改革的深入进行,我国国防军工企业也逐渐步入良性发展阶段。
总体来看,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军民结合优势产品正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国防科技部门通过相关政策,从资本、技术和产业融合来支持军民结合、协同发展。
2008年国防白皮书指出,我国依然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和国防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现阶段,台海安全局势虽有所改善,但长期仍存在不确定性,中国与周边国家在领土和资源上的纠纷仍存在,亚太地区安全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历史上在经济衰退的时候,世界政局往往会震荡多变,军事冲突也会增加,国家会增加国防投入。预计未来5-10年我国国防支出将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同时,国防科技产业也将快速发展。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宏观经济发展来看,我国国防支出长期以来让位于经济发展,在经济积累已经达到相对较高程度的情况下,保证军工产业的协调发展已成为我国必须面对的问题。虽然2011年我国国防支出达5,829.62亿元,位列全球前列,但国防支出占GDP比重仍处低位,甚至低于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国家,长期稳定在1.2%-1.4%之间。“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国GDP7%以上复合增长与国防支出占GDP比重的稳步提升,预计我国国防支出仍将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未来10年是我国国防建设加速追赶国际水平的关键时期。
《国防科技工业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未来十五年国防科技工业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国防科技的战略基点,加快转型升级,达成五大科技发展目标,并实现国防科技重大跨越:一是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研制能力实现跨越;二是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发展实现跨越;三是军工制造技术实现跨越;四是国防基础与前沿技术实现跨越;五是国防科技创新保障能力实现跨越。
整体而言,伴随我国经济和军事的发展,我国军工行业整体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行业已经进入历史发展较好的时期。“十二五”期间是军工行业又一个快速发展时期,预计“十二五”期末,军工行业发展速度将大大高于国民经济的平均增长速度。伴随着未来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全面振兴,军工企业将得到更快更好的大发展。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目前我国航天行业和国防行业几乎处于由十大军工集团垄断的状态,行业高度垄断。
首先,航天行业和国防行业具有较高的行政壁垒。由于航天行业和国防行业对保密性和质量要求很高,行业准入需要取得保密资格、质量认证以及武器装备生产许可资质,难度较大,虽然目前我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航天行业和部分国防行业,但是短期内行政壁垒仍然会长期存在。
其次,航天行业和国防行业中部分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和资金壁垒。特别是航天行业,它是耗资巨大、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其他行业相比,在技术上处于“高、精、尖”领先地位,对技术和资金需求很高,且开发周期长,资金收回速度慢。
目前,我国航天产业中主要企业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发行人作为航天行业的领导者,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资质:发行人是中央直属国有独资大型企业,从国防部第五研究院设立之初就伴随着我国航天事业的起步、发展、腾飞,为我国航天事业进步以及国防现代化做出了突出贡献。
2、人才队伍:发行人拥有并培育了一大批高层次科技队伍人才。截至2011年底,发行人拥有两院院士32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34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7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00余名。公司员工整体层次较高,在近16万员工中,拥有博士2,500余人,硕士2.2万余人,各类高层次人才数量在央企名列前茅。
3、技术优势:发行人为国家首批“创新性”企业,拥有8个系统级研发中心、30多个重点专业研发中心、12余个国防科技重点试验室、20个工程技术中心;拥有“神舟”、“长征”等著名品牌和一大批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能力强,核心竞争力强;公司与清华大学等20所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创新平台,初步建成了专业化、开放式、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为目标,制定了航天核心技术计划,取得了数百项标志性成果,有力地推动了以载人航天和月球探测工程为代表的国家重大航天科技专项的立项研制。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宇航系统、导弹武器系统、航天技术应用产业、航天服务业。
(一)宇航系统
“十一五”期间,宇航系统方面,以宇航员出舱活动和绕月探测获得圆满成功、军事航天装备体系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初步建立、运载火箭实现型谱化和高密度发射为标志,航天科技的宇航系统获得了历史最好成绩。
火箭方面,公司研制的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实现了百次发射的历史跨越,形成了覆盖高、中、低不同轨道的长征运载火箭系列,基本实现型谱化、系列化。
卫星方面,月球探测一期工程成功实施,树立了我国航天事业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北斗二代一期工程开始组网,我国第二代卫星导航定位系统以及载人航天空间站工程开始启动,已完成多项关键技术攻关;气象、资源、海洋、通信卫星和导航定位等系列的应用卫星不断完善,环境减灾卫星星座初步建成,卫星性能和业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中巴资源一号02B星填补了民用高分辨率的空白,风云三号卫星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气象卫星率先向业务服务型转变;航天产品高可靠性长寿命工程稳步推进。
飞船方面,公司全面启动并实施了航天重大科技工程。“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成功实现了航天员出舱活动,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三个独立掌握航天员出舱技术的国家;“神舟八号”与“天宫一号”实现了成功对接,标志着我国载人航天工程“三步走”战略迈出关键一步,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神舟九号”与“天宫一号”成功交会对接,进一步奠定了建设载人空间站的基础。
(二)导弹武器系统
航天科技具有研制多种类型战略、战术导弹等武器装备的技术和能力。研制生产了从近程到远程、洲际,从液体到固体,从陆上到水下,从固定发射到机动发射的完整配套的导弹武器系列,为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航天技术应用产业
航天科技积极运用航天技术,大力发展航天技术应用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卫星应用、信息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航天特种技术应用、特种车辆及零部件、空间生物等重点领域,形成了军民融合的发展格局。
1、卫星应用设备及产品板块
航天科技卫星导航应用业务基本覆盖了卫星导航应用产业链的各个主要环节;掌握了北斗芯片的核心技术,拥有“卫星导航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卫星通信方面,拥有承担面向行业用户的卫星通信系统集成项目的工程经验,具有星地一体化优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VSTA终端和动中通系统,掌握突发调制解调、全网同步等多项关键技术。卫星遥感方面,有成熟定型产品,在军方和气象等行业用户市场占据较大市场份额;拥有国家唯一的陆地观测卫星数据中心。
2、信息技术产品板块
航天科技高端机电组件技术居于国内领先水平,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拥有很强的传感器设计和生产能力,石英MEMS传感技术、光纤传感技术、磁致伸缩液位传感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率先实现了工业化生产和应用;在工业自动化总线型工控机领域,率先研制成功采用Compact PCI总线和AT96总线双总线结构的APCI5000系列工控机,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体系;建立了铁道部货车运行地对车安全监控5T系统技术标准,具有行业技术优势;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铝包钢线生产设备,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中华牌”和“双峰牌”电线电缆(湖北航天电缆)和“龙之凯”铝包钢(长天科技)均是国内知名品牌,用户认可度较高。
3、新材料与新能源板块
航天科技形成了以高新能碳纤维、预制体、预浸料、先进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为核心的产业链协同发展优势,在高性能碳纤维应用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碳/碳复合材料产品供应商,自身军品型号也对碳纤维及其制品需求有拉动作用,具有较大的复合材料技术优势和应用优势。
4、新能源产品板块
光电方面,公司已基本确立了航天光伏产业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同时拥有工程技术中心,作为光伏产业前沿基础的研发平台,为光伏产业链的持续发展奠定技术基础。太阳能中高温集热产品方面,航天科技太阳能中高温集热产品集热效率高出同类产品15%~20%,是国内独家在光热发电方面取得的应用成果;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申请了多项有关中高温太阳能集热系统的技术专利。
5、航天特种技术应用产品板块
在煤气化方面,航天科技技术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装备研制优势,关键设备全部实现国产化;燃气输配设备方面,拥有各类有关从业资质,API证书和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均为国内首家取得,在燃气卫星分布式能源系统集成提供方面具有先导优势;石油火工品方面,拥有油气井用爆破器材完整的配套能力,是国内唯一取得民用爆炸物品自营出口权的单位;海洋油田市场占有率高,技术创新能力强,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6、特种车辆及汽车零部件板块
航天科技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和产品优势,超重型专用车底盘国内技术领先,TA系列特种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已掌握整车控制技术、电动机驱动技术、车载能源管理技术三大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核心技术,成功开发混合动力指挥车、混合动力突击车等车型。在国内电池专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是国内少数几家掌握动力锂离子电池及其管理系统核心技术的单位。
7、空间生物产品板块
航天科技返回式技术为开展利用空间环境的生物实验储备了丰富的技术基础,通过空间搭载资源,辅酶Q10产品大大改进了生产工艺,发酵水平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在空间生物应用研究领域的建设初具规模,以形成了“天曲”益脂康、“航力片”等产品为代表的航天生物保健品。航天育种方面,经过多年培育,主导产品航天辣椒具有高产、优质、高抗等特性。
(四)航天服务业
航天科技以现有资源为基础,大力发展航天服务业,在为宇航系统、导弹武器系统和航天技术应用产业提供服务的同时,推动航天服务业走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实现集团公司从以产品制造为中心向制造与服务相结合的转变,打造优质航天服务品牌。航天服务业主要围绕卫星及其地面运营服务、金融服务、国际化服务、信息与软件服务、房地产业务等五大领域展开。
1、卫星及其地面运营服务板块
“十一五”期间,集团公司围绕“构建航天科技工业新体系,建设国际一流大型航天企业集团”的战略目标,将拓展航天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卫星运营服务业作为推动航天科技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积极整合国内外优质资源,在卫星运营服务领域开展了一系列重组、并购、资源优化配置活动。
在卫星广播通信空间段运营服务领域,经过重组和资源整合,航天科技下属子公司中国卫通成为我国境内唯一的主导卫星运营商在卫星广播通信地面运营服务领域,近年来,卫星地面运营业务获得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总发行和全国连锁经营两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卫星数字投递系统建设顺利推进,初步搭建了市场运营的基本框架。在地理信息服务领域,通过重组整合,中国四维以车载导航、消费电子导航、互联网地图为主要应用领域,形成了动态导航电子地图信息生产和服务平台。在卫星遥控领域,形成了以资源卫星应用中心为依托的对地观测和遥感卫星应用的平台,先后成功建设并运行资源一号星地面数据处理系统、国家陆地观测卫星地面系统等大型地面系统。
2、金融服务板块
在金融服务领域,航天财务公司成立十年来,经过三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由3亿元增至20亿元,业务范围不断扩展,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日益增强。同时,航天财务公司自身盈利能力大幅增强,形成了集团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在产业投资服务领域,航天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授权的投资管理主体和资产运营平台,重点开展集团公司相关的产业孵化、资源整合、战略并购和投资与融资等业务,目前已投资项目25个。2010年1月集团公司发起设立航天产业基金,并成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3、国际化服务板块
公司目前从事国际化服务专业领域的子公司包括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已从单一的发射服务承诺商,发展成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航天产品及服务的系统集成商。
4、软件与信息服务板块
“十一五”期间,通过收购、整合集团内外资源,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神舟软件公司逐步增强了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初步建立了航天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平台;围绕工程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和基础软件三大领域开发了系列软件产品,形成了自主软件品牌,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以神舟AVIDM和神舟OSCAR为核心的大型软件产品;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和国家火炬计划支持,取得了10项软件发明专利登记和11项软件著作版权。
5、航天生产性服务业板块
航天生产性服务业主要包括产业基地配置服务和制造业服务。从事产业基地配置服务领域的主要为航天时代置业公司和国际控股公司,其中航天时代置业公司拥有国家一级开发资质,已设立两家子公司和三家参股公司;国际控股公司目前正在积极进行海南航天发射场配套区、深圳航天科技广场等项目的建设及综合开发。
目前,集团公司部分航天制造业务向部分生产性服务环节延伸,如煤化工、光伏产业、脱硫环保产业等正形成工程总包、制造、销售服务等纵向一体化产业链。
三、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及规划
航天科技致力于构建创新性、开放型、融合型的航天科技工业新体系,力争将公司建设成为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发展水平高、产业发展能力强、军民结合程度高、国际竞争能力强、经营管理水平高的国际一流大型航天企业集团。未来,公司将为政府、军方、用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成为全球宇航、导弹武器系统领域重要的系统集成商和供应商,并利用航天特有的高技术优势,加速航天技术转化及应用,在航天科技应用及服务领域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大型公司。
远景战略目标:公司建设成国际一流的航天装备供应商和系统集成商、重大航天工程的主承包商,提供以天地一体化系统为核心的长期、稳定、可靠的空间基础设施和空间应用服务体系,形成以太空经济为主体的战略性新型产业集群,在全球空间事务中占据重要地位,全面推进我国太空经济的发展。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所引用的历史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09年度至2011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发行人截至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和201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的合并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
注:(1)资产负债率1=总负债/总资产×100%
(2)资产负债率2(剔除专项应付款)=(总负债—专项应付款)/总资产
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详见《2013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集团公司/公司/航天科技 |
指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
本期债券 |
指 |
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2013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申购配售说明 |
指 |
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3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 |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
指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协商一致,有权对本期债券两个期限品种的预设发行规模进行品种间的回拨调整,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增加另一个品种对应相同的发行规模。 |
簿记建档 |
指 |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基本利差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发行利率的过程。 |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证券登记托管机构 |
指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债权代理协议》 |
指 |
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
指 |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
《管理条例》 |
指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
《通知》 |
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 |
《简化通知》 |
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
《担保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
簿记管理人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指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持有2013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的投资者。 |
债权代理人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船重工/担保人 |
指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承销团 |
指 |
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
承销团协议 |
指 |
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本期债券承销团协议。 |
余额包销 |
指 |
承销团各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
中国卫通 |
指 |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卫星 |
指 |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
航天机电 |
指 |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航天动力 |
指 |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航天电子 |
指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航天万源 |
指 |
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航天控股 |
指 |
中国航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亚太卫星 |
指 |
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 |
四维图新 |
指 |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乐凯胶片 |
指 |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
航天财务公司 |
指 |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四维 |
指 |
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工作日、日 |
指 |
在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享有表决权(%) |
实收资本
(万元) |
级次 |
1 |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99.75 |
99.75 |
550,000.00 |
2 |
2 |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100 |
200,000.00 |
2 |
3 |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4.37 |
54.37 |
469,000.00 |
2 |
4 |
航天时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97 |
97 |
60,000.00 |
2 |
5 |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94.44 |
94.44 |
25,000.00 |
2 |
6 |
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 |
60 |
60 |
37,217.50 |
2 |
7 |
Jetcote Company Limited |
100 |
100 |
0.0016 |
2 |
8 |
中国长城工业有限公司 |
100 |
100 |
200,000.00 |
2 |
9 |
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 |
100 |
20,000.00 |
2 |
10 |
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100 |
30,000.00 |
2 |
11 |
中国宇航出版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0.00 |
2 |
12 |
北京长征运载火箭应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5,000.00 |
2 |
13 |
航天新商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7.17 |
97.17 |
6,380.00 |
2 |
14 |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
100 |
100 |
160,226.40 |
2 |
15 |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
100 |
100 |
207,698.57 |
2 |
16 |
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 |
100 |
100 |
101,277.17 |
2 |
17 |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
100 |
100 |
316,863.38 |
2 |
18 |
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 |
100 |
100 |
197,688.24 |
2 |
19 |
四川航天技术研究院 |
100 |
100 |
42,590.46 |
2 |
20 |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
100 |
100 |
97,824.42 |
2 |
21 |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 |
100 |
100 |
159,739.42 |
2 |
22 |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
100 |
100 |
35,323.82 |
2 |
23 |
中国航天工程咨询中心 |
100 |
100 |
4,561.23 |
2 |
24 |
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 |
100 |
100 |
11,719.27 |
2 |
25 |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 |
100 |
100 |
1,102.14 |
2 |
26 |
航天档案馆 |
100 |
100 |
- |
2 |
27 |
航天通信中心 |
100 |
100 |
- |
2 |
28 |
中国航天报社 |
100 |
100 |
- |
2 |
29 |
中国宇航学会 |
100 |
100 |
89.14 |
2 |
30 |
航天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
100 |
100 |
3,985.26 |
2 |
31 |
四川航天管理局 |
100 |
100 |
- |
2 |
32 |
航天印刷所 |
100 |
100 |
15.00 |
2 |
33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 |
100 |
100 |
171.59 |
2 |
34 |
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
100 |
100 |
- |
2 |
35 |
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00 |
31,952.00 |
4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享有表决权
(%) |
实收资本(万元) |
级次 |
1 |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
51.32 |
51.32 |
70,507.60 |
3 |
2 |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11 |
25.11 |
23,968.32 |
3 |
3 |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51.07 |
51.07 |
95,747.47 |
4 |
4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5.86 |
25.86 |
81,104.08 |
3 |
5 |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57 |
23.57 |
48,027.55 |
4 |
6 |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
35.61 |
35.61 |
34,200.00 |
3 |
7 |
中国航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38.37 |
38.37 |
30,075.13 |
3 |
8 |
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73.12 |
73.12 |
36,960.69 |
4 |
9 |
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 |
51.67 |
51.67 |
5,483.42 |
4 |
航天产业(广义) |
主要应用 |
空间技术与宇航产品 |
空间运输系统、空间飞行器制造、发射服务等宇航产品和相关航天技术军用、民用和商用系统等 |
卫星应用 |
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卫星遥感是卫星应用的三大主要领域,包含相应的地面设备制造和运营服务等 |
空间环境应用 |
太空农业和太空工业:太空育种、太空制药和太空冶金等领域 |
空间资源应用 |
太空资源应用和太空能源开发 |
太空服务 |
太空旅游、航天文化以及太空文化衍生产业 |
航天支援与保障服务 |
与航天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保险、咨询服务业等 |
时间 |
事件 |
1964年6月 |
我国自行研制的运载火箭成功发射 |
1970年4月 |
我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成功 |
1981年9月 |
首次用一枚运载火箭成功发射三颗科学实验卫星,掌握“一箭多星”技术 |
1990年 |
首次发射外国制造卫星“亚洲卫星一号” |
1999年11月 |
成功发射并回收“神舟”号试验飞船,载人航天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
2003年10月 |
“神舟”五号载人飞船成功发射,并成功实现安全着地,我国成为掌握载人航天技术的第三个国家 |
2007年10月 |
“嫦娥一号”月球探测卫星发射成功 |
2011年9月 |
“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发射成功,为我国载人航天“三步走”战略迈出关键一步 |
2011年11月 |
“天宫一号”与“神舟八号”成功交会对接,为建设载人空间站奠定基础 |
2012年6月 |
“天宫一号”与“神舟九号”成功交会对接,进一步奠定了建设载人空间站的基础 |
项 目 |
2011年度/末 |
2010年度/末 |
2009年度/末 |
资产总额 |
22,406,714.61 |
18,842,169.49 |
16,256,083.88 |
其中:流动资产 |
12,130,637.79 |
10,131,520.78 |
8,704,117.04 |
负债总额 |
13,318,115.49 |
11,032,772.85 |
9,766,275.45 |
其中:流动负债 |
10,017,146.64 |
8,074,665.11 |
7,139,517.7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088,599.12 |
7,809,396.64 |
6,489,808.42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7,353,796.19 |
6,262,735.70 |
5,329,281.30 |
营业总收入 |
10,180,841.92 |
8,763,176.82 |
7,171,870.03 |
营业总成本 |
9,523,563.85 |
8,296,206.36 |
6,800,793.58 |
利润总额 |
914,263.43 |
845,146.52 |
712,293.88 |
净利润 |
781,981.82 |
741,880.26 |
603,139.28 |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部分) |
674,600.06 |
632,125.66 |
525,185.67 |
资产负债率1 |
59.44% |
58.55% |
60.08% |
资产负债率2(剔除专项应付款) |
51.52% |
50.65% |
51.43% |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财务顾问
发 行 人
二〇一三年三月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下转A26版)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债券规模为35亿元,中期票据规模为50亿元。有关情况列示如下:
(一)企业债券
| 名称 | 发行规模 | 发行日期 | 期限 | 票面利率 |
| 2007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 | 15亿元 | 2007年6月14日 | 10年 | 4.50% |
| 2006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 | 20亿元 | 2006年4月18日 | 15年 | 4.00% |
(二)中期票据
| 名称 | 发行规模 | 发行日期 | 期限 | 票面利率 |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30亿元 | 2010年7月16日 | 5年 | 3.49% |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亿元 | 2009年4月20日 | 5年 | 3.60% |
除此之外,发行人及下属企业无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0亿元,其中40亿元用于中星12号卫星项目、大容量静止轨道通信卫星(中星11号通信卫星)项目、面向卫星及应用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数字化研发与制造集成系统项目、核心元器件关键部组件国产化项目、国产VSAT加密卫星通信系统项目和新一代运载火箭基本型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10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亿元) | 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亿元) | 占项目总投资比例 |
| 一、卫星及卫星应用产业化 |
| 1 | 中星12号卫星项目 | 17.38 | 10.00 | 57.54% |
| 2 | 大容量静止轨道通信卫星
(中星11号通信卫星)项目 | 10.00 | 5.00 | 50.00% |
| 3 | 面向卫星及应用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数字化研发与制造集成系统项目 | 11.48 | 6.00 | 52.26% |
| 4 | 核心元器件关键部组件国产化项目 | 5.59 | 3.00 | 53.67% |
| 5 | 国产VSAT加密卫星通信系统项目 | 5.02 | 3.00 | 59.76% |
| 二、航天产业基地建设 |
| 6 | 新一代运载火箭基本型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 | 24.20 | 13.00 | 53.72% |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介绍
(一)卫星及卫星应用产业化
1、中星12号卫星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建设承担单位为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科技对其持股比例为99.75%。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卫星、发射服务和地面测控站三个部分。其中卫星拟采用SB4000C2平台卫星,有效载荷配置设计为C频段配置1副天线、搭载24路转发器,Ku频段配置3副天线、搭载23路转发器;发射服务包括火箭采购和发射测控,其中火箭拟采用长征三号乙增强型运载火箭,在西昌卫星发射场发射;地面测控站包括卫星地面测控管理系统和通信业务监测系统以及站内外通信、维护管理、供电、消防、机房等配套设施。
(3)项目核准情况
本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高技[2012]1345号”核准批复。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30个月,总投资约17.38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100,000万元。本项目已于2010年4月启动,截至2012年6月底,已完成投资24,578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与意义
本项目的营业收入主要是卫星转发器的出租收入。转发器出租价格按照目前中星5A卫星上相同转发器出租价格以及市场参考价格计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10.12%,投资回收期(税前)为10.32年(含建设期3年)。
本项目将接替中星5A卫星,扩大了境外服务区覆盖,有利于国际市场拓展,对支持和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国家已经将通信卫星系列的发展及其应用产业化列入未来重点发展方向,中星12号卫星项目必将为我国的卫星技术、信息技术提供有力支撑和发展契机,因此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巨大。
2、大容量静止轨道通信卫星(中星11号通信卫星)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建设承担单位为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科技对其持股比例为99.75%。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研制国产有效载荷系统、采用载荷综合业务单元、CBS总线、矩阵式遥控遥测、Ku频段介质输入多工器、800MHz带宽C频段天线馈源、大功率Ku频段可移动点波束旋转关节、高比冲490N发动机等先进技术,研制大容量静止轨道通信卫星,提高国产通信卫星的综合性能,推动国产通信卫星技术进步,促进卫星通信、卫星广播制造业产业化发展。
(3)项目核准情况
本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以“发改办高技[2011]2729号”联合批复。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39个月,总投资约100,000万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50,000万元。本项目已于2010年3月启动,截至2012年6月底,已完成投资38,507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与意义
本项目的营业收入主要是卫星转发器的出租收入,按照目前市场转发器出租价格计算,预计中星11号通信卫星寿命周期内营业总收入约为39.40亿元。
本项目作为我国卫星通信广播系统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重要的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基于国内技术和产品的高质量、高可靠卫星,进而提升我国卫星通信广播服务企业的服务保障能力,可有力地确保我国重要行业信息传输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
3、面向卫星及应用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数字化研发与制造集成系统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建设承担单位为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科技对其持股比例为94.44%。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自主开发基于产品三维模型额数字化设计系统、基于三维模型的分析仿真与虚拟验证、数字化制造过程管理、技术状态管理、计划协同管理、产品质量控制、嵌入式产品系统、运行与远程故障诊断、产品知识库等部件(组件),构建支持研究、设计、制造、质量控制、项目管理、试验测试以及在轨运行等业务过程的集成系统,形成自主、安全、高效、开放、统一的数字化研发与集成制造体系,在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卫星研制生产单位开展示范建设与应用、为提高我国卫星制造等高端装备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制生产能力提供保障。
(3)项目核准情况
本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以“发改办高技[2011]2729号”联合批复。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45个月,总投资约114,780万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60,000万元。本项目已于2010年10月启动,截至2012年6月底,已完成投资16,700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与意义
本项目研制的数字研发与制造集成系统按照市场价格预计,在卫星及应用产业和航天运载火箭等领域将带来约40亿元的收入前景。若推广到航空、轨道交通、海洋装备、智能装备等其他高端装备领域,直接市场前景约100亿元。若系统用于汽车、工程机械、发电设备、船舶、兵器、同用设备等其他复杂产品制造行业,直接市场前景约200亿元。
本项目将积极促进国产自主数字化研发与制造集成技术的发展,并使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化数字研发与制造集成的整体应用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支撑我国高端制造业从制造走向创造,提升我国高端装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全生命周期的核心保障能力,从而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升级、迈向产业价值链高端。
4、核心元器件关键部组件国产化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建设承担单位为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突破卫星光纤陀螺组件及传感器、测控/数传/通信一体机、卫星抗辐射集成电路及机电组件关键技术的基础上,研制交付16套卫星光纤陀螺组件、7套光纤传感系统、10套测控/数传/通信一体化机、抗辐射32位CPU共74只、1553B总线控制电路共492只、ASIC电路共339只、大功率同轴微波开关327只和波导开关102只。
(3)项目核准情况
本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以“发改办高技[2011]2729号”联合批复。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24个月,总投资约55,855万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30,000万元。本项目已于2011年启动,截至2012年6月底,已完成投资22,000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与意义
依据目前进口市场价格以及同类替代产品的价格等测算,首批次应用后三大核心器件在光纤陀螺组件及光纤传感领域将形成约7.50亿元的收入,系统、测控/数传/通信一体机将形成约8.00亿元的收入,卫星抗辐射集成电路及机电组件领域将形成24亿元收入。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实现抗辐射集成电路、宇航光纤陀螺等核心器件及关键部组件自主研制,形成系列化、型谱化、模块化的产品,提升卫星在导航、通信等方面的性能,并直接推动我国卫星及应用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我国卫星及应用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5、国产VSAT加密卫星通信系统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建设承担单位为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下属四级单位。航天科技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采用一体化设计,实现通信系统、加密系统、业务系统的有机集成,研制安全可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卫星加密综合服务系统,在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内进行示范应用,建成覆盖集团、院、厂所的三级卫星密码通信网络,满足有关业务数据传输需要,推动国产加密卫星通信系统技术进步,促进我国卫星通信产业化发展。
(3)项目核准情况
本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以“发改办高技[2011]2729号”联合批复。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34个月,总投资约50,200万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30,000万元。本项目已于2011年3月启动,截至2012年6月底,已完成投资10,040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与意义
利用本项目建设的加密卫星通信网,将节省建设地面光纤专网实现所有厂所与航天科技集团加密网络互联的费用,预计金额达2-3亿元。另一方面,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将直接拉动国内的LNB、功放等卫星通信配套设备产业和适用于大规模卫星通信系统部署的大型综合软件产业的发展,预计将产生数十亿元的产值。
通过国产VSAT加密卫星通信网的建设及应用,将改变国内卫星通信产品市场份额主要被国外卫星通信产品生产商所占有的局面,逐步实现国产化产品对国外产品的替代。另一方面,本项目将为大型企业以及涉及海外事务的企业提供利用卫星通信进行数据安全传输的手段,有效保证国家和企业的信息安全。
(二)航天产业基地建设
1、新一代运载火箭基本型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建设承担单位为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下属二级单位,大型科研生产联合体。航天科技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征建设用地1,717.70亩,新建总装测试试验厂房、变电站等动力配套设施及化工品库等配套库房;新建贮箱焊接、部锻铆接和贮箱装配试验厂房、箭体部段装配厂房;新建结构力学试验厂;新建绝热层及复合材料厂房;新建静力强度等试验系统。新增(改造)工艺设备(仪器)237台(套),新增建筑面积163,297平方米。
通过本项目建设,满足新一代运载火箭的总体、控制系统、地面发射支持系统、氢氧发动机等研究性试验的需要;满足新一代运载火箭箭体组件和活门等真实介质的低温综合试验和相关发动机试验的需要;满足新一代运载火箭大型贮箱绝热层施工和复合材料结构件生产的需要;满足计量检测和大型地面试验高速摄影的需要。
(3)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津滨发改许可[2012]72号”备案。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60个月,总投资241,976万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130,000万元。本项目已于2008年12月启动,截至2012年6月底,已完成投资81,550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与意义
运载火箭的发展水平代表一个国家进入空间的能力,它是发展空间技术的基础和前提,研制新一代运载火箭是发展我国空间技术的战略需要,项目实施后将使我国运载火箭研制能力和运载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使我国运载火箭研制水平实现质的飞跃,大大缩短与世界发达国家先进水平的差距;并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扩大在国际商业卫星发射市场上的份额;新一代运载火箭的研制对于我国巩固和加强航天大国的世界地位、推动航天技术产业化、进一步参与国际合作以及航天事业的长远发展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通过以上的分析,该项目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
(三)补充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有1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满足营运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保证公司经营活动平稳进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中,用于投资项目的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发行人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募集款项账户,发行人将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发行人的年度投资计划中管理,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本期债券担保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法人代表:李长印
注册资本:12,129,69.8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以舰船为主的军品科研生产。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修理、租赁、销售;船用技术、设备转化为陆用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外轮修理;物资贸易;物流;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承包、施工、设备安装、监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船舶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等。
中船重工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是在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中船重工拥有我国目前最大的造修船基地,已形成1,200万吨的年造船能力。公司集中了我国舰船研究、设计的主要力量,有3万多名科研设计人员,8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50多个大型实验室,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能够按照世界知名船级社的规范和各种国际公约,设计、建造和坞修各种油船、化学品船、散货船、集装箱船、滚装船、LPG(液化石油气)船、LNG(液化天然气)船及工程船舶等。同时,中船重工拥有较强的大型成套设备开发制造能力,自主开发生产了上百种非船舶产品,服务于航天、水电、冶金、石化、烟草、铁路、汽车以及市政建设等20多个行业和领域。
截至2011年末,中船重工资产总额35,053,371.06万元,负债总额26,017,393.4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035,977.6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139,965.28万元。2011年度,中船重工实现营业收入16,255,968.36万元,净利润753,370.23万元。
(二)担保人财务状况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1年度/末 |
| 资产总额 | 35,053,371.06 |
| 负债总额 | 26,017,393.43 |
| 所有者权益 | 9,035,977.64 |
| 营业收入 | 16,255,968.36 |
| 利润总额 | 925,226.97 |
| 净利润 | 753,370.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9,906.11 |
| 资产负债率 | 74.22% |
2、担保人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五)
3、担保人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见附表六)
4、担保人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七)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中船重工是我国最大的造船企业之一,拥有环渤海地区五大造船基地,具备国内最为齐全的船舶装备能力和主要的船舶设计、开发能力。公司船舶造修主体中国重工子公司大连重工、渤海造船厂及北海重工等是我国造船骨干企业,大连重工的造船总完工量多年来在中国船舶工业协会的统计中居国内第一。
此外,中船重工与多家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很强的外部融资能力。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中船重工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中船重工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情况如下表:
| 品种 | 证券简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规模
(亿元) | 债券期限(年) |
| 企业债 | 08中船重工债 | 2008年9月3日 | 35 | 7 |
| 中期票据 | 08船重MTN1 | 2008年12月29日 | 30 | 5 |
| 中期票据 | 12船重MTN1 | 2012年6月28日 | 10 | 5 |
| 中期票据 | 12船重MTN2 | 2012年8月16日 | 100 | 5 |
综上所述,中船重工资信良好,拥有较强实力以及较好的担保能力,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具有较强保障。
(四)担保函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全部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债券托管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二、具体偿债计划
(一)偿债计划概况
公司偿还本期债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业务产生的收入和未来经营性现金流。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由发行人统筹协调,为保证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兑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将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债券事务,对当年本息兑付的资金来源提前做好安排。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公司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期债券的本息将由公司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并以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作为补充。
此外,因经济环境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依靠自身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偿付本期债券时,发行人将通过充分调动自用资金、变现各类资产、银行借款等渠道筹集还本付息资金。
(四)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安排
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期债券足额及时偿还,同时由于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发行人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签署《债权代理协议》,同时制订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根据该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人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偿债资金归集情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五)偿债资金专户的设立
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由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偿债资金专户监管人对偿债资金专户的资金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将在每次付息日和/或本金兑付日前7个工作日以前将本期债券当期应付利息和本金划入偿债资金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到期的债券利息及本金。
三、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公司良好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2009-2011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717.19亿元、876.32亿元和1,018.08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0.31亿元、74.19亿元和78.20亿元,三年平均净利润70.90亿元。2009-2011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86.55亿元、844.95亿元和991.58亿元,实现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2.47亿元、85.04亿元和133.66亿元。发行人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现金流为本期债券到期偿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募投项目良好的经济效益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保障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中星12号卫星项目建成后,按照目前中星5A卫星上转发器出租价格以及市场参考价格计算,预计中星12号卫星项目寿命周期内的直接经济效益为43.93亿元。
面向卫星及应用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数字化研发与制造集成系统项目建成后,按照市场价格预计,在卫星及应用产业和航天运载火箭等领域的直接经济效益约为40亿元。
中星11号通信卫星项目建成后,按照目前市场转发器出租价格计算,预计中星11号通信卫星寿命周期内直接经济效益约为39.40亿元。
核心元器件关键部组件国产化项目建成后,依据目前进口市场价格以及同类替代产品的价格等测算,首批次应用后三大核心器件在光纤陀螺组件及光纤传感领域将形成约7.50亿元的收入,系统、测控/数传/通信一体机将形成约8.00亿元的收入,卫星抗辐射集成电路及机电组件领域将形成24亿元收入,项目整体直接经济效益约为39.50亿元。
国产VSAT加密卫星通信系统项目建成后,将直接拉动国内的LNB、功放等卫星通信配套设备产业和适用于大规模卫星通信系统部署的大型综合软件产业的发展,预计直接经济效益为数十亿元。
(三)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了进一步保障
公司与多家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为1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截至2012年3月末,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1,390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278.25亿元。畅通的融资渠道,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也可以通过银行融资予以解决。
(四)充足的经营性可变现资产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进一步保障
发行人拥有充足的经营性可变现资产,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计为90.93亿元,其中可供出售债券为50.45亿元,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为40.47亿元。
截至2012年8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9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其中,发行人持有6家境内上市公司的股份市值合计约为120.35亿元,持有3家境外上市公司的股份市值合计约为19.41亿港元。
截至2012年8月31日,发行人持股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享有表决权(%) | 实收资本(万元) |
| 1 |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 51.32 | 51.32 | 70,507.60 |
| 2 |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11 | 25.11 | 23,968.32 |
| 3 |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39.11 | 39.11 | 95,747.47 |
| 4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5.86 | 25.86 | 81,104.08 |
| 5 |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86 | 23.86 | 48,027.55 |
| 6 |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 35.61 | 35.61 | 34,200.00 |
| 7 | 中国航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38.37 | 38.37 | 30,075.13 |
| 8 | 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73.12 | 73.12 | 36,960.69 |
| 9 | 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 | 51.67 | 51.67 | 5,483.42 |
(五)中船重工的担保为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提供进一步支撑
本期债券由中船重工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上述偿债措施依然不能满足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要求时,中船重工将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为本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净利润以及可支配现金流量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基础;公司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了进一步保障;充足的经营性可变现资产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进一步保障;中船重工的担保为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提供进一步支撑。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利率风险及对策
1、风险: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一旦市场利率发生波动,可能导致投资者持有本期债券获取的利息收益相对下降。
2、对策: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发行人考虑了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通过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能够保证投资人获得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
(二)兑付风险及对策
1、风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2、对策:发行人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偿付提供资金保证。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预期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要求。
(三)流动性风险及对策
1、风险: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交易的活跃度。
2、对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在一个月内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申请,力争本期债券早日获准上市流通。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及对策
1、风险:发行人的宇航系统、导弹武器系统、航天技术应用产业、航天服务业等主营业务均可能受到国家政策、行业政策波动、技术更新周期的影响。
2、对策:发行人将依托其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发行人将始终关注经济周期变动趋势,提前合理安排各项投资,积极抵御经济周期波动对发行人流动资金的影响。
(二)政策性风险及对策
1、风险:国家及地方性的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变化仍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可预测的影响。
2、对策:发行人将加强对产业政策的提前分析预测,并保持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良好沟通。通过及时了解政策变动,确保自身的经营状况不发生较大改动。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营运风险
1、风险:发行人承担着国家航天科技领域各重大项目的研制、生产重任,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如果出现发行人管理能力有限和资金筹措不足等情况,将增加发行人的营运风险,进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偿付。
2、对策:发行人将在国资委等相关部委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发行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通过产权改革和资本运营加强对授权经营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加快下属企业的市场化改革,提高发行人的整体运营能力。同时,发行人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合作,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提高融资能力。
(二)财务风险及对策
1、风险:发行人的资金流入和流出规模较大,发行人需要合理安排流动资金避免资金链断裂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同时,发行人需要妥善管理长短期负债比例、资产负债比例,使之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一旦负债比例管理不当,将可能引发公司的债务危机。
2、对策:发行人正在积极筹划多种融资方式,包括股权融资、信托、产业基金等。更多的资金来源将极大地提升发行人的资金周转能力。发行人在未来将进一步关注长短期负债比例,注重匹配资金来源与资金使用的期限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风险: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卫星应用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会受到各种项目风险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不能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设计要求,导致建成后的效益偏离预期。此外,某些自然灾害的发生,如洪涝、塌方、地震等均可能对项目建设造成破坏,对项目投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2、对策: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科学评估和论证,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工程建设的因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控制费用支出,保证工程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行。同时针对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发行人制定了一系列的应急预案,尽可能降低由此带来的损失。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信用等级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评级报告,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概要
(一)评级观点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其作为中国航天工业的国有独资特大型企业集团,在政策支持、行业地位、研发能力、产品品种等方面具有的显著优势。同时,联合资信也注意到航天军工行业投入高、存在一定技术风险等因素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
公司所处的航天军工行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中国国防预算支出持续增长,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资产规模稳步扩大,盈利能力保持稳定,债务负担轻,财务弹性良好。联合资信对公司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作为外部增信机构,为本期企业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船重工担保实力强,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本期企业债券本息安全性。
综合分析,联合资信认为,公司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安全性极高。
(二)优势
1、公司所处的航天军工行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中国国防预算支出持续增长,为公司军品核心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2、公司为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经营规模大,抗风险能力强。
3、公司拥有完整的火箭发射、卫星制造平台及一批国内最具实力航天工业大型科研生产联合体,在国内航天市场具有极强的垄断性。
4、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规模稳步增长,财务弹性良好,债务结构适宜。
5、公司现金类资产、EBITDA及现金流入量对本期债券覆盖程度高。
(三)关注
1、公司从事的航天军工行业属于高科技、高投入行业,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2、公司航天民用产业尚未完全形成一体化的产业链,民品业务规模效益有待提高。
3、公司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余额规模增大,影响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有关要求,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情况开展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应按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应及时通知联合资信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资信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信用等级。
如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资料,导致联合资信无法对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做出判断,联合资信有权撤销信用等级。
在跟踪评级过程中,如信用等级发生变化调整时,联合资信将在本公司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报送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全民所有制),具备发行本期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已经取得发行本期债券所需取得的批准与授权,所取得的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已经符合《管理条例》、《通知》及《简化通知》所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担保人具备担任本期债券担保人的主体资格,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符合《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发行人聘请的主承销商、分销商、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发行中介机构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综上,发行人具备了《管理条例》、《通知》和《简化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性条件,本期债券发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二)《2013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13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三)发行人经审计的2009-2011年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四)中船重工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五)中船重工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所出具的担保函;
(六)联合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七)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债权代理协议》;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联系人:兰桂红、乔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
联系电话:010-68373677
传真:010-68371574
邮政编码:100037
(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丽峰、魏志良、刘恒志、郑毅、韩露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电话:021-22169841
传真:021-22167184
邮政编码:200040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凌、杜美娜、耿华、王崇赫、黄璜、刘国平、彭子源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656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投资者也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登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ndrc.gov.cn)及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3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网点表
| 地区 | 序号 | 承销商及发行网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 上海 | 1*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债券销售部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光大证券19楼 | 林纪庆 | 021-22169483 |
| 李晨丝 | 021-22169835 |
| 李群燕 | 021-22169880 |
| 2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 | 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39号2楼 | 刘路 | 021-54042740 |
| 北京 | 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 杜永良 | 010-85130869 |
| 谢丹 | 010-85130660 |
| 4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 |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 詹茂军 | 010-88085128 |
| 许杨杨 | 010-88013865 |
| 5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501室 | 张杨 | 010-88576899-820 |
| 张璐 | 010-88576899-813 |